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怎么判責(肇事逃逸怎么判責任)
撞人肇事逃逸怎么判
這樣認定開車撞人逃逸:主觀上為了逃避法律責任或救助義務,駕駛肇事車輛或者遺棄肇事車輛,逃離道事故現場的;客觀上有逃離現場的行為的,那么就會被認定肇事逃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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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怎么定責
肇事逃逸認定責任的標準如下:
1、事故因當事人逃逸,而無法認定當事人責任的場合,無論事故各方的實際責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
2、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雙方均無責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
3、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錯誤,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
4、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
肇事逃逸一般可以通過如下方法判定: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綜上所述,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撞死人,肇事逃逸,一般怎么判?
交通肇事撞人后逃逸,應當根據造成的后果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后自首判多少年?如何賠償?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為了逃避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離開事故現場,沒有積極履行搶救傷者和財產、向交通管理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報告事故情況、在現場等候處理等交通法規所規定的義務,以此作為判斷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標準,可以將如下情形界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行為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3)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5)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6)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對有以上肇事后逃逸行為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后,如果能夠主動到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投案并如實交待犯罪事實,且等待接受處理的,根據中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仍然可以認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交通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輕傷怎么判刑和賠償
法律分析:
1、如果肇事者負事故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則構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2、如果肇事者不負事故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則沒有刑事責任,不會被判刑。另外,不管肇事者是否要被判刑,都應該按交警認定的責任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撞人輕傷逃逸怎么處理
逃逸一般會認定為全責,對傷者所有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一條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擴展資料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力度。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偵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間,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詢問案件偵辦情況的,除依法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并做好記錄。
第四十八條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已經為受害人墊付搶救費用或者喪葬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后及時書面告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交通肇事逃逸駕駛人的有關情況。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交通肇事逃逸的判定標準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等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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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罪怎么判?
交通肇事罪逃逸罪的判決如下: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導致重大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交通運輸肇事行為,將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導致人員死亡的,將被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財產重大損失,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唯一的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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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死人逃逸后自首怎么判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自首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現也指主動如實的承認自己的錯誤。
一般情況
對自首者的適當量刑是自首從寬制度得以正確進行的保證,根據中國刑法第57條規定的量刑一般原則和司法實踐經驗,一般認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則應掌握下列三點:
1、主要根據犯罪事實。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會的持續狀態結束,但是給社會造成的損害并不會因自首而消滅。犯罪人投案自首,僅僅表明對自己所犯罪行的態度,并不會改變其原來犯罪事實。因此,審判人員在決定對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須以其犯罪事實為主要根據。在司法實踐中,審判人員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輕重對照有關法律,擬定一個刑罰幅度,而后結合自首的從寬情節,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嚴寬適度,不枉不縱。
2、具體考慮自首情況。主要包括:(1)自首的時間。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時間早晚,說明其悔悟時間的早晚;同時也說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對社會危害性的持續狀態長短。(2)自首的原因及動機。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認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動機的三大要素,悔罪態度好的情況下,投案自首的,也說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時也要考慮;(3)交待罪行的情況。交待罪行是否徹底,是否主動,也說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4)犯罪分子有無主動表現。這四大情節,審判人員在量刑時一定要注意的。
區別對待
關于自首的從寬處罰,各國的專家說法不一致。有的主張相對從寬原則,有的主張絕對從寬原則。中國刑法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判的,實際上是采取了相對從寬的原則。中國刑法把自首分為了3種情況區別對待。
1、“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從寬處罰”,這是中國刑法對自首以后予以從寬處罰所作的原則性規定。如何理解這一觀點呢?中國刑法有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主張不論情節,只要是自首,一律從寬處罰,從輕、減輕。這很顯然是絕對的從寬處罰原則,與中國刑法的觀點不一致。第二種觀點就是主張情節,認罪態度。這是中國刑法所采納的。因為犯罪分子對社會的危害是客觀的,投案自首可以從輕,但絕不是必須從輕,對待特殊情況,也存在例外,如暴力性犯罪分子屢教不改,社會影響惡劣,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這種情況,即任其投案自首,也絕不能從輕處理,可見中國對自首采取從相對主義原則,是合理的,有利于防止犯罪分子鉆法律的空子,同犯罪分子作斗爭。
2、犯罪較輕的自首,可以減輕或者說者免除處罰,犯罪較輕是減輕或以輕處罰的前提,主要是對犯罪較輕進行評估,何為較輕的犯罪,有二種說法,第一主張用法定刑或犯罪性質作為區別較輕之罪或較重之罪的標準。第二種觀點則認為應從犯罪所應判處的刑罰為標準來劃分罪的輕重。因為犯罪的輕與重是一個概括的指數,它是對犯罪各方面如犯罪情節、犯罪性質、犯罪事實,犯罪對社會危害性的綜合評價,而犯罪的輕重決定刑罰的輕重。通常認為最低法定刑為3年以上的為較重之罪。以此為標準,來衡量自首的情節用以決定處罰的。
3、犯罪較重而自首的。“如果有立功表現,也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就是說,犯較重罪行而自首的,一般只能從輕處罰。只有當犯罪分子自首同時又有立功表現的,才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立功表現是犯罪較重而自首的犯罪分子得以從輕處罰的唯一前提。所謂立功是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罪行,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主要線索,查證屬實;阻止他人從事重大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獲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抗洪搶險重大發明創造等。在司法實踐中,犯罪人犯有較重的罪行,在自首時,又同時具備上述任何一種立功表現的,都可以從輕或免除處罰。如有自首情節又具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這樣不僅能使司法機關節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提高辦案質量,還可以鼓勵其他犯罪人自首,預防犯罪,減少社會危害,可見這是行之有效的,是司法實踐中值得注意的環節。
開車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
開車撞死人逃逸判刑標準如下:
1、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并處15以下拘留;
2、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3、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構成危險駕駛罪的條件有哪些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