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請支付令流程需要哪些材料(欠錢不還怎樣申請支付令)
怎么直接申請支付令
申請支付令的程序為:
1、申請人與債務人不存在其他債務糾紛的,支付令也是能夠送達給債務人的,可以申請支付令;
2、申請人需要填寫申請書,向法院提供債權證明或者借款合同,被申請人的身份信息等;
3、法院收到相關材料后,將進行審查,并在五日內告知債權人是否受理,受理的,法院會向被申請人發支付令。
申請支付令的流程如下:
1、由債權人申請支付令而開始。有權提起支付令申請的,是依法享有債權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被申請人是依法負有清償義務的債務人;
2、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支付令的申請必須具備下述條件:
(1)債權人申請給付的范圍,僅限于請求給付金錢或匯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單等有價證券;
(2)請求給付的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已到償付期且數額確定,并寫明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3)債權人沒有對等給付義務,即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債務關系是單向的;
(4)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3、債權人申請支付令,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支付令的申請書應寫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請求給付金錢的數量,或有證價券的數量及種類,以及請求給付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3)寫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請求人民法院發出支付令;
4、債權人提出支付令的申請后,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應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申請條件,由審判員一人對申請進行審查。審查的方式,是采用書面審查的方式。審查的范圍,包括下述事項:
(1)主體資格審查;
(2)請求內容的審查;
(3)請求的事實和證據的審查;
(4)支付令能否送達債務人的審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一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二百二十二條
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申請支付令的程序是怎樣
申請支付令的程序如下:
1、申請人準備相關材料后,須到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相應立案窗口,需要填寫:當事人提交材料清單、證據目錄、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有權提起支付令申請的,是依法享有債權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被申請人是依法負有清償義務的債務人;
2、填寫完畢上述材料后,申請人即可按立案大廳取號機上的分類指引按類取號,等待工作人員呼叫到相應號碼,即可到相應窗口遞交申請材料,具體包括:
(1)支付令申請書一份。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書應加蓋公章;原告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申請書需使用黑色簽字筆書寫,不得使用復印件;
(2)證明申請人及被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各一份,參照民事案件主體資格材料的規定;受委托代為申請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資料;申請人為涉港、涉澳、涉臺、外國自然人、外國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代表該法人、其他組織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參照民事案件授權委托書的規定;
(3)證明申請人及被申請人間存在簡單、明確法律關系,且債權債務數額已確定、到期、債權人沒有對待給付義務的材料復印件,該復印件應與原件核對無異。
3、法院經審查符合立案受理條件的應當及時立案,并向申請人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當事人釋明。申請人可憑案件受理通知書后預交案件受理費。申請人應于七日內繳費并及時將繳費憑證送交當時接受材料的立案窗口。
一、申請支付令需要具備的條件如下:
1、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的只能是金錢或者匯票、本票、支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款單等有價證券;
2、請求給付的金錢和有價證券已到期并且數額確定并寫明了請求根據的事實、證據的;
3、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不存在對待給付,也就是說,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債權債務關系明確、肯定;
4、債務人在我國境內且未下落不明;
5、支付令必須能夠送達債務人;
6、需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7、債權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
二、支付令的送達方式如下:
1、直接送達,人民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
2、留置送達,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
3、委托送達,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托其他人民代為送達;
4、郵寄送達,人民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并用掛號信寄給受送達人的方式;
5、轉交送達,人民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代收,然后轉交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
總而言之,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支付令申請需要什么材料是復印件
法律主觀:
債權人 向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請,必須提交申請書,其內容應包括: 1、債權人、 債務人 雙方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2、債權人要求債務人給付的金錢或有價證券的種類、數量。 3、債權人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 證據 。 4、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和可供執行的財產。 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的同時,應提交必要的證據材料,如證明 債權債務 關系存在的合同、收據等。
法律客觀: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214條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 管轄權 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 債務糾紛 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法院申請支付令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觀:
去法院申請支付令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請支付令的申請書、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糾紛的相關證據材料等,支付令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如何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債權人向當地法院申請支付令的,可以寫申請書和收集相關證據,然后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由法院進行審查。
【法律分析】
(1)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勞動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的具體數額和所根據的事實與證據。(2)管轄:債權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申請支付令的管轄法院應當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管轄的規定執行。(3)受理;債權人提出申請以后,人民法院應該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4)審查和決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該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和債務人發出支付令;如果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5)清償或者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責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6)申請執行;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而且還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二條 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二十一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二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支付令怎么申請
申請支付令,需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寫明債權人、債務人雙方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要求債務人給付的金錢或有價證券的種類、數量,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并提交必要的證據材料,如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合同、收據等。 收到申請后,法官在法定時間內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請人。 受理申請后,申請人可根據繳費通知預交申請費。申請支付令,需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寫明債權人、債務人雙方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要求債務人給付的金錢或有價證券的種類、數量,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并提交必要的證據材料,如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合同、收據等。 收到申請后,法官在法定時間內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請人。 受理申請后,申請人可根據繳費通知預交申請費。
如何申請支付令
一、如何申請支付令
1、申請支付令程序如下:
(1)債權人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并提交相關材料;
(2)法院進行審核,決定是否受理;
(3)法院決定受理后通知債權人,并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
二、申請支付令需要什么條件
申請支付令需要滿足的條件,具體如下:
1、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2、有具體的請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申請支付令的條件和費用
一、支付令申請應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4條的規定,申請支付令需具備以下條件:
1、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的只能是金錢或者匯票、本票、支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款單等有價證券。其他物的給付請求或者行為給付請求,不得適用督促程序。
2、請求給付的金錢和有價證券已到期并且數額確定并寫明了請求根據的事實、證據的。尚未到期或者雖然到期,但數額不確定的債權不得適用督促程序。
3、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不存在對待給付,也就是說,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債權債務關系明確、肯定。
4、債務人在我國境內且未下落不明。
5、支付令必須能夠送達債務人。督促程序的簡捷性決定了在整個督促程序中,對債務人而言,唯一的權利就是對支付令的書面異議權,如果支付令未能送達債務人,則債務人無法行使其對支付令的異議權,因此,支付令能送達債務人就成為適用督促程序的必要條件。但是,向債務人本人送達支付令的,債務人拒絕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
6、需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該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指債務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書應當寫明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況、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種類和數量、請求的事實及理由、向特定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表述。此次《民訴解釋》第427條對督促程序的管轄作出進一步規定,即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債權人可以向其中一個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由最先立案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7、債權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支付令申請書后5日內通知債權人不予受理?;鶎尤嗣穹ㄔ菏芾砩暾堉Ц读畎讣皇軅鶛嘟痤~的限制。
二、對支付令申請的審查和處理
(一)對支付令的審查
根據《民訴解釋》第43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由審判員一人進行審查。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駁回申請:
(1)申請人不具備當事人資格;
(2)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證明文件沒有約定逾期給付利息或者違約金、賠償金,債權人堅持要求給付利息或者違約金、賠償金;
(3)要求給付的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屬于違法所得;
(4)要求給付的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尚未到期或者數額不確定。
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請后,發現不符合該解釋規定的受理條件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裁定駁回申請。
(二)督促程序中的審查不同于普通程序中的審理
督促程序中的審查是非實質性的,即人民法院只根據債權人提供的書面材料進行審查,而不經過債務人的答辯,并且法院不對支付令申請進行實質性的開庭調查與審理。而普通程序中的審理是實質性的,不限于當事人提出的書面材料,而是采取傳喚當事人,賦予被告答辯權,責令當事人提供證據,法院依法調查收集證據以及開庭審理等方式對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實體權利義務關系進行實質性的審理,并在審理的基礎上對該實體權利義務爭議做出職務上的判斷。
(三)支付令的制作
人民法院發出支付令,即應當送達債務人。向債務人送達支付令,債務人拒絕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
(四)支付令的效力
支付令制作發出后,即產生督促效力,督促債務人履行義務或者督促債務人提出書面異議;如果債務人在法定期間,即收到支付令后15日內不提出異議,則支付令產生強制執行力。
申請支付令的流程
根據查詢律圖得知,申請支付令的流程如下:
(一)申請人準備相關材料后,到相應立案窗口需要填寫:當事人提交材料清單、證據目錄、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
(二)填寫完畢上述材料后,申請人即可按立案大廳取號機上的分類指引按類取號,等待工作人員呼叫到相應號碼,即可到相應窗口遞交申請材料。
(三)經審查符合立案受理條件的,即向申請人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申請人即可憑案件受理通知書后預交案件受理費。申請人應于七日內繳費并及時將繳費憑證送交當時接受材料的立案窗口。
如何申請支付令
一、申請支付令的條件: 1.債權人的債權已到期且數額確定,并有相應的事實、證據證明; 2.債權人對債務人沒有對等給付義務,雙方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3.債務人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在本院轄區內,并且能夠被直接送達的; 4.可申請支付令的債權范圍: (1)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申請支付令; (2)請求給付金錢或匯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款單等有價證券的; 5.通過轉讓得到的債權不得申請支付令;二、申請支付令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寫明申請請求、事實和理由); 2.自然人應提供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法人應提供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債務人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或實際經營地不一致的,債務人是自然人的,債權人應當提供債務人在本區連續居住滿一年的依據;債務人是法人的,債權人應當提供債務人在本區的實際經營地經工商登記部門備案的信息材料。 5.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寫明辦理申請支付令、簽收法律文書); 6.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明復印件; 7.與債務人之間有明確債權的證據原件; 8.與債務人之間基礎關系的證據和申請人已履行義務的證據。 三、申請支付令的收費: 申請支付令受理費,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三分之一交納。 四、支付令申請被裁定駁回的幾種情況:1.當事人不適格; 2.給付金錢或匯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款單等有價證券沒有約定給付利息或違約金、賠償金的,債權人堅持要求給付利息或者違約金、賠償金; 3.債權人要求給付的金錢或匯票、支票以及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款單等有價證券屬于違法所得; 4.債權人申請支付令之前已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或者申請支付令同時又要求訴前保全。 五、督促程序終結的幾種情況: 1.在發出支付令前,申請人撤回支付令申請的;2.債務人在法定期間提出書面異議的; 3.受理支付令申請后,債權人就同一債權關系又提起訴訟,或者發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內無法送達債務人的。 (路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