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帶人發生車禍有責任嗎(免費乘坐朋友車受傷如何賠償)
私家車帶人出車禍該怎么承擔責任
法律分析:1、私家車載人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乘車人受傷的,駕駛員要按交通事故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2、如本車駕駛員對事故的發生具有責任的,要按責任比例賠償本車乘客的損失,其他損失由對方車輛或者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私家車帶人發生車禍有責任嗎
私家車載客發生車禍雙方都有責任。
1、兩輛車發生交通事故,直接責任人是雙方車輛的駕駛員。
2、事故發生后,由交警現場勘察取證后出具責任認定書。
3、根據責任比例,由雙方分配承擔相應的損失。
4、乘車人無責任,乘車人受的傷害及損失 也由雙方根據責任比例來承擔。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條 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開車帶朋友出車禍乘坐人有責任嗎
法律主觀:
坐別人的車出車禍了,如果是客運車輛,則應當是承運人承擔賠償車輛,如果是無償搭乘車輛,則應當是有過錯的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七條
乘坐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
(二)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
(三)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四)機動車行駛中,不得干擾駕駛,不得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得跳車;
(五)乘坐兩輪摩托車應當正向騎坐。
開車帶人出車禍責任怎么分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由交警部門進行,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進行定責,第三方可以按交通強制保險的相關條文進行賠償:交通事故賠償先在交強險各分項賠償責任額度內全額賠償對方損失。交強險賠償完畢后如仍有不足的再根據責任劃分由商業險或自行承擔。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出于好意搭載同事發生車禍后,車主應該賠償同事嗎?
在民法典出臺前,我國法律對“好意同乘”相關情況未作明確規定,具體到司法實踐中,法官一般基于公序良俗等價值的考量判定供乘人的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規定: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昂靡馔恕背鍪鹿试斐纱畛巳耸軗p害,供乘人的責任性質為一般侵權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供乘人非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應根據具體情形,減輕供乘人的賠償責任。
“好意同乘”系基于情誼無償搭乘他人,是一種具有利他性質的行為,對于維持人際關系和諧,促進形成互助友愛的社會風氣,倡導綠色出行都具有積極意義,值得社會倡導。但供乘人對搭乘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仍負有不可推卸的保護義務,因此要減輕相關賠償責任,也應嚴格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對于供乘人而言,要始終將遵守交通規則放在首位。搭乘人也要搭乘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盡可能做到謹慎注意,莫讓好意變悲劇。
私家車載人乘客出事故司機需負多少責任
1、私家車載人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乘車人受傷的,駕駛員要按交通事故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2、如本車駕駛員對事故的發生具有責任的,要按責任比例賠償本車乘客的損失,其他損失由對方車輛或者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記分期限內累計記分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簽發地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學習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有關知識。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處應當在20日內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進行考核。
考試合格的,扣分,退回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及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絕參加學習或者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宣布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記分達12分以上或者累計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處還應當在通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后1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應當按照機動車駕駛證規定的最高準駕駛型式考試。
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記分期限內得分不足12分,已經繳納罰款的,予以扣分;如果分數未達到12分,但未支付罰款,則該分數將轉移到下一個分數周期。
以上內容參考:滄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人身損害賠償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