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第三者返還夫妻共同財產(起訴第三者返還夫妻共同財產流程)
可以起訴小三返還夫妻共同財產嗎
起訴小三要求返還夫妻共同財產當然是可以有,但前提要有證據來證明小三所使用的財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的;對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一方擅自的進行處理而給予他人,另一方是有權利向法院起訴的。
一、起訴小三要求返還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嗎?
起訴小三返還夫妻共同財產,一般都會得到法律支持。
夫妻倆對于婚后共有財產,有共同和平等的處置權,但是在處置財產不是用于家庭正常開銷時候,需要夫妻倆一起協商解決,沒有經過協商,一方私自處置共有財產給第三者,作為夫妻的另一方有權利要求第三者返還夫妻倆共有財產。
二、夫妻的共同財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的財產一般是屬于在婚后所得到的收入都可以被認定,而對于要處理這筆財產必須要得到夫妻雙方的同意,只要一方隨意的處理而沒有慎得對方的同意,對于受害的一方是有權利走法律的途徑要回屬于自己的哪一部份的財產,這樣都可以得到支持的。
起訴第三者返還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主觀:
起訴小三返還 夫妻共同財產 ,一般都會得到法律支持。 夫妻倆對于婚后共有財產,有共同和平等的處置權,但是在處置財產不是用于家庭正常開銷時候,需要夫妻倆一起協商解決,沒有經過協商,一方私自處置共有財產給第三者,作為夫妻的另一方有權利要求第三者返還夫妻倆共有財產。 《 婚姻法 》司法解釋一: 第十七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于“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條 婚姻法第十九條所稱“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夫妻一方對此負有 舉證責任 。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老公給第三者花錢能起訴要回來嗎
1.一般在婚姻關系的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分權。由于一方日常生活的需要將共同財產無償贈與第三人,嚴重損害了另一方的財產權益,這種行為是無效的;
2、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第三人返還擅自處分的夫妻共同財產。
老公給小三轉錢的解決方式如下:
1、如果男方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積極配合的話,可以讓男方自行打印相關的流水;
2、如果男方不配合的話,可以啟動訴訟程序;
3、如果不想離婚,可以直接起訴合同糾紛,訴訟程序開始后,可以申請法院調取男方的流水;
4、如果想離婚,可以先起訴離婚,在離婚訴訟中申請調取男方的銀行流水;
5、如果在銀行流水中發現對方有大額支取、轉賬、或者消費行為,可以要求對方進行合理解釋。無法合理解釋的,可以主張其存在惡意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其在分割時少分或者不分。
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首先,夫妻雙方可以通過自主協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目前我國沒有明確規定出軌一方在離婚時要少分或者不分財產,但只要夫妻雙方能夠達成合意,財產分割的內容和方式都可以由雙方自由決定,法律不會禁止。但是,如果夫妻雙方對于財產分割無法達成合意的,就只能通過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的方式來分割共同財產。在庭審中,無過錯方可以以自己無過錯為由爭取多分夫妻共同財產,法院會酌情判決。一般婚外情導致的財產賠償取決于婚外情一方行為的嚴重性和無過錯方所遭受的精神損害程度。如果出軌一方的行為構成重婚罪的,無過錯方還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條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周口一男子給第三者18萬妻子起訴全要回,這件事給予我們哪些啟示?
當一對夫妻結婚之后,兩個人掙的錢就屬于共同財產了,而且兩個人是法定夫妻,都有支配這些財產的權利。很多男性在結婚之后還是賊心不改瞞著自己的妻子去找第三者,而且還會給第三者很多錢。例如在河南周口的沈丘縣就有一名男子在外面有了第三者,而且前前后后加起來給了第三者,一共18萬塊錢。妻子在知道這件事情之后,就將丈夫和小三一起告上了法庭,并且把這18萬塊錢全部給要了回來。這件事情給大家的啟示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永遠都是連接在一起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話,給了也白給。
根據了解周口市的這名男子劉先生和馬女士是一對夫妻,在2018年的時候,劉先生在網絡上認識了一名張女士,兩個人在發展之后就變成了情人。兩個人在交往兩年的時間里面,劉先生多次給這名女子轉賬和發紅包,前前后后加起來一共有18萬多塊錢。馬女士在發現自己丈夫的行為之后,立馬將第三者也就是張女士告上了法庭。
根據法律的規定,劉先生和馬女士的婚姻關系還是在繼續的,所以所獲得的財產全部都是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包括雙方的工資獎金以及勞務報酬。如果夫妻中有一方擅自去處理兩個人的共同財產的話,這種行為是一種無效行為,所以第三者需要全部退回,所以最終張女士還是要把18萬塊錢全部給退回。
所以這件事情也告訴大家,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尤其是在婚姻關系中自己和另一半的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就可以申請去追回,永遠要相信法律是公平的,千萬不要因為悲傷做出任何過激行為,要保持理智才能夠挽回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