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糾紛可以找勞動局嗎,分包合同糾紛可以找勞動局嗎有效嗎
勞動合同糾紛可以找勞動局嗎
可以的。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直接在當地勞動局咨詢,或者撥打當地勞動局電話在線咨詢,或者登陸當地勞動局官網查詢常見問題,也可以向律師咨詢。勞動爭議指勞動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因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
法律主觀:發生勞動合同糾紛后,勞動者可以找勞動局,勞動局可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決定。例如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局可以責令其改正,否則責令其加付賠償金給勞動者。
可以,一般勞動糾紛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做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勞動仲裁是去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勞務糾紛是找勞務發生地勞動局嗎
1、勞動爭議糾紛不一定要到用工當地處理。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2、法律主觀:發生勞動合同糾紛后,勞動者可以找勞動局,勞動局可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決定。例如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局可以責令其改正,否則責令其加付賠償金給勞動者。
3、如果是拖欠工資給的話是可以找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來進行解決的。因為拖欠員工的工資是不合法的,這個時候就會受到一定的懲罰,所以這個時候可以對公司進行投訴。
我和勞務建筑公司簽了分包合同直有項目經理簽字沒蓋公司的章勞動局管...
1、我個人跟公司簽合同,只有公司項目經理的簽字沒有公司的公章,合同應該是無效的合同。
2、工程項目經理簽字的法律責任,應當依據具體簽署的文件內容和性質,以及經理是否取得授權分別判斷:(一)、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情形。
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公司要蓋公司章和法人章或者法人簽字即可,當然,簽訂勞動合同,必須注明簽字底下的日期的。勞動局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同一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
4、分包的話要不是有資質的公司或者是一個勞務公司,顯然,你都不具備條件,顯然,簽約的勞務分包合同是無效的。
5、所以,在審判實踐中,建筑企業的項目部是否具有主體資格,最根本的是要看其是否屬于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
6、無效。有正式的勞務合同,只有工程量分包的協議,會存在一些法律風險和不確定性,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如果沒有正式的勞動合同,會被認定為存在無合同勞動關系,這會導致雙方權益的不確定性。
勞動合同糾紛應該找哪個部門解決?
1、勞動合同糾紛找以下部門:找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等申請調解;找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找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找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主觀:發生勞動合同糾紛后當事人可以找勞動行政部門。例如有拖欠工資、單位不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等情況的,勞動者都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處理決定。
3、法律主觀:因 勞動合同 發生爭議的,可以先向 勞動監察 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當地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糾紛 證據 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勞務糾紛找勞動局管用嗎?
法律主觀:發生勞動合同糾紛后,勞動者可以找勞動局,勞動局可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決定。例如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局可以責令其改正,否則責令其加付賠償金給勞動者。
勞動局投訴是有用的。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害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具體可以參考《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中的規定。
法律主觀:發生勞動合同糾紛,是可以找勞動局的。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合法的勞動權益的,可以向勞動局投訴;而勞動局的職責也包括監督單位的守法情況,受理勞動者對單位違法行為的投訴等。
法律分析:工資勞務糾紛是去勞動局處理,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綜上所述,勞動局電話投訴只要真的存在糾紛就是有用的,勞動局是負責管理勞動糾紛的,人民群眾只要有勞動糾紛就可以去勞動局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