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別人車出了事故誰負責(坐別人車出了事故誰負責任)
坐別人的車出車禍了誰負責
法律分析:如果乘坐的是營業車輛,則由營運人承擔責任;如果是免費搭乘,可以要求有過錯的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坐別人的電動車摔傷了誰負責
這種適用民法典之侵權責任法的過錯責任,這種情況應該立即報警,由警方認定事故責任,如果騎車人有違規違法的情況,他對損害發生的結果就有責任。如果雙方都沒有責任,但受傷特別嚴重,可以適用公平責任,由騎車人給予適當補償。
申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
1、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當立即撥打122報警電話,請交警到達現場。
2、交警到達現場后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獲者,自查獲之日起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查獲的,由當事人書面申請,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交警到達現場后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檢驗、鑒定的,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鑒定的,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檢驗、鑒定超過時限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且最長不超過60日。由交通管理部門將結論交給當事人。
4、當事人對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服從的,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不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的,3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還不服,則3日內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么維持原決定,要么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由原辦案單位在10日內出具新認定書。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坐別人車出了事故誰負責
坐別人車出了事故誰負責具體如下:
1、如果乘坐的是營業車輛,由營運人承擔責任;
2、如果是乘車人無償搭乘他人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或者與其他車輛之間發生交通事故,使乘客遭受損失承運人應承擔適當補償責任;
3、如果乘車人未經車主同意強行搭乘或暗中搭乘的,因雙方未形成客運合同關系,只能提起侵權賠償之訴,要求有過錯的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具體劃分如下:
1、非機動車駕駛人以及行人無過錯的,則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駕駛人以及行人存在過錯,根據其過錯的程度適當減少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如果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則只需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3、如果受害人和機動車一方對交通事故都無過錯的,則對應損失由雙方分擔;
4、交通事故如果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以及行人故意造成的,則機動車一方可以不承擔相應責任。
綜上所述,如果乘坐的是營業車輛,由營運人承擔責任,如果是乘車人無償搭乘他人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或者與其他車輛之間發生交通事故,使乘客遭受損失承運人應承擔適當補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開別人的車出了事故車主有責任嗎
一、開別人的車出了事故車主有責任嗎
開別人出了事車主是否會有責任視情況而定,分析如下:
(1)如果是借車者駕駛資格具備,車主并不過錯,完全應由借駕人承擔,只是在其無能力履行責任義務時車主可能會承補充責任后再向責任人追討權益;
(2)如果是借給沒有駕駛資格的人駕駛,車主本身存在了違法與過錯責任,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標準為:
1、全部責任和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他方無責任;
2、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當事人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因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導致交通事故的,其行為在事故中作用相當的,負同等責任。
坐別人車出車禍誰賠償
法律分析:受害方與朋友同乘車輛的行為屬于善意無償搭乘,受害方所花的醫藥費、因傷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都可以由保險公司承擔,超出保額范圍的,在受害方對事故無過錯的情況下,應由該車輛所有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坐朋友的車出了車禍責任誰負
無償同乘情形下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該找誰賠償同乘人的人身、財產損失償同乘的乘客可以區分為兩種情形,即善意同乘和惡意同乘,兩種不同情形下的民事賠償主體是不同的。善意同乘的情形下,車輛所有人作為民事賠償主體,但是通常限制車輛所有人承擔的責任范圍。惡意同乘的情形下,惡意同乘人作為民事賠償主體。
1、善意同乘情形下,車輛所有人作為民事賠償主體,承擔有限制的民事責任
所謂善意同乘,就是指無償搭乘。善意同乘人,是指在車輛所有人好意并無償的邀請、允許或者車輛所有人并不知情的情況下搭乘該車的人。善意同乘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負傷時,車輛所有人作為車輛的運行支配者和運行利益的歸屬者,自然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惡意同乘情況下,惡意同乘人作為民事賠償主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這種強迫同乘人即惡意同乘人,此時車輛運行實際在同乘人的脅迫控制之下,駕駛人已經喪失了對車輛的運行支配權,純系被迫為同乘人的目的而駕駛,此種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應由惡意同乘人作為民事賠償主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百萬購車補貼
坐別人的車出車禍了誰負責
法律主觀:
坐別人的車出車禍了,如果是客運車輛,則應當是承運人承擔賠償車輛,如果是無償搭乘車輛,則應當是有過錯的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因生命、身體、健康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如果坐別人的車然后出車禍了,該怎么走醫保呢?
在與人交往時,搭乘對方的車是很正常的現象,像我平常下班的時候也會搭乘朋友的車一起回家,這是一種人情關系,與金錢的牽扯不大。但是搭別人的車或者讓別人搭車,也會面臨一個問題,就是如果開車的人出了車禍,坐車的人在車禍中受了傷或者直接死亡,那么車主是不是同樣也有賠償責任呢?
一、從法律上來說,可以追究車主的責任。
聽起來是不是有一些不可思議,別人方便了自己,但是出了車禍卻還要面臨賠償,這是不符合我們平常的人情世故的,但是法律上卻有這樣的規定。具體的賠償事項還是要看交通事故的情況,看看車主到底應該對交通事故負多大的責任。不過一般人不會選擇去追究車主的責任,少數比較較真的人會追究到底。
二、從情理上來說,不應該追究對方的責任。
如果說坐別人的車出了事故,那么對方就要追究自己的責任,明明車主也是一個受害者,那么以后愿意讓別人搭車的人會越來越少。本來是出于好心好意,可是出了事情,好心的那一方卻成了責任的承擔者,這在道德上來說是不公平的。
但是如果開車的這個人有嚴重的過錯,追究責任也無可厚非,也能給別人一個警示,當車上載有其他人時,一定要注意安全,自己一個人開車時,也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人情本身就是一件很復雜的事情,在處理這種事故時需要考慮的地方很多,并不是單純的按照法律條文來解決問題,還要尊重雙方的意見。不過如果是我的話,我是不會向好心搭載我的車主討要賠償,我覺得這種做法是不對的,會很傷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