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收6.6萬彩禮不愿領證男方起訴退還(女子收6.6萬彩禮不愿領證男方起訴退還)
離婚后男方起訴要求退還彩禮
離婚后是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退還彩禮的,但是法院是否支持退還彩禮就需要根據案情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的,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如果符合條件的話是可以支持進行全部退還彩禮,或者是按照比例來退還彩禮。
一、離婚后再起訴要求返還彩禮可以嗎
可以起訴返還彩禮,但是否支持不一定,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禁止結婚索要天價彩禮,根據相關的司法解釋,規定了三種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情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意思就是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的,這是對于彩禮的原則性規定,大前提就是沒有締結婚姻,且已經給付了彩禮錢的情況。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已經履行了結婚的必經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關系,但是雙方并沒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況。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彩禮錢是結婚前所給予對方的財物,一般數目也比較大,此種情況是指在給付給對方彩禮錢后,導致了給付方無法生活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二、彩禮官司需要什么證據
1、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于談婚論嫁的狀態
可借由雙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為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注意,談婚論嫁和談情說愛是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也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2、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
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禮金那么就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若是購買房屋或者車輛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資證明,因為按照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將大額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來當彩禮。
3、證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
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長、村委會主任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當公民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時候,是有向法院起訴的權利的,因此當雙方離婚以后,男方是有權利向法院起訴要求退還彩禮的,但是法院是否支持退還彩禮,就需要根據案情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了。
沒領證但同居了彩禮退還比例
訂婚沒領證住一起彩禮退多少這個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合理協商。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因給付彩禮方的原因導致離婚的或女方懷孕、流產的,可在上述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未領證已同居,同居時間長短與返還比例沒有關系。彩禮返還一般50%或60%。
向法院起訴要求退還彩禮時,需要提交證明自己滿足以下法定彩禮可以退還的證據。
彩禮可予以返還的法定條件為以下三種:
1、雙方未領取結婚證;
2、雙方雖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哪些情況不予返還結婚彩禮
第一、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第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實踐中如何掌握第三種情況作以下幾點說明:首先要求“確已”用于共同生活。這就要求接受彩禮的一方,要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實,避免依此為借口拒絕返還彩禮;其次女方在“結婚”前購買的嫁妝,雙方共同使用,不能視為用于共同生活。因為女方的嫁妝是其“婚前”財產,在雙方共同生活期間,男方也有其婚前財產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該項規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并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登記結婚了男方要求離婚退還彩禮法院起訴了怎么解決
法律主觀:
男方可以通過向法院上告起訴離婚并要求返還彩禮,但是必須以離婚為條件,并且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法院才會支持返還彩禮。,彩禮是男方按習俗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是以雙方結婚為條件的,按照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或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反之,如果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并已共同生活的,離婚時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關于涉及彩禮的問題,要么離婚時男方要求返還彩禮并符合上述司法解釋規定的應予支持的條件的,由女方予以返還;要么因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釋規定的應予支持的條件的,女方不予以返還。在后一種情況下,女方用彩禮錢買的東西屬于女方的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應歸女方所有。,我國司法解釋規定,根據目前中國的國情,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原則,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有:財產分割一般是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的原則。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等。,夫妻離婚時,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由此可見,如果夫妻雙方結婚后并未一起共同生活,或者給付彩禮后造成男方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的,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并要求女方返還一些彩禮,退還條件明確是以離婚為條件的,法院會判決歸還。,第一,給付彩禮后,若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給付彩禮的一方要求返還彩禮的,另一方應當予以返還。,第二,給付彩禮后,若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在離婚的前提下,給付彩禮的一方要求返還彩禮的,另一方應當予以返還。,該情形的關鍵在于是否認定“確未共同生活”。這種共同生活應當是的共同居住的正常夫妻的生活。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情形意味著雙方僅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沒有夫妻感情。只辦理結婚登記而沒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法律上的夫妻,但不是事實上的夫妻。在雙方離婚的情況下,如果給付彩禮的一方要求返還彩禮,另一方應當予以返還,這體現了法律對婚姻現實的尊重。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法院也解決過很多這樣的糾紛。,第三,給付彩禮后,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又離婚,若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給付彩禮的一方要求返還彩禮的,另一方應當予以返還。,使弱者得到應有的保護一直是法律所追求的目標之一。生活困難的界定可以參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這種生活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后,造成其生活已經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要求返還彩禮的給付人負有證明“給付彩禮導致自己生活困難”的責任。如果不能證明這一點,法院將無法支持給付人要求返還彩禮的主張。,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請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一)當事人雙方沒有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的;,(二)當事人雙方雖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但并未共同生活過的;,(三)婚前給付彩禮的行為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適用上述第二、三情形的,需以雙方當事人離婚為條件。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彩禮錢男方要求退還怎么辦?
辦理離婚手續時,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這些條件分別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登記結婚后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男方給付彩禮的行為導致經濟困難,無法支撐生活。
一、彩禮錢男方要求退還怎么辦?
彩禮錢是否不一定需要返還給男方,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那么就需要返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彩禮的返還問題有什么?
1、彩禮一般屬于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是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準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三、彩禮應該返還多少?
當符合條件時,已給付的彩禮應當予以返還,但在實際生活中,已給付的彩禮可能已用于購置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實上已經轉換為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或者已在男女雙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
處理涉及彩禮返還的案件時,就應當返還的范圍而言,要根據已給付的彩禮的使用情況,是否在男女雙方共同生活中發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關系或同居關系存續期間的長短等具體事實,綜合把握。在處理方式上也應當靈活運用,特別是彩禮已轉換為夫妻共同生活的財產時,可將彩禮的返還與分割共同財產一并考慮,在分割中體現彩禮的返還。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2、如果未婚男女雙方確已共同生活但最終未能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給付彩禮方請求返還彩禮,一般根據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彩禮數額并結合當地風俗習慣等因素,確定是否返還及具體返還的數額。一般情況下,如果女方因此患病,若此病不排除男女方情感的關聯性,那么返還彩禮的數額應排除治病的錢數。如果女方在與男方同居期間懷孕流產,那么結合男女雙方有同居關系及女方曾流產的事實,從照顧婦女身心健康原則考慮,法院應酌情認定返還部分彩禮。
彩禮錢男方要求退還,符合法律要求的法院會支持。彩禮是由男方給付給女方的,具有贈予的性質,屬于女方的個人婚前財產。男女雙方辦理離婚手續是不能分割彩禮,男方也不能要求女方返還彩禮。若是在領取結婚手續之后,男方給付女方的彩禮,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分割。
男方起訴離婚要求退還彩禮應該如何辦
法律分析:男方起訴離婚要求退還彩禮的辦法:
1、當事人應當收集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等情形的證據,然后據此起草起訴狀;
2、當事人應當將上述材料遞交至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3、人民法院經查證屬實的,對當事人提出的退還請求,應當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沒領證同居3年分手,男方要女方退彩禮婚禮酒席費用,法院會咋
法律主觀:
沒有領結婚證分手彩禮需要退。沒有領結婚證說明雙方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那么根據司法解釋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屬于男方可以找女方要回彩禮的情形,只要法院經審查發現情況屬實的,那么分手后男方就可依法要求女方退還自己之前給付的彩禮。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方一直不愿意領證我可以起訴要回彩禮嗎
法律分析:女方一直不愿意領證的,男方可以向女方要求返還彩禮;彩禮可予以返還的法定條件為以下三種:1、雙方未領取結婚證。2、雙方雖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居住。3、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符合以上三種情形的,在主張彩禮返還時,才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女兒和女婿結婚酒席辦了,但沒辦結婚證,現在女兒又不和男方在一起了,男方要求退還彩禮
你好,是否退還彩禮需要看具體情況判斷。
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由于女兒和女婿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如果男方要求退還彩禮,依法是要退還的,但退不退、退多少,也可以和男方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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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