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怎么認定(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怎么認定詐騙)
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怎么認定
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認定如下:
1、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非法占有他人財產如何處理
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處理如下:
1、非法占有他人保管的財產,數額巨大,拒不返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
3、構成犯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4、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侵占他人私有財產怎么判
一般為有期徒刑、拘役、處以罰金。
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者交出的行為。由此可見,這里的侵占是從狹義上理解的,它是指盜竊、詐騙、貪污、搶奪之外的侵犯財產的一種特定犯罪行為方式。
非法侵占他們財產罪的構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1.侵占罪的客體是私有財產所有權,具體說是行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財產的所有權或脫離物主占有的他人財產所有權。要有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財物的行為,這是構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區別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
如果不是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該財物即持有該財物就
具有非法性,則不可能構成本罪。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種多樣,如
接受他人的饋贈,通過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據刑法
的規定,僅包括以下三種情況:代為保管的財物、拾撿他人的遺忘
物、發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的行為。
所謂占為己有,是指應當將他人交為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當成自己的財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處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將財物出售、贈與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費、充抵債務、設定抵押加以使用,但不能包括故意毀壞這種處分。具有后者這種行為,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治罪科刑。
所謂拒不交還,是指依法、依約而當將他人的財物退回而拒不退回。具體包括:財物所有人明確提出交還并舉有證據證明屬及所有,行為人仍視而不見,明確表示不予歸還;或者雖然表示歸還,但事后又擅自處分致使實際無法交還;或者采用諸如謊稱財物被盜、丟失等欺騙手段而拒不歸還;或者攜帶財物逃離他鄉而拒不歸還;或者已經非法處分而拒不追回或者賠償的等等,當然,行為人如果最終還是交出或者退還了財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確提出主張交還前處理了財物事后已作了或答應賠償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張后還擅自處分財物但又作了賠償的,等等,就不應以本罪論處。
3.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財物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約定有義務將該財物交還他人(財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還。過失不構成本罪,構成本罪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怎么定罪
一、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怎么定罪
1、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涉嫌侵占罪,定罪標準是,如果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行為人故意實施了,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行為的,公安機關就應當予以立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閉滾胡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二、侵占罪有哪些構成條件
1、主體要件。侵占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侵占罪;
2、主觀要件。侵占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過失不能構成侵占罪。構成侵占罪,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僅有故意而無非法占有之目的,就不能以侵占罪論處;
3、客體要件。侵占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轎攔財物的所有權;
4、客觀要件??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備旁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所謂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即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是指通過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約或有關規定而為他人收藏、管理的財物。
怎么判斷非法占有
法律主觀:
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從字面上理解,非法占有是指無合法根據取得、控制他人財物。而“目的”乃是動機所趨向的結果。,非法占有是指沒有法律根據的占用如侵占、哄搶、私分、截留、回扣、貪污、受賄、騙取而占有公私財產等,以上四點必須同時具備才可以認定。,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條規定,基于合同關系等產生的占有,有關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使用、收益、違約責任等,按照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第四百五十九條規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惡意占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2、非法獲取資金后逃跑的;,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但是,在處理具體案件的時候,對于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1、集資后不用于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于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2、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3、攜帶集資款逃匿的;,4、將集資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的;,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7、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8、其他可以認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怎么定罪
非法占有他人財產可能構成侵占罪,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為: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者交出的行為。由此可見,這里的侵占是從狹義上理解的,它是指盜竊、詐騙、貪污、搶奪之外的侵犯財產的一種特定犯罪行為方式。
非法侵占他們財產罪的構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侵占罪的客體是私有財產所有權,具體說是行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財產的所有權或脫離物主占有的他人財產所有權。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的行為。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財物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約定有義務將該財物交還他人(財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怎樣才算是非法占有
非法占有具體體現為:
民法意義上的非法占有也叫做無權占有,是指沒有具體的法律依據就掌控他人的物品或者財產的狀態。刑法意義上的非法占有是通過實施犯罪的手段將不屬于自己的財產進行占有的行為。
非法占有為目具體體現為:
1、取得和占有財物行為的非法性。非法占有的前提條件是行為非法。一是取得財物的行為非法,為法律所禁止,二是占有財物的行為非法,沒有合法的依據;
2、行為人對取得財物的實際控制性。非法占有的本質特征是占有,也就是對財物的實際控制,主要體現為對財物的直接掌握與管理。這種掌握與管理必須是直接的、現實的,而不是間接的、想象的。當然,在研究實際占有性的時候,也有一種行為人企圖非法占有,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實際占有,或者行為人自動中止了自己的行為,不再實施實際占有行為的情況,也是刑法中的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3、對財物所有權的全面侵犯性。刑法中的非法占有與民法中的非法占有既有聯系又有區別,不能混為一談。就民法的角度而言,非法占有是指非所有人在沒有合法依據的情況下對財物的占有,這是針對財產所有權四項權能之一的占有權而言的,而且有善意的非法占有和惡意的非法占有之分。只有當占有人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對財物的占有屬于非法的情形下,法律才不予確認和保護;
4、非法占有財產目的的明確性。侵犯財產類犯罪的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產的目的,這是刑法所明確規定的,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就不能認定為刑法中的非法占有。司法實踐中,也遇到了一些不是出于貪利性動機而實施了財產型犯罪行為的情況。比如,因追索債款不成而盜竊債務人財物的,因對單位領導不滿而盜竊本單位財物泄憤所得的,等等。盡管犯罪動機不同,但行為的實質還是將不屬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財產非法占為已有,目的還是明確的;
5、非法占有財物行為應受刑罰懲罰性。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行為并不一定都是應當受到刑罰懲罰的行為,只有當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數額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額標準時,才能對行為人處以相應的刑罰。
綜上所述,集資后不用于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于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攜帶集資款逃匿的;將集資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的;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其他可以認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條
基于合同關系等產生的占有,有關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使用、收益、違約責任等,按照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
第四百五十九條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惡意占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非法占有的認定標準
非法占有是指侵占他人財物或者使用他人財物而不屬于所使用范圍的行為。認定標準包括占有、非法性、主觀故意和客觀事實等。
非法占有是刑法中的一個罪名,指的是以占有為目的,侵占他人財物或者使用他人財物而不屬于所使用范圍的行為。認定非法占有的標準包含四個方面:1. 占有:必須具有占有行為,即具有支配、使用、處分等權力。2. 非法性:占有的方式、動機、結果應當是違背法律規定、社會道德及一般人行為準則的。3. 主觀故意:行為人應當具備明知是非法占有的故意。4. 客觀事實:必須有具體的物品被占有,且這個物品應當是他人所有。此外,根據刑法規定,非法占有數額較大、多次占有或其他情節嚴重的,應當以盜竊罪、詐騙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避免自己成為非法占有的行為人? 遵守法律法規,不進行侵占他人財物或者使用他人財物而不屬于所使用范圍的行為。同時,如果有財物爭議或糾紛,應當及時與當事人進行溝通協商,盡可能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避免出現非法占有的情況。
非法占有是一種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認定標準包括占有、非法性、主觀故意和客觀事實等。作為公民,我們要尊重他人財產權,遵守法律法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占他人財物五千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