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財產案件訴訟費收費標準(民事財產訴訟費收費標準)
民事訴訟費收費標準2023
法律主觀:
民事訴訟收費標準: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民事糾紛訴訟費收費標準
民事訴訟費的收費標準如下: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根據訴訟標的額,分段收?。?/p>
(1)不滿10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0%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0%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2、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3、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
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有什么:
1、和解:糾紛當事人就民事糾紛自行協商并達成協議,從而消滅爭議;
2、調解:由第三方(調解組織)就糾紛對雙方當時人進行調停、說和,從而解決糾紛。調解達成的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但是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類似于合同,對雙方都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3、仲裁:財產糾紛雙方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予以裁決。仲裁機構的性質為民間組織,但是其所作裁決書具有法律約束力,并且具有強制執行力;
4、民事訴訟:通過人民法院在平等主體之間行使國家審判權,解決平等主體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糾紛;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費的收費標準為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根據訴訟標的額,分段收?。浑x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民事訴訟的訴訟費標準是多少
法律主觀:
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會發生一些糾紛,糾紛雙方能夠協商解決的話就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來解決。民事訴訟的費用標準一、向法院起訴的訴訟費根據案件性質不同而不同:1、如果是財產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50元;2、如果是婚姻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3、如果是勞動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交納10元;二、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以上就是民事訴訟的費用標準的介紹。從以上材料可以看出,不同類型的案件收費標準也不一樣,一般的民事訴訟費用標準多少也是有法律規定的,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來執行。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民事財產訴訟費收費標準
民事訴訟費收費標準是:財產案件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不超過1萬的按照每件支付50元;1萬至10萬的按照交納;10-20萬的按照2%交納等;對于非財產案件按照每件的固定費用來收取。
一、民事訴訟費收費標準是多少?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二、有關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
第一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經濟、海事和行政訴訟,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
當事人依法復制本案庭審材料和法律文書的,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所需的費用。
第二條 財產案件、行政案件的當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外,還應當交納下列費用:
(一)勘驗、鑒定、公告、翻譯(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費:
(二)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
(三)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四)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第三條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和行政機關的處理或處罰決定的,應當交納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
第四條 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對于民事訴訟費的具體收費情況,是需要嚴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規定的標準和范圍來進行收取的,特別是涉及到原告根據自己的訴訟請求來提出起訴的,應當在咨詢司法機關的前提下,按照規定來交納訴訟費,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訴訟費用收取標準2022
法律主觀:
2022年民事訴訟費用計算標準:一、民事訴訟費用計算: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300元;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1300元;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3800元;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0.9%4800元;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0.8%6800元;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7%11800元;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6%21800元;10、超過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5%41800元。二、民事訴訟費用計算:執行費(申請人不預交)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每件50元至500元;2、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執行金額×1.5%-100元;4、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執行金額×1%2400元;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執行金額×0.5%27400元;6、超過1000萬元:執行金額×0.1%67400元。三、民事訴訟費用計算:保全費1、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每件30元;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1%;3、超過10萬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四、民事訴訟費用計算:其他收費規定1、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收0.5%;2、侵害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10萬的部分,收1%;超過10萬的部分收0.5%;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10元;5、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無爭議金額的,每件500-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6、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7、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8、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9、申請支付令:按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10、申請公示催告:每件交納100元;11、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每件交納400元;12、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應當依照本辦法交納訴訟費用。本辦法規定可以不交納或者免予交納訴訟費用的除外。
民事訴訟費的收取標準
一、最新民事訴訟費用標準是什么?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30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130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3800元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0.9%+4800元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0.8%+6800元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7%+11800元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6%+21800元
(10)超過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5%+41800元
2、執行費(申請人不預交)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執行金額×1.5%-100元
(4)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執行金額×1%+2400元
(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執行金額×0.5%+27400元
(6)超過1000萬元:執行金額×0.1%+67400元
3、保全費
(1)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每件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 :1%;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
4、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收0.5%。
5、侵害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10萬的部分,收1%;超過10萬的部分收0.5%。
6、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
7、勞動爭議案件: 每件10元。
8、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無爭議金額的,每件500-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
9、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
10、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二、民事訴訟費包括哪兩個方面?
1、案件受理費
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后,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案件受理費可分為: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系或非財產關系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其他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
主要包括:
(1)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
(3)采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費用主要由案件受理費及鑒定費、勘驗費及其它費用構成。其中案件受理費又可以分為財產案件受理費和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對于財產案件,受理費按照標的額的一定比例征收,金額越大,收取比例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