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共同財產的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分割共同財產的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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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共同財產的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分割共同財產的時間規定:夫妻一般是在離婚時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是如果出現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或者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情況,那么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在婚內將共同財產分割完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