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分割訴訟費如何規定的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夫妻財產分割訴訟費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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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分割訴訟費如何規定的
夫妻財產分割訴訟費的規定:離婚案件的受理費一般是每件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而對于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如果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該財產分割案件的,也可減半交納訴訟費。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