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幾個月評殘(車禍后幾個月評殘要交警嗎)
車禍后多久可以申請傷殘鑒定
在事故發生后三個月具備鑒定條件,可起訴要求賠償,起訴時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機構,鑒定結論下達時間由鑒定機構決定。
一、車禍后多久可以申請傷殘鑒定
1、因車禍受傷,當事人認為自己的損傷已經造成殘疾的,可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作傷殘鑒定。公安機關接到傷殘鑒定申請書后30日內鑒定出傷殘等級?!兜缆方煌ㄊ鹿适軅藛T傷殘評定》(GB18667-2002)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焙螘r為治療終結?《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同時規定,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經驗性做法是腿部傷害3個月,頭部傷害的6個月后到鑒定部門咨詢具體的鑒定時機。
2、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這里的當事人僅指交通事故中因傷致殘的當事人,不包括未受傷的另一方當事人。
二、怎么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
1、公安機關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作出傷殘評定,并制作傷殘評定書送達當事人。
2、公安機關評定傷殘等級的依據:一是醫院證明,二是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受傷人員符合兩處以上傷殘等級者,應以傷殘程度重的等級作為最終評定結論,但須分別寫明各處的傷殘等級。
3、當事人對自行委托的檢驗、鑒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評估結論后三日內另行委托檢驗、鑒定、評估,并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4、評定書。評定人評定結束后,應制作評定書并簽名。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
5、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這里的當事人僅指交通事故中因傷致殘的當事人,不包括未受傷的另一方當事人。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并將重新評定的結論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根據規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作出的重新評定的結論是最終的決定。
6、不同的鑒定機構對同一鑒定對象出具多份鑒定結論,若各鑒定機構均具有法定鑒定資格時,應依據鑒定機構級別的高低,一般應采信高一級別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排除那些級別較低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
車禍發生以后,要及時按照法定時間進行傷殘鑒定,否則可能影響后續的賠償事宜。所以一旦發生車禍,最好及時聯系專業的交通事故律師,按照律師的意見進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復核等,多角度全方位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避免不利于自身利益的情況發生。
車禍出院后該什么時間去評殘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殘疾評估的一般肢體損傷是在最后三個月申請殘疾評估,如果是神經損傷,則應在傷后六個月進行殘疾評估。主要看恢復情況。殘疾評估時間過早,殘疾水平相對較高,過晚,殘疾水平相對較低?!督煌ㄊ鹿侍幚沓绦蛞幎ā返谒氖畻l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由有資質的殘疾鑒定機構在治療結束后對殘疾水平進行評估。
交通事故出院后多久可以評殘
【法律分析】
三個月內。我國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對交通事故出院后做傷殘鑒定的時間作出了相關規定。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出院后的三個月內進行傷殘鑒定。受害者出院后,就可以向法院提交傷殘鑒定申請。由于傷殘鑒定需要排隊等待,因此出院后申請的,在傷殘鑒定限制時間結束前,就可以輪到該受害者進行鑒定了。
公安機關根據醫院證明書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障礙評定的標準,收到障礙評定申請書后30天內評定障礙等級。如果當事人對殘疾評估不滿意,可在收到評估書后15天內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再評估。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收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30天內作出重新評定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通知申請人。根據規定,上級公安機關作出的重新鑒定結論是最終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條 當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扣押機動車駕駛證等與事故有關的物品、證件,并按照規定出具扣押法律文書??垩旱奈锲窇斖咨票9堋?/p>
對扣押的機動車駕駛證等物品、證件,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并制作隨案移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檢察院。對于實物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處理。
2011年9月7日出的車禍,六根肋骨骨折,什么時候評殘?
我也經歷過這種事情,個人認為應該是九級吧。你應該是有鋼板吧,明年取好了全部醫治好了就可以去評級了。祝你早日康復!
一般在治療終結后三個月內申請傷殘鑒定,殘疾鑒定由交警委托。如果已經提起訴訟,可以由法院指定或雙方共同指定。
起訴在事故發生地,將對方、保險公司列為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