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受傷了買的輪椅賠償嗎(車禍受傷了買的輪椅賠償嗎多少)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買輪椅賠償嗎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報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工傷住院期間買的輪椅能報嗎
輪椅屬于輔助器具,是否可以配置及報銷,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輪椅在工傷保險中是屬于輔助器具,如果要走工傷保險的報銷流程,要先鑒定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為需要再申請購買,之后才是報銷;如果不走工傷鑒定,那這輪椅屬于自費項目,只能與單位協商報銷事宜。屬于工傷的是可以報銷的,我國原勞動部1996年發布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范圍作了明確規定。
輪椅屬于傷殘輔助器具,經過勞動能力鑒定才能向工傷保險基金報銷,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向用人單位報銷。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才能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屬于工傷的是可以報銷的,我國原勞動部1996年發布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范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范圍為: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于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原專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9.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如果認定為工傷的情況,固定支具是可以報銷的,但相關情況需要由專業的工傷認定部門根據造成的傷害情況來進行鑒定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那么可以咨詢工傷鑒定部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后買的輪椅能報銷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用人單位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勞動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不履行安全生產義務,致使勞動者受到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您所描述的情況,您在工傷后購買的輪椅是否能夠報銷,需要綜合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 勞動者工傷認定:首先,您需要確保您的工傷已經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或者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只有經過正式認定的工傷才能享受相應的權益和待遇。
2. 醫療費用報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障法》第四十四條,工傷職工在治療期間的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因此,如果您的工傷已經得到認定,您購買輪椅的費用可能可以作為醫療費用的一部分進行報銷。
3. 報銷標準:具體的報銷標準需要參考當地的工傷保險政策和規定。不同地區可能存在差異,因此建議您咨詢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或者工傷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了解輪椅費用報銷的具體要求和程序。
綜上所述,如果您的工傷已經得到認定,并符合相關的報銷標準,那么您購買的輪椅費用可能可以作為醫療費用的一部分進行報銷。建議您咨詢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或者工傷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了解具體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買輪椅可以報銷嗎
法律主觀:
輪椅屬于傷殘輔助器具,經過勞動能力鑒定才能向工傷保險基金報銷,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向用人單位報銷。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才能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