催收公約是否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三方催收規定)
公約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有效力。根據《民法典》約定在本質上也是合同的一種表現形式,合同約定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 合同當事人 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于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并 承擔違約責任 。
催收公告的法律效力
在實踐中,欠款催收函是一種催交款項的文書,是交款單位或個人在超過規定期限,未按時交付款項時使用的通知書。欠款催收函種類很多,形式各異,有強硬的、有征詢的、有答復、也有警告的。但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欠款催收函,都能產生以下的法律效力:
1、欠款催收函可以有效的中斷訴訟時效。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欠款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要是在還款期限屆滿三年內,債權人沒有向債務公司催款的,法院就不再保護。也就是說,即使這時債權人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還款的,一旦對方提取訴訟時效抗辯,法院就會駁回起訴或判決對方勝訴。但按規定,欠款催收函作為催款通知,是具有中止訴訟時效的法律效力的,這樣可以延長訴訟時效,讓債權人可以靈活決定起訴時間。
2、欠款催收函能表明債權人已經履行了相應告知、給予合理期限的義務。
按規定,在債務人逾期沒有還款的,債權人一般應當履行通知義務,并給予合理期限后,債務人仍沒有還款的,才可以起訴債務要求還款。
3、欠款催收函是一種快速、實惠的欠款催收方式。
風險提示:欠款催收函越是正式,就表明債權人越重視此事,如是律師出具的專業欠款催收函,會讓債務公司認為事情已上升到法律層面了,就會更慎重進行處理的,極大提高了回款的可能性。
催收公司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催收是對企業或個人的壞賬進行救濟的民事訴訟。托收的雙方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如果債務人無力或不愿償還債務,收款人會通過民事手段對其施加壓力,督促其履行債務。這是和討債公司簽訂的合同。里面應該有分享條款。然而債務是否能夠全部收回,或者如何分配需要先歸還的資金,都不具有可操作性。后來的實際情況是,首先需要歸還的錢落入了討債公司的口袋,受托人一無所有,最好保持警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對于蓋合同專用章和公章沒有做出明確的限定。但這不說明使用合同專用章簽合同生效,公章簽合同不生效。實際上,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該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時,均產生法律效力。
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自律公約屬于法律法規嗎
屬于的法律法規的,近年來,隨著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各類違規催收暴力催收等問題日漸突現,但與催收有關的法律法規尚處于空白。
3月28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下稱“協會”)在北京發布《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自律公約(試行)》(下稱《催收自律公約》),并舉行簽署儀式,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副司長鄒瀾出席儀式并發表致辭,部分網絡借貸、互聯網銀行、互聯網消費金融相關領域從業機構代表參加了儀式并簽署公約。
李東榮在會上表示,近年來,隨著互聯網金融行業快速發展,對應的互聯網金融債務催收相關業務也在迅速發展,但這兩年也出現了一些不當債務催收的行為,導致侵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事件頻頻發生,對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給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也帶來了不利影響。國務院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辦公室對債務催收問題非常重視。
基于此,協會在相關監管部門的指導下,進行了大量的調研工作,包括研究國際國內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廣泛征集政產學研各方面專家的意見,經過多輪論證,研究制定了《催收自律公約》。
李東榮介紹,《催收自律公約》吸收了國際催收相關政策,同時結合了新興債務催收方式“以線上催收為主、線下人工催收為輔”、“以大數據獲取信息為主、信息安全意識不強”、“催收外包較多、缺乏流程管理”等特點,形成本土化、可落地的方法措施;
同時,《催收自律公約》主要針對不當催收、信息保護、外包管理等當前債務催收最突出的問題劃定底線;此外,從互聯網金融行業生態考慮,《催收自律公約》注重平衡債務人保護與債權人保護的關系,既約束了債務催收行為,規范了債務催收管理,又強調從業機構應主動配合各相關部門建立失信債務人信息公開、聯合懲戒等制度,對債務人也有一定的約束。
鄒瀾介紹,《催收自律公約》填補了規范互聯網金融債務催收行為的制度空白,是及時且必要的,將對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形成有力支撐,有利于行業長遠發展,有利于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協會要持續開展消費者知識教育和信用意識教育,進一步完善行業信用信息基礎設施,創造良好信用環境。
《催收自律公約》共5章31條,主要適用于規范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行為,確立了遵紀守法、規范審慎、保護隱私、嚴格自律的基本原則,從失信懲戒、業務管理、人員管理、信息管理、外包管理、投訴處理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明確了債務催收行為的正負面清單,設定了執行與懲戒機制,旨在保護債權人、債務人、相關當事人及從業機構合法權益。
《催收自律公約》提到,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對于以利息、違約金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債務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超出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不得對超出部分進行催收。
另外,根據《催收自律公約》,從業機構實施債務催收外包,應建立完善的外包管理制度,審慎選用外包機構,明確劃分經濟法律責任,持續關注催收外包機構的財務狀況、業務流程、人員管理、投訴情況等,確保外包機構遵守本公約要求,如因外包管理不力,造成損害債權人、債務人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從業機構應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