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去哪里做(車禍傷殘鑒定要找交警嗎)
傷殘鑒定在什么地方做
一、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1、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1)交通事故到司法鑒定機構申請鑒定;
(2)工傷到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
(3)治安或刑事案件造成的人體損傷程度的鑒定屬于法醫鑒定;
(4)其他法律、法規所涉及的人體損傷由法醫機構鑒定,不屬于傷殘鑒定評定傷殘等級的范疇。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醫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掌握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知識。
(3)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二、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機構必須選擇有資質的機構。受害人方可以自行選擇法院認可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不過,當事人自行委托評定的,對方有時不會認可,這時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評定。另外,受害人方可在起訴時申請法院委托有資質機構對傷殘情況進行評定。對該評定結果,如無特殊情況,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交通傷殘鑒定去哪里做
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損害,可向當地司法鑒定中心申請傷殘鑒定。一般市級司法局下設司法鑒定中心。
傷殘程度鑒定的臨床法醫鑒定項目有:
1、損傷程度鑒定。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鑒定或稱傷情鑒定。
2、傷殘程度鑒定。包括I級傷殘至十級傷殘。
3、因果關系鑒定。指損傷與疾病的關系鑒定。
4、醫療糾紛司法鑒定。醫療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若有,與患者死亡或殘疾之間的關系。
5、保險理賠鑒定。是否意外傷殘、重大疾病、全殘、失能達到保險理賠規定。
6、影像學資料和同一認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資料是否為同一人。
7、損傷后誤工時間的審查。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第一條
本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的原則、方法、內容和等級劃分。
本標準適用于人身損害致殘程度等級鑒定。
車禍傷殘鑒定在什么地方做
車禍傷殘鑒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的法醫中心作出。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流程如下:
1、在受害人住院治療終結之后,準備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傷情鑒定申請書、住院治療的過程記錄以及個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2、到自行委托或者由交管部門進行鑒定;
3、鑒定人根據提供的材料進行鑒定,在三十日內出具傷殘鑒定書。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由鑒定人先墊付,責任方最后承擔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如果與醫藥費相加總額沒有超過保險公司賠償限額則應該由保險公司承擔。
辦理交通事故人身傷殘評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復印有關的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申請重新鑒定有兩種方式:一是在法院訴訟中,鑒定結論作為證據,可以申請法院委托重新鑒定;二是當事人在訴訟前接到鑒定結論后認為有問題的,可以提起重新鑒定申請。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去哪里鑒定
法律分析:
一、對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是當事人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律師事務所再委托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做傷殘鑒定。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傷殘鑒定則在法院的主持下,由當事人雙方共同指定有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進行鑒定。
二、傷殘鑒定通常有以下兩種委托方式:
1、受害人方自行選擇法院認可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當事人自行委托評定的,對方有時不會認可,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評定。所以,當事人自行委托評定,要考慮對方能否接受。
2、申請人民法院委托評定。受害人方可在起訴時申請法院委托有資質機構對傷殘情況進行評定。對該評定結果,如無特殊情況,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請后一般先征求雙方意見,如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選定評定機構的,則由該機構評定,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機構進行評定。這種情況下傷殘鑒定結論很難被推翻,如果對受害者一方不利,則會造成極大的損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衍生問題:
傷殘的劃分標準是什么?
一、一級傷殘: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二級傷殘:
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 不能工作;
4.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三級傷殘:
1.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3. 明顯職業受限;
4. 社會交往困難。
四、四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在哪里做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主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的法醫中心作出,事故當事人據此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 2005年10月1日實施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7條明確規定: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鑒定機構。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確實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一個重要程序,準確地說是事故處理程序中一個很重要的環節,不同的傷殘鑒定級別賠償數額會差別很大,因此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對賠償權利人和義務人都很重要。
法律客觀: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4.1 鑒定原則 應以損傷治療后果或者結局為依據,客觀評價組織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礙程度,科學分析損傷與殘疾之間的因果關系,實事求是地進行鑒定。 受傷人員符合兩處以上致殘程度等級者,鑒定意見中應該分別寫明各處的致殘程度等級。 4.4 致殘等級劃分 本標準將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劃分為10個等級,從一級(人體致殘率100%)到十級(人體致殘率10%),每級致殘率相差10%。致殘程度等級劃分依據見附錄A。 4.5 判斷依據 依據人體組織器官結構破壞、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于殘疾引起的社會交往和心理因素影響,綜合判定致殘程度等級。
傷殘鑒定要去哪里做
法律主觀:
一、傷殘鑒定在哪里做?對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是當事人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律師事務所再委托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做傷殘鑒定。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傷殘鑒定則在法院的主持下,由當事人雙方共同指定有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進行鑒定。司法鑒定機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國家標準,對當事人人的傷殘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委托人領取傷殘鑒定結論后,根據傷殘等級與肇事人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傷殘鑒定結論由委托機構(如公安機關、法院或律師事務所)領取。如果當事人或代理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或補充鑒定,相關鑒定費用(如會診費、鑒定費)由異議方支付,最終由敗訴方承擔。二、做傷殘鑒定的程序是什么?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工作應當由法醫進行;無法醫的,由處理交通事故的辦案人員進行;傷情復雜的,可以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員或者委托其他專業傷殘鑒定機構進行。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具體操作:(一)交通事故當事人治療終結后,向原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寫出傷殘評定申請書。申請書應寫明申請人的一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等)傷殘及治療情況(傷情鑒定、病歷摘要)申請請求事項,申請人、申請日期。(二)傷者必須在治療終結后的15日內申請傷殘鑒定。如果傷者15天內不提出傷殘評定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得到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殘疾用具費的權利。(三)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四)各方當事人接到傷殘評定書后,如果不服評定結果,必須在接到評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重新評定,經審查受理,才能進行重新評定。15天內不申請重新評定的,評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評定申請的,為無效申請。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在哪里做最好?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是指由有關衛生機構或者司法部門委托的專業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殘程度進行診斷、評估和鑒定的過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需要由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等權威機構進行,因此建議您盡可能選擇正規的公證處或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機構,供您參考:
公證處:公證處是政府授權的公證機構,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負責一些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工作。不過,不同地區的公證處標準和服務質量可能會有所差異。
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機構是由司法行政機關認可的,具有相應資質和技術設備的專業機構,其鑒定結果具有法律效力。在進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時,建議選擇具有良好信譽和豐富經驗的司法鑒定機構。
醫院:醫院也可以進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僅能提供診斷和治療,而不能進行評估和鑒定。如果需要進行評估和鑒定,建議選擇專業的公證處或司法鑒定機構進行。
交通事故在哪里做傷殘鑒定
對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是當事人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 律師事務所 再委托有鑒定資質的 司法鑒定 機構做傷殘鑒定。
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傷殘鑒定則在法院的主持下,由當事人雙方共同指定有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四條 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并出具書面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由鑒定人簽名,鑒定意見還應當加蓋機構印章。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項;
(三)提交的相關材料;
(四)檢驗、鑒定的時間;
(五)依據和結論性意見,通過分析得出結論性意見的,應當有分析證明過程。
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附有鑒定機構、鑒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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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傷殘鑒定去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做傷殘鑒定一般由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傷殘鑒定屬于司法局或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部門,同時當事人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備案的具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鑒定。當事人因事故受傷致殘并需要進行傷殘評的,傷者必須在治療終結后的15日內申請傷殘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受理鑒定委托后,應當指定本機構具有該鑒定事項執業資格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從本機構中選擇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 第三十六條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統一規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鑒定意見書。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需要去哪里做
法律分析:
車禍傷殘鑒定一般是去當地的司法鑒定機構做。交通事故受傷傷殘鑒定一般在治療終結后進行。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所認可的損傷后病理變化經臨床治療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復并維持穩定的時期。從鑒定機構的經驗性判斷鑒定時間來看,頭部傷害一般要六個月以后,其他部位傷害一般要三個月以后才能進行。一般鑒定機構不接受個人委托,所以當事人可以申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律師事務所來委托鑒定,也可以起訴到法院后由雙方共同申請由法院委托鑒定。在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單方委托鑒定后一方不認可鑒定結果的情況,因此訴到法院后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更為妥當。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托。
第十二條 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
一、領取傷殘補助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準備一份工傷認定書;
2、工傷待遇申報表;
3、勞動能力鑒定;
4、醫療費用發票、診斷證明、病歷資料;
5、由單位填寫《工傷治療申請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領取傷殘補助流程:
1、用人單位向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3、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書等資料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