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合可以訴訟離婚嗎(女人最聰明的離婚方式)
感情不合分居一年可以離婚嗎
夫妻分居一年可以申請離婚。
法律規定的離婚方式有登記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
1、夫妻分居一年后,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2、夫妻分居一年后,對于是否離婚、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等協商不成,無法登記離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具體如下:
一、登記離婚:
登記離婚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五個程序。
1、申請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申請登記離婚的證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離婚協議書。
2、受理
婚姻登記員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后,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3、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并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并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第
(四)至
(七)項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執行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5、登記(發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訴訟離婚程序如下:
1、起訴
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2、調解
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調解有三種結果:
第一,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
第二,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關系自此解除;
第三,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訟程序。
3、審理與判決
對于調解無效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作出涉及到離婚與否以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的判決。
對于夫妻分居一年后起訴離婚的,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
民法典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法院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對分居離婚是有標準的,首先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而不能是因工作、出差、就學、子女上學等其他原因導致的分居。
其次必須是連續地分居,即要求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狀態是持續的,如果雙方分居但一段時間后又居住在一起,這種情況下,雖然總的時間已滿兩年甚至超過兩年,但法院極有可能因為分居時間不連續而無法認定為應當準予離婚的依據。
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4、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不好又不能離婚怎么辦
夫妻感情不和的,一方不離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法院一般判決準予離婚;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等的。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賭博、吸毒行為,而必須是達到已成惡習且屢教不改的地步。本款為例示性規范,除了明確列舉的賭博、吸毒惡習之外,還應包括其他會嚴重害夫妻感情的惡習,諸如酗酒、嫖娼、賣淫、淫亂等。一方當事人以其配偶有該法定過錯而提出離婚請求,只要調解無效,就應依法予以支持。
起訴離婚的程序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
1、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首先訴訟離婚的條件主要包括在婚姻關系期間遭受虐待,其中一方有賭博吸毒等不良惡習,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等,這些都能夠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這是條件。離婚訴訟的程序包括三個部分,一般就是起訴階段,答辯階段和開庭審理階段。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不和怎么起訴離婚
出現夫妻感情不和的情況,可以選擇起訴離婚,應當由欲求離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般法院會先進行調解,如果確認雙方感情確實已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調解無效的,相關法律規定應準予離婚。訴訟離婚的前提是雙方感情已破裂,如果不能證明感情已破裂,則不利于法院判決離婚。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夫妻感情不合可以通過下列方式起訴離婚:
1、應當先確定自己是否符合起訴的條件;
2、符合起訴條件的原告方需要收集感情不和的證據,準備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夫妻感情不和起訴離婚時應由請求離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般法院會先進行調解,如果確認雙方感情確實已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法律規定應準予離婚。訴訟離婚的前提是雙方感情已破裂,如果不能證明感情已破裂,則不利于法院判決離婚。
夫妻感情不和如何離婚
一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放離婚證。二是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簽了離婚協議,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起訴離婚。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綜上所述,在我國性格不合起訴離婚,需要先準備好離婚起訴狀、訴訟主體資格證明材料、性格不合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等,然后攜帶上述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起訴,法院立案庭審查后繳納訴訟費,接著按時參加庭審,法院會根據庭審情況做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感情不和可以起訴離婚嗎
一、感情不和可以起訴離婚嗎
1、感情不好可以起訴離婚。如果夫妻兩個因為感情不合雙方都想離婚的話,可以通過私下協商進行離婚,就不需要走訴訟程序了,但如果只是一方想離婚并且沒有證據證明夫妻兩感情確實破滅的情況下,可以起訴離婚,但是法院也不會判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二、網上可以起訴離婚嗎
網上不可以起訴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人民法院應準予離婚。同時,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訴訟離婚感情不和可以去法院申請嘛需要怎么說呢?
在中國,夫妻之間的感情破裂是可以成為離婚的原因之一。如果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可以通過訴訟離婚來解決問題。下面是關于訴訟離婚的一些基本知識和流程。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訴訟離婚是一種法律程序,需要通過法院來解決。如果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破裂,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訴訟離婚的過程中,需要提供一些證據來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破裂,例如夫妻之間的爭吵、冷戰、分居等情況。
在提起離婚訴訟之前,需要準備好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房產證、車輛證等證件。此外,還需要提供一些證據來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破裂,例如聊天記錄、通話記錄、短信等。
在訴訟離婚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一些細節問題。首先,需要選擇一位有經驗的律師來代理訴訟,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其次,需要遵守法院的規定,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證據和材料。最后,需要保持冷靜,不要在法庭上發脾氣或者做出過激的行為,以免影響自己的訴訟結果。
總之,如果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破裂,可以通過訴訟離婚來解決問題。在訴訟離婚的過程中,需要準備好必要的材料和證據,選擇一位有經驗的律師來代理訴訟,遵守法院的規定,保持冷靜,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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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可以申請離婚嗎
單方面可以申請離婚。如果一方想離婚,而另一方不想離婚,那么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審理后如果認為確實夫妻感情破裂的,調解無效后會判決準予離婚。
訴訟離婚,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民事訴訟法中的起訴,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犯,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以自己的名義請求法院予以審判保護的訴訟行為。如果想要起訴的,一般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的,起訴狀的內容一般包括:原被告雙方的詳細信息;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將起訴狀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相關當事人。
離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解除婚姻關系以合法的婚姻關系存在為前提。離婚為合法有效婚姻關系的解除,婚姻當事人雙方必須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和程序要件。
2.解除婚姻關系的主體是婚姻當事人。解除婚姻關系體現的是當事人的意愿,只能當事人本人進行。
3.解除婚姻關系應當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和程序。當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辦理離婚手續,否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
4.解除婚姻關系將產生一系列離婚的法律后果。
所以,離婚是可以單方面申請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感情不合可以訴訟離婚嗎
法律分析: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感情不合可以訴訟離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不合,性格不合可以提出離婚嗎
法律分析:夫妻感情不合,性格不合可以提出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感情不合,性格不合可以提出離婚嗎
法律主觀:
夫妻感情不合,性格不合可以提出離婚的。且若雙方能夠就離婚等事項協商一致的,可以共同申請離婚登記,符合相關條件的,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即可領取離婚證。若雙方無法登記離婚的,可以直接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