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女方應該給嗎(女方主動提出離婚彩禮怎么退)
婚后生活四個月,男方提出離婚要我退還彩禮,女方應給嗎
法律分析:婚后已經共同生活四個月的,男方提出離婚的,女方一般不需要退還彩禮。彩禮可予以返還的法定條件為以下三種:1、雙方未領取結婚證;2、雙方雖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居??;3、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符合以上三種情形的,在主張彩禮返還時,才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女方應該給嗎
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女方是否應該給,要看是否滿足退還彩禮的條件。返還彩禮的情況是: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3、禮金是婚前給付的,并且給付的行為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如果法院已經判令返還彩禮,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沒有返還,法院執行時,從法院判決的指定期限開始計算利息。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彩禮的含義有著嚴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贈與都可稱之為彩禮?!安识Y”,具有嚴格的針對性,必須是基于當地的風俗習慣,為了最終締結婚姻關系,不得已而為給付的,其具有明顯的風俗性。
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沒有明確只歸一方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將彩禮贈予女方應盡量在領取結婚證前,法律上的婚姻關系是從領取結婚證的時間開始確定的。在婚前贈予女方,也是給女方一份婚前保障。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男方提退婚退彩禮嗎
訂婚后男方提出分手彩禮要退還。訂婚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女方應當將彩禮錢返還給男方。
如果男方要退婚的話,彩禮三金是需要退還的,雖然給女方彩禮屬于贈與行為,但該贈與行為是以結婚為前提的,所以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話,則需要返還彩禮。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如果男方要退婚,則雙方是處于未登記結婚的狀態,男方給與的彩禮就需要退回。
退婚需要什么流程?
退婚的流程主要是退彩禮,訂婚后退婚彩禮怎么退:
1、訂婚后退婚彩禮直接退給男方就可以了,不過退多少要看一下相應證據。
2、如果當時男方家里來了黃金首飾,那么女方家里在退婚時候,要將黃金首飾全部退掉。
3、對于彩禮禮金的問題要分實際情況來看,如果兩人同居了,那么這種情況下不需要全部退還。
4、如果訂婚了而且兩人已經領取結婚證,并且共同生活了的話,這種情況下會要求退還部分彩禮的,不可以一分不還。
5、如果訂婚了兩人領取結婚證,目前為止沒有同居生活的話肯定是要退還彩禮的,如果不退還,那男方家里可以通過法院進行訴訟,當然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具體退多少彩禮。
6、如果訂婚時,由于男方家里給了彩禮現在生活很困難的情況下,女方退婚的話,彩禮也要一并退回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男方悔婚要求退還彩禮,女方應該退還嗎
返還彩禮的范圍主要限制在男女雙方未結婚的情形下。如果男女雙方沒有登記結婚,男方給付的彩禮應該返還。如果已經登記結婚,結婚時間比較短或者確未共同生活,實質性的夫妻生活并沒有開始,雙方沒有建立起夫妻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男方給付的彩禮應該返還。如果一方因彩禮的給付造成其生活的絕對困難,不足以維持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條件的支持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訴訟主張對于男方結婚超過1年以上的,原則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還彩禮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剛結婚一個多月離婚男方要求退還的彩禮三金還有婚紗照的錢還有酒席錢微信轉賬錢 女方需要還合理嗎?
剛結婚一個多月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1、只是訂婚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離婚彩禮必須退還;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
3、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離婚退彩禮怎么退有著普遍的現實意義,由于結婚彩禮錢屬于我國的傳統習俗,大部分地區仍保留結婚送彩禮的風俗,確定離婚彩禮返還怎么處理可以解決很多問題,最主要的是由于農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結婚時,送給女方的彩禮錢高達數萬元,甚至是借錢給女方彩禮錢。因此,法律根據彩禮對結婚的影響確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則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但是,關于共同生活的定義以及生活困難的定義,對此并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因此在實務辦案的過程中,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具體的分析,不同的標準可能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男方要求女方退回彩禮,女方要怎么回答他
法律分析:需要看具體情況,在男方要求返還彩禮時,有以下情況女方就需要返還: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如果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對于如何退還,我國婚姻法未作規定,司法實踐中也會考慮分手的過錯和當地的習俗,如果男方提出分手或有過錯,女方不一定全部返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要求返還彩禮比較困難。贈送彩禮與一般的民事行為有所不同,贈與方不可能要求對方出具收條等書面手續,以表明其已收到彩禮。一般只能提供證人證言,且多為親友證言,通常證明力不大。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要求返還彩禮時以離婚為條件。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這里的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睋?,“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榍敖o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此種情況下應當以離婚為條件。
一般彩禮是酌情退還,不一定要全額退。
有以下4中情況,女方可不還彩禮:
1、已經登記結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
4、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