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確認之訴訴訟費標準(財產確認之訴的訴訟費收費標準)
合同確認之訴訴訟費標準
合同確認之訴訴訟費收費標準是按涉及到的財產來進行確定,一般不超過一萬元的,就會按五十元一件來進行收取;如果超過了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就會按百分之二點五來進行交納。
一、合同確認之訴訴訟費收費標準是怎么樣的?
合同確認之訴訴訟費收費標準是會按標的額來進行確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二、合同生效的法律條件有哪些?
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往往難以從其外部判斷,法律對此一般不主動干預。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并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合同的內容合法,即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即標的等,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當事人締約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內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達到非法目的等規避法律的事實。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所謂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其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時,便成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備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綜合上面所說的,合同確認之訴是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進行處理,同時在起訴時需要支付一筆訴訟的費用,對于此費用給予的標準會按不同的案件來進行確定,一般涉及到的額越多所存在的費用就會越高,這都是有法律依據的。
確認之訴的訴訟費收費標準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司法確認訴訟費收費標準
法律分析:司法確認訴訟費收費標準: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五十二條 訴訟費用的交納和收取制度應當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用按照其財務隸屬關系使用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全額上繳財政,納入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用應當向當事人開具繳費憑證,當事人持繳費憑證到指定代理銀行交費。依法應當向當事人退費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訴訟費用繳庫和退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基層巡回法庭當場審理案件,當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銀行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基層巡回法庭可以當場收取訴訟費用,并向當事人出具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不出具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交納。
第五十三條 案件審結后,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
債權確認之訴的訴訟費收費標準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確認之訴訴訟費是多少
法律分析:確認之訴是指原告請求人民法院確認自己與被告之間存在或不存在某種法律關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請求,就是要求確認權利關系或法律關系之訴,承認這種請求的判決。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于一定期間內不行使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請求權,就喪失該項請求權的法律制度。訴訟時效其適用范圍僅限于請求權,而確認之訴屬于形成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法律依據:《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確權案件訴訟費怎么收
房屋確權案件訴訟費一般收取50至100元,當然這只針對于確權糾紛并不屬于財產糾紛的情形。若是糾紛事由為雙方都想獲得房屋的所有權,此時就屬于財產糾紛了,那么就需要先確定房屋的市場價值之后,才能計算具體需要繳納的訴訟費。
一、房屋確權案件訴訟費怎么收?
1、如果是單純的房屋權屬確認之訴、不涉及給付內容的:應屬于不涉及財產糾紛的非財產案件,訴訟費應按件收取、而不是按訴訟標的額(實際上也沒有標的額)收取,每件收取50至100元。
訴訟分為三類:一是給付之訴;二是確認之訴;三是變更之訴.侵權案件雖也有屬于確認之訴,但因為涉及侵權賠償的給付問題,《訴訟費交納辦法》特別規定為涉財案件,按標的額收取訴訟費,但房屋僅是權屬確認時,應不屬于涉及財產給付的財產案件。
依據是:《訴訟費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
2、如果房屋權屬確認后、分割房產時:屬于涉及財產案件,應按標的額收取訴訟費用。
房屋確權糾紛一般是案件難易程序和標的大小來計算的訴訟費的,按規定確權訴訟也只能按件收費,但有些當事以確權為由少交訴訟費,因此很多法院按標的物價值比例收費。
二、房屋確權發證
1、辦理房產初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申請單位(人)到房屋所在區房管局填寫房產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供規定的資料進行登記;區房管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并到現場勘測丈量、繪制平面圖;符合登記要求的,將全部資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圖紙一式三份(有共有權人的按共有人數增加),報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審批填制房屋權屬證書,委托區房管局將權屬證書發給申請單位人)。
2、辦理房產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申請單位(人)到房屋所在區房管局填寫房產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供規定的資料;區房管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后,報市房產交易所進行復審;市房產交易所復審后,當事人全部到場,辦理交易手續,交納規定稅費后,報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審批填制房屋權屬證書,委托市房產交易所將權屬證書發給申請單位(人)。
3、辦理房產租賃登記。申請單位(人)到房屋所在區房管局填寫房屋租賃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供規定的資料;區房管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后,報市房產交易所進行審批,填制租賃許可證,委托區房管局將租賃許可證發給申請單位(人)。
4、辦理軍隊、涉外房產初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申請單位(人)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填寫房產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供規定的資料,登記中心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并到現場勘測丈量、繪制平面圖,填制房屋權屬證書,發給產權單位(人)。
5、辦理軍隊、涉外房產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申請單位(人)到市房產交易所填寫房產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供規定的資料,交易所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并到現場調查,當事人一起辦理交易手續,交納規定稅費,報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審批填制房屋權屬證書后,委托市房產交易所將權屬證書發給申請單位(人)。
6、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軍隊、涉外房產租賃登記。申請單位(人)到市房產交易所填寫商品房預售登記申請審批書或房屋租賃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供規定的資料,交易所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批,填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房屋租賃許可證并發給申請單位(人)。
房屋、土地以及知識產權等都是需要確權的,若是對所有權的歸屬存在爭議,那么可以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為了節省糾紛被解決的時間,最好是在起訴之前,就先確定確權案件具體需要支付的訴訟費用具體是多少。
物權確認糾紛訴訟費收取
法律分析:權屬于財產類案件,具體的物權確認糾紛的訴訟費收費標準如下: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2.5%+5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2%+55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1.5%+155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1%+4050元)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0.9 %+5050元)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0.8%+7050元)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0.7%+12050元)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0.6%+22050元)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0.5%+42050元)
法律依據:《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確認之訴的訴訟費收費標準
法律客觀:
司法鑒定 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 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 (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 (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 (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對于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 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 本條第一款所稱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只適用于司法鑒定中物證類的文書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手印鑒定,不適用于其他鑒定。
股權確認之訴訴訟費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股權確認的訴訟收費標準是根據訴訟請求的標準來收取的,不超過一萬元的,繳納50元的標準來收,超過一萬的到10萬的金額請求的部分,按照來收取等等分段收取。
一、股權確認之訴訴訟費標準是什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二、公司股權確認糾紛的幾種情況及判斷標準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主張確認其享有公司股權的,以合法方式取得的證明或者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的記載來判斷。
2、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履行簽發記載義務。
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人履行出資義務或者股權受讓人受讓股權之后,公司未向其簽發出資證明書或者未將其記載于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公司履行簽發記載義務。
3、原則上股東有權請求公司交付股票,但是上市公司的股票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有權請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公司履行交付義務。
但是,通過證券交易市場購買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為股東者,其股東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記錄予以證明,其起訴請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股權確認糾紛如何進行訴訟
在我國公司實踐中,因公司的設立和運作極不規范,存在大量的股東資格認定難題。股權確認實質上就是股東資格的確認。在司法實踐中,因股東資格而產生的股權確認之訴是較為常見的一種糾紛和訴訟,也是在法理上和實務中較為復雜的訴訟。理想狀態中,無論依原始取得還是依繼受取得,股東大體上都應具備七大一般特征。
1、股東簽署公司章程
2、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
3、股東依法登記于工商部門
4、股東持有出資證明書
5、股東記入股東名冊
6、股東持有公司的股權
7、股東是對公司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人進行確權訴訟,關鍵就是證明股東存在上述特征。
因此股權確認訴訟收費標準是分段收取的,要繳納多少費用,看訴訟請求金額是多少,每一段收取的比例是不一樣的,一萬以內收取的為50元,后面超過的部分開始按比例收取,每段的比例是越來越低的,到了超過2000萬元的訴求金額的部分就收取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