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訂立方式有哪些(承包人因承包合同的訂立)
承包方式有幾種?
承包方式有幾種的分辨是需要對行業有詳細的了解,知道差異所在,才能更好的熟知每個承包方式。中達咨詢就承包方式有幾種和大家說明一下。
在工程承包中,一個建設項目上往往有不止一個承包單位。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以及不同承包單位之間的關系不同,地位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常見的有5種。
1.總承包
一個建設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其中某個階段(例如施工階段)的全部工作,由一個承包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這個承包單位可以將若干專業性工作交給不同的專業承包單位去完成,并統一協調和監督它們的工作。在一般情況下,建設單位僅同這個承包單位發生直接關系,而不同各專業承包單位發生直接關系。這樣的承包方式叫做總承包。承擔這種任務的單位叫做總承包單位,或簡稱總包,通常有咨詢設計機構,一般土建公司以及設計施工一體化的大建筑公司等。我國的工程總承包公司就是總包單位的一種組織形式。
2.分承包
分承包簡稱分包,是相對總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與建設單位發生直接關系,而是從總承包單位分包某一分項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鋼筋等)或某種專業工程(例如鋼結構制作和安裝、衛生設備安裝、電梯安裝等),在現場上由總包統籌安排其活動,并對總包負責。分包單位通常為專業工程公司,例如工業爐窯公司、設備安裝公司、裝飾工程公司等。國際上通行的分包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由建設單位指定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一種是由總包單位自行選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
3.獨立承包
獨立承包是指承包單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務,而不實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僅適用于規模較小、技術要求比較簡單的工程以及修繕工程。
4.聯合承包
聯合承包是相對于獨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兩個以上承包單位組成聯合體承包一項工程任務,由參加聯合的各單位推定代表統一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共同對建設單位負責,并協調它們之間的關系。但參加聯合的各單位仍是各自獨立經營的企業,只是在共同承包的工程項目上,根據預先達成的協議,承擔各自的義務和分享共同的收益,包括投入資金數額、工人和管理人員的派遣、機械設備和臨時設施的費用分攤、利潤的分享以及風險的分擔等。
這種承包方式由于多家聯合,資金雄厚,技術和管理上可以取長補短,發揮各自的優勢,有能力承包大規模的工程任務。同時由于多家共同協作,在報價及投標策略上互相交流經驗,也有助于提高競爭力,較易得標。在國際工程承包中,外國承包企業與工程所在國承包企業聯合經營,也有利于對當地國情民俗、法規條例的了解和適應,便于工作的開展。
5.直接承包
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項目上,不同的承包單位分別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對建設單位負責。各承包商之間不存在總分包關系,現場上的協調工作可由建設單位自己去做,或委托一個承包商牽頭去做,也可聘請專門的項目經理來管理。
國際承包合同主要是業主通過( )的方式確定承包商后訂立。
【答案】:A
本題主要考查國際承包合同的訂立方式。
招標是國際工程承包合同訂立的最主要形式。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工程招標方式主要包括國際競爭性招標(ICB)、國內競爭性招標(NCB)、有限國際招標(LIB)等。
(1)國際競爭性招標就是將招標人的要求及時、充分地通知所有合格的潛在的投標人,為他們提供對所需工程進行投標的平等機會。
(2) 國內競爭性招標(NCB)用于采購那些因其性質、規模或范圍不大可能吸引外國廠商和承包商參與競爭的貨物或工程,比如合同的金額小,工程地點分散或工期長,工程為勞動密集型,當地可獲得的貨物或工程的價格低于國際市場價格等。
(3)有限國際招標( LIB)實質上是一種不公開刊登廣告而直接邀請投標人參加投標的國際競爭性招標。當供貨商的數量有限或其他例外情況下可以采用,招標人應從一份列有足夠廣泛的供貨商的名單中尋求投標人,以保證價格具有競爭性。
綜上所述,本題正確選項是A項。
工程承包方式有哪幾種?
1、總承包,即一個建設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其中某個階段的全部工作,由一個承包單位負責組織實施。2、分承包,簡稱分包,是相對總承包而言的。3、獨立承包,指承包單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務,而不實行分包的承包方式。4、聯合承包。5、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項目上,不同的承包單位分別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對建設單位負責。
一、工程承包方式有哪幾種
第一種是總承包,即一個建設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其中某個階段的全部工作,由一個承包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這個承包單位可以將若干專業性工作交給不同的專業承包單位去完成,并統一協調和監督它們的工作。
第二種是分承包,簡稱分包,是相對總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與建設單位發生直接關系,而是從總承包單位分包某一分項工程或某種專業工程,在現場上由總包統籌安排其活動,并對總包負責。
第三種是獨立承包,指承包單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務,而不實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僅適用于規模較小、技術要求比較簡單的工程以及修繕工程。
第四種是聯合承包,是相對于獨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兩個以上承包單位組成聯合體承包一項工程任務,由參加聯合的各單位推定代表統一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共同對建設單位負責,并協調它們之間的關系。
第五種是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項目上,不同的承包單位分別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對建設單位負責。
二、工程承包主要有哪些類型
(1)基礎設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壩、運河工程;公路和鐵路建設;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導井和地下道);橋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碼頭、棧橋、疏浚防波堤);飛機場、導彈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動力工程;仿歷史或名勝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資源為基礎的工程。如石油開發、煉油廠、礦山、煉鋼廠、化工廠、化肥廠等。
(3)制造業工程。如造紙廠、紡織廠、機器廠等。
法律依據:
《建筑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款規定: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工程總承包單位同時具有相應的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可以將工程的設計或者施工業務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但不得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設計和施工全部業務一并或者分別分包給其他單位。工程總承包單位自行實施施工的,不得將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自行實施設計的,不得將工程主體部分的設計分包給其他單位。
施工工程的承包方式有哪些?
施工工程的承包方式有總承包、分項承包、分包、轉包、勞務承包等,對應的合同如下:
1、總承包合同:項目法人與承包商直接簽訂的關于某一工程項目的全部工作的協議。簽訂總承包合同需要經過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標、投標、評標和談判協商,最終由項目法人與承包商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總承包合同的當事人是總承包商和項目法人。項目中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只能在項目法人與總承包商之間發生。
2、分項承包合同:項目法人與各分項工程承包商分別簽訂的某一分項工程的協議。各個承包商分別對項目法人負責。整個工程可以約定由項目法人或其中一個主要承包商管理協調。
分項承包合同的優點在于給項目法人充分的靈活性,獲得最好的專業承包商以及縮短工期、節省由總承包商再分包的費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會帶來嚴重困難和復雜問題。
3、分包合同:總承包商在與項目法人簽訂某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之后,總承包商將該工程項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單項工程分包給分包商完成而與其簽訂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當事人是總承包商與分承包商。
工程項目所涉及的權利義務關系,只能在總承包商與分承包商之間發生;項目法人與分承包商之間不直接發生合同法律關系。但是,分承包商要間接地承擔總承包商對項目法人承擔的相關工程項目的義務。
4、轉包合同:承包商甲向項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項目之后,又將該工程項目轉包給承包商乙,并與其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
轉包合同與分包合同不同,它的特點是由承包商甲與項目法人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與承包商乙,即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在項目法人與承包商乙之間發生效力。簽訂轉包合同時,承包商乙應向承包商甲給付一定數額的酬金。中國禁止這種轉包行為。
5、勞務合同:又稱雇傭合同。它是項目法人、承包商或分包商(甲方)為建設工程項目,與雇傭勞務提供者(乙方)就雇傭勞務者參與施工活動所簽訂的協議。
當事人雙方在商定的各項條件基礎上,以各個被雇傭人員的勞動量為單位,由甲方付給乙方人員相應的報酬。其特點是乙方只取得相應的酬金,而不承擔甲方的風險,也不分享利潤。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工程承包
承包合同的訂立方式有哪些
承包合同的訂立方式如下:
1、在要約階段,要求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發出訂立承包經營合同的意思表示明確真實,并且要約須到達受要約人才生效;
2、在承諾階段,要求承包經營合同中的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且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四百七十九條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條
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條
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承包方式有哪幾種
承包方式分別有:總承包、獨立承包、聯合承包。
1、總承包
總承包建設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建設單位)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2、獨立承包
獨立承包所謂獨立承包方式,是指發包人(業主)并不將建設工程的全部建設工作發包給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分別簽訂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就自己負責的勘察、設計、施工任務各自獨立對發包人負責。
3、聯合承包
聯合承包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立經營的承包單位聯合起來承包一項工程任務,由參加聯合的各單位推選代表統一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共同對建設單位負責,并協調各單位之間的關系,是相對于獨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
承包需要承擔的風險
支付工程款風險在拖欠工程款初期,除催討外,應通過法律承認的函告方式催討,若無效果,應分析業主的融資能力、履約能力,明確其違約行為,進一步催討和索賠??筛鶕椖坎抠Y金周轉情況與發包方簽訂延期付款協議書。
對于無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款的業主,應采取措施控制項目在建過程,并通過法律渠道解決。變更價款風險若存在工程設計變更,極有可能導致價款發生變化,項目部應在變更確定后14日內,向發包人提交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并要求對方簽收。
承包合同的訂立方式有什么
法律分析:承包合同的訂立方式:一、要約。在承包經營合同中,要約就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發出訂立承包經營合同的意思表示。二、承諾。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承包合同訂立方式有哪些
承包合同,是指買賣雙方在經濟活動中對基建產品約定的價格,由雙方通過談判,以合同形式確定包合同是確定發包與承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并受法律保護的契約性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建設工程發包和承包的方式各有哪些
建設 工程發包方式 包括全過程承發包、階段承發包和專項承發包。承包方式包括總承包、分承包、獨立承包、聯合承包和直接承包。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規定, 建設工程合同 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 施工承包合同 。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承包方式一般有哪三種
承包方式一般有總承包、分承包和獨立承包三種。
承包方式一般有總承包、分承包和獨立承包三種??偝邪前l包人與總承包人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式;而分承包是總承包人經過發包人同意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包方式,獨立承擔是承包人完全依靠自身能力去完成承包任務,不用再進行分包。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