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履行期限到期抵押權還在嗎(抵押期限已過,抵押還是否有效)
抵押期限到了抵押權自動失效嗎
法律主觀:
抵押期限到期后,只要主債權有效存續并有執行力,抵押權就持續存在,不因抵押期限屆滿消滅。但是抵押期限屆滿的,抵押權人無法再就抵押物行使優先受償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抵押期限已過,抵押還是否有效
抵押合同到期后抵押權是有效的。因為抵押合同是擔保合同,是一種從合同,是為了擔保主合同的實現。設立抵押權的目的是在于擔保主債權的實現,因而主債權消滅是抵押權消滅的前提,只要主債權一直是有效存在的,那抵押權即使到期了,也應當同主債權一樣,是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第四百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抵押期限到期后抵押權是否繼續有效
抵押期限到期后,抵押權繼續有效。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是同時存在的,債權消滅的,抵押也消滅。因此只要主債權沒有消滅,抵押權就是繼續有效的。只有擔保的債務履行完畢后,債權消滅,抵押權才會隨之消滅。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對債務人履行合同債務的期限沒有特別規定,只需要依照主債務合同作相應規定即可。在最高額抵押中,雖然合同債務是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連續發生,且部分合同債務已在該期限內被實際履行,但主債務合同仍須規定全部合同債務在特定的日期以前履行完畢,抵押合同也須在相應規定的全部合同債務履行完畢的時間之內完成。
以上就是為您介紹的關于抵押登記時間到期是否繼續有效的相關知識,辦理抵押登記后,抵押權設立,在債務清償之前,抵押權長期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哪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那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那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房屋抵押期限屆滿是否還享有抵押權
法律主觀:
他項權證的“有效期”實際上是債務清償期,時間長短是依債務期限而定。債務人逾期未清償債務的,他項權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權了。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范圍(他項權利的房屋范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注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項權證書也注明這些內容。根據民法典,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注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后,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和我們講的認股、權證是兩回事房地產他項權證辦理流程:,(一)辦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二)辦事須知以獨用宗地的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須提供以下要件:,1、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復印件留存);,3、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權證(原件暫存);,4、抵押擔保的主合同;,5、抵押合同。,(三)辦事時限自受理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四)稅費標準:,1、登記費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納。非住房,雙方當事人各按抵押金額的0.5‰交納。,2、工本費核發一本房地產權屬證書的,免收證書工本費;向一個以上權利人核發房地產所(共)有權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按每本10元交納證書工本費。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范圍(他項權利的房屋范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注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項權證書也注明這些內容。根據《民法典》,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注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他項權證是按《民法典》規定,抵押人如提供房屋抵押需到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也就是辦理他項權證。如果抵押人是法人,需要提供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雙方經辦人員的介紹信、法人授權書,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申請表、審批書,房屋評估報告,房屋所有權證,同意抵押的董事會決議,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如果抵押人是自然人,需提供抵押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評估報告、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申請表、審批書等資料。,房屋抵押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后,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斗课菟棛嘧C》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范圍(他項權利的房屋范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注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項權證書也注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注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 抵押權 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八條依法取得的 房屋所有權 連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 土地使用權 ,可以設定抵押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 債權人 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本辦法所稱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預購 商品房 貸款抵押,是指 購房 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后,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