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公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有效期是多少年?
法律主觀:
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永久有效。經過公證的東西證明其是合法有效的,一個有效的東西并不會有有效期的限制,只要有效就一直有效,除非有證據證明這個協議是在欺詐脅迫的情形簽訂的。
法律客觀:
《公證法》第二條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公證法》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遺產繼承公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遺產繼承公證書是沒有時效的,對于遺產繼承公證書的時效,法律并沒有做出嚴格的限制。一般來說只要遺產被繼承了,那么公證書的時效就已經失效了。進行遺產公證時,繼承人必須要到現場親自辦理。如果要放棄繼承,繼承人需有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聲明。
夫妻子女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1、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
3、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者喪失了繼承權時,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在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中,沒有先后順序,一般情況下都均等的分割遺產。
一、遺產繼承公證書有效期是多久
1、繼承公證書的有效期是長期
2、無期限,只要公正機構不撤消其公證
3、公證書長期有效,但是應該憑公證書及時對某些財產辦理變更登記
二、公證書的有效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
1、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于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咨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2、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規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書》中規定的委托期限為三個月,那么該《委托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為三個月。
3、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規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_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后來協議解除了合同,那么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于無效了;又如經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因為贈與雙方沒有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后來贈與人死亡,無法過戶,贈與合同落空,贈與公證書也無法使用。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公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公證書有效期是永久。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于這一類。
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咨詢公證書的有效期;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規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書》中規定的委托期限為三個月,該《委托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為三個月;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規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后來協議解除了合同,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于無效了。
辦理公證需要哪些資料和證件
1、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3、申請公證的文書;
4、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5、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公證程序規則》
第六十一條當事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在收到公證書之日起一年內,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
公證書的有效期是多少時間
法律主觀:
在法律文書中有一類文書是公證書,公證書具有法律證明力,比如父子關系公證書,出生證明公證,結婚公證書,房產公證,遺產公證等,那么什么是公證書呢,公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呢一、什么是公證書呢公證書,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申請,依照事實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證明書,是司法文書的一種。是法律界常用的應用寫作文體之一。公證書只是公正第三方做出的證明文件,是以法律認可的形式對某個事件做出的證人、證言文件。此外,公證書不僅在國內具有法律效力,而且還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因為,公證書是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可靠的司法證明文書,被廣泛地運用在國際交往中。在國際上,公證書得到了廣泛的承認,在國外也具有法律證明力,是進行國際間民事、經濟交往不可缺少的法律文書。這是公證證據效力在空間上的延伸。二、公證書的有效期多久公證的有效期是按你的公證內容而訂,出生公證,親屬關系公證都是無限期的。除非關系有變。如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等公證是永久的,公證書的有用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公證書的有用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劃定了有用期的,公證書的有用期以及其一致。如一份《委托書》中劃定的委托期限為三個月,那么該《委托書》的公證書的有用期限也為三個月。1、公證書中未劃定的,有用期由公證書的施用部門單方劃定,公證處一般不作劃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生人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于這一類。聲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施用部門咨詢公證書的有用期;2、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劃定了有用期的,公證書的有用期以及其一致。如一份《委托書》中劃定的委托期限為三個月,那么該《委托書》的公證書的有用期限也為三個月;3、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劃定有用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況的,公證書的有用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約,合約兩邊后來協議解除了合約,那么該合約的公證書就歸于失效了;又如經公證的房產贈與合約,因為贈與兩邊沒有及時管理過戶掛號手續,后來贈與人滅亡,無法過戶,贈與合約落空,贈與公證書也無法施用。
法律客觀:
《公證程序規則》第二十五條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交的證明材料應當真實、合法、充分。公證機構在審查中,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有疑義的,認為當事人的情況說明或者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備或者有疑義的,可以要求當事人作出說明或者補充證明材料。
公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公證書永久有效,除非被推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扒猜脊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 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櫻備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前款規定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羨頌段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兆搏公證機構。 第三十八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未經公證的事項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春滲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并予以公告,兄譽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遺產繼承公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法律主觀:
一、遺產繼承公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一般情況下遺產繼承的公證書是長期有效的,只要遺囑中沒有期限限制,沒有發生使繼承無效的事由,公證機構沒有撤銷公證,那么遺產繼承的公證書是無期限的。權利人應當憑借公證書及時對繼承的遺產辦理變更登記。
二、關于遺產繼承法律程序
1、繼承開始后,應當由先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2、繼承人通知其他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之后,需要對繼承遺產進行相關的認定
3、依據《民法典》對繼承的相關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應當先選定遺產管理人,一般而言如果有遺囑的,那么遺囑執行人就是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繼承人應當及時推選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未推選的,由繼承人共同擔任遺產管理人;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
4、最后是遺產的分割。
三、遺產繼承權怎么分配
1、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的各繼承人均等分配遺產。
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 法定繼承人 ,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接近。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 法定繼承 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
2、特殊情況下同一順序各繼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遺產,這些特殊情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難是指繼承人因為沒有獨立的經濟收入或其他生活來源,難以維持其起碼的物質生活條件。缺乏勞動能力是指繼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備勞動能力或因年邁、疾病等原因而部分喪失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或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是指對被繼承人負有法定的撫養、扶養和贍養義務的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經濟來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勞務扶助。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處于相互緊密聯系狀態,彼此相互關心和照顧。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對被繼承負有法定的撫養、扶養和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撫養、扶養和贍養義務的條件下,如果拒絕履行上述義務,那么在分配遺產時,不應分給這類繼承人任何遺產,或者僅分給其極少份額的遺產。但應注意,如果被繼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勞動能力,明確表示不要求其扶養的,分配遺產時,一般不應因此而影響其所應取得的遺產份額。
(4)經繼承人之間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的條件大致相當的情況下,繼承人之間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協商,在達成一致同意的基礎上,對被繼承人的遺產進行不均等分配。遺產繼承的公證書是長期的,一般情況下并沒有期限限制,權利人應當憑借公證書及時對繼承的遺產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公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公證書永久有效,除非被推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公證書
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申請,依照事實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證明書,是司法文書的一種。是法律界常用的應用寫作文體之一。公證書只是公正第三方做出的證明文件,是以法律認可的形式對某個事件做出的證人、證言文件。
內容
(1)公證書編號。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3)公證證詞。其內容包括:公證證明的對象、公證證明的范圍和內容、證明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等。公證證明對象、范圍不同,公證的條件、內容和適用的法律也不同,這些都要在證詞中有所反映。公證證詞所涉及的組織名稱第一次出現時必須使用全稱;所涉及的日期要采用公歷,需涉及農歷時應采用括號注明。
(4)承辦公證員的簽名或簽名章、公證處印章。
(5)出證日期以公證處審批人審核批準的日期為準。此外,未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書應在公證證詞中注明,并注明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公證證詞中注明的文件也是公證書的組成部分。
公證效力
1.公證當事人無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辦理公證時公證員必須問清當事人是否在訂立時具有法律規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而且會將協議給雙方看,如果一方不識字,可以由公證員念給他聽,并且在公證存檔的談話筆錄中寫明。
2.法院沒有權利解除公證,只有采納與不采納,撤消公證書只有本公證機構和司法局有權撤消
如果你的親戚想撤消本公證書,得先爭得對方的同意,一起到公證處說明情況,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到當地司法局公管處申請。
3.贈予自己財產與他人,無須他人同意。對依法辦理的房屋贈予公證,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其證明力高于其他一般書證。
國際認可度
此外,公證書不僅在國內具有法律效力,而且還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因為,公證書是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可靠的司法證明文書,被廣泛地運用在國際交往中。在國際上,公證書得到了廣泛的承認,在國外也具有法律證明力,是進行國際間民事、經濟交往不可缺少的法律文書。這是公證證據效力在空間上的延伸。
拓展資料
1、公證書中未劃定的,有用期由公證書的施用部門單方劃定,公證處一般不作劃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生人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于這一類。聲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施用部門咨詢公證書的有用期;
2、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劃定了有用期的,公證書的有用期以及其一致。如一份《委托書》中劃定的委托期限為三個月,那么該《委托書》的公證書的有用期限也為三個月;
3、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劃定有用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況的,公證書的有用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約,合約兩邊后來協議解除了合約,那么該合約的公證書就歸于失效了;又如經公證的房產贈與合約,因為贈與兩邊沒有及時管理過戶掛號手續,后來贈與人滅亡,無法過戶,贈與合約落空,贈與公證書也無法施用。
房產公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法律主觀:
公證書的有效期并非嚴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證書能夠被實際使用的時間期限。因為公證書被出具后,即具備了法律規定的證據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并經法定程序,公證書是不能被推翻的。公證書的有效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一、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于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咨詢公證書的有效期;二、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規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書》中規定的委托期限為三個月,那么該《委托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為三個月;三、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規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后來協議解除了合同,那么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于無效了;
法律客觀:
《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豆C法》第三十條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房產公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辦理時間、辦理手續
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因為辦理某些手續而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比如在進行財產公證的時候,房產公證書就是必不可缺的關鍵產品之一。那么這方面的辦理需要注意些什么呢?關于時間以及期限方面的規定又有哪些呢?有類似疑惑的朋友不妨參考下文所說,必要的時候結合實際具體情況進行分析以便于成功辦理到可以派上實際用處的房產證公證書。
一、房產公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公證書的有效期并非嚴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證書能夠被實際使用的時間期限。因為公證書被出具后,即具備了法律規定的證據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并經法定程序,公證書是不能被推翻的。公證書的有效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
1、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于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咨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2、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規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書》中規定的委托期限為三個月,那么該《委托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為三個月; 3、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規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后來協議解除了合同,那么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于無效了
二、房產繼承公證書辦理時間
因公證處需要對您的提交的資料來進行審查,并去工作單位進行調查取證,所以稍微的需要些時間。一般從您提交齊備的資料開始至領取公證書需要2周左右的時間。
辦理房產的繼承的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三、辦理手續
(一)、所需材料: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機關應要求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法定繼承應提交: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6、 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
7、 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遺囑繼承人應提交:
1、前款1、2、3、4項規定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2、被繼承人的遺囑書;
3、有遺囑執行人的,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4、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經審查上述證明、材料真實、齊備,符合《公證程序規則(試行)》規定,公證處應予受理、登記、并辦理公證。
(二)、流程:
1、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2、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
3、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
4、到“私房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
5、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
6、到“產權登記發證”窗口辦理《房屋權證》更名手續。
公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只要公證過,公證處就有檔案,不管過幾年都有效。公證書本身是沒有時效的,也就是說公證書本身是不會過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條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