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沒合同沒到期房東要不要退房租
租房沒到期房租能退嗎?租房押金不退違法嗎?
因為租房子的人也是越來越多,所以租房的市場也是慢慢的不斷在強大,不過現在國家還沒有對租房的市場有統一的規定和管理,所以在租房的時候就會很容易引起一些不快樂的事情發生,那么,租房沒到期房租能退嗎?租房押金不退違法嗎?下面就詳細的跟大家說說,希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
租房沒到期房租能退嗎
1、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該把押金退還給租客。租客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東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克扣租客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注明租約期滿后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房東應無條件把押金退還給租客。
2、在簽訂租房合同的時候約定好租房押金的退還日期。這樣可以在租房合同到期后,可以很快拿到租房押金,也避免了在退房時,因為租房押金的事情而鬧的不愉快。
3、如果在租房期間,租客沒有造成合同約定的損失的,應該到租房合同到期后,把租房押退還給租客,如果房東不退租房押金,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則押金作為租賃預付款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返還的。
租房押金不退違法嗎
1、這是屬于租賃合同糾紛;可以協商。
2、如果承租人未依約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退租的情況下,屬于違約。
3、押金是否可以退還以及應該怎么退則要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是怎么約定的,如果約定了違約不退押金的情況下,房東有權不退回押金。
4、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則押金應當退還。
5、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6、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關于租房沒到期房租能退嗎,租房押金不退違法嗎的全部知識,大家通過這篇文章的介紹,對于租房沒有到期,房租可以退嗎,應該心里有一個答案了吧,如果遇到一個好說話的房東,那么租金是可以退的,如果遇到不好的房東,那么,租金可能就會打水漂了,所以在租房的時候除了選擇房子是很重要,也要看房東這個人好不好說話。
沒有簽租賃合同房東要求提前搬走要退房租嗎
法律主觀:
提前搬走房租不一定會退。當事人租房子后要求提前走的,一般不退房租,但是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2.發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3.“不超過20%”,應是指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但這只能適用于定金約定,約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標的額20%的部分,法院不會支持。,依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簽但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該租賃為不定期租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租房子沒簽合同 不想租了能否退還房租
租房子沒簽合同,不想租了能退還房租的情況如下:
1、具體還是看當初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1)提前解除合同的相關約定,一般情況下剩余租金不退;
(2)再看押金的相關約定是合同到期退還,還是單方面違約不予退還。按照合同執行即可;
2、租房押金雙方協商解決,是全部退還還是部分退還,雙方達成一致即可:
(1)提前退房房東不退租金是可以的,因為這種情況基本是租客單方面違約,房東有權扣留房租充當違約金;
(2)如果合同中有規定的無效條款,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則就需要承擔賠償的后果;
3、租房子提前退租可以協商,但是退租必須提前告知業主,租期到了不續租一般提前15天到30天告知。
法律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沒有簽租房合同可以退租金嗎?
如果沒有簽租房合同,租客與房東之間的關系將變得模糊不清,對于租金的退還問題也會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首先,如果租客沒有簽租房合同,雙方之間的關系可能無法明確確定。租客如果想要退房,需要先與房東溝通協商,盡可能地達成一致意見,并且保留好相關證據以備日后維權之用。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是雙方自愿達成的協議。如果雙方未簽訂租房合同,則可能不具備形成有效合同的要件,租客可能無法要求房東退還租金,除非能夠找到其他證據來證明雙方之間存在租賃關系。最后,如果房東拒絕退還租金,租客可以向當地房屋管理部門或者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尋求協助,請求相關機構的幫助調解糾紛。
如果租客已經支付了房租,但沒簽租房合同,房東不讓入住怎么辦?如果租客已經支付了房租,但因為雙方未簽訂租房合同,房東不允許入住。租客可以要求房東退還全部已支付的房租,并且在日后的維權過程中保留相關證據以作為起訴的依據。如果房東違反合同等行為導致租客受到影響,租客可以向當地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租房過程中,簽訂合同是保護自己權益的重要手段之一,雙方應該在租賃關系成立前明確約定好相關條款。如果因為各種原因未能簽訂租房合同,租客需要注意維護自己的利益,保留相關證據以備日后維權之用,并盡力與房東協商溝通,避免發生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租未到期退房房東該退租金和押金
法律主觀:
一、租期未到房租和押金能退嗎看押金的性質,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約定是違約金則要不回。對于租金,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可能會扣點。以后退房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下。租房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有了租房約定,需要嚴格實行約定。對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執行合同的約定的,沒有約定的可以協商補充約定,另外對方退租的是屬于違約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金以及實際損失賠償,與對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到法院起訴。二、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的簡稱,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1)有違約行為;(2)有損害事實;(3)違約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4)無免責事由。前者稱為違約責任的積極要件,后者稱為違約責任的消極要件。此處僅討論其積極要件,即違約行為。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續租沒簽合同提前退租房租退嗎
續租無合同提前退租房租一般是可以不予退還的。在我國得房屋租賃的法律關系中,如果是租房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就提出退房的請求的,此時是可以認定承租人構成違約的,此時是可以根據房屋租賃合同來確定相應的責任的。
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
需要注意的是,租房沒簽合同受法律保護,租房沒有合同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也是受法律保護的,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履行租賃合同的糾紛如何處理:
1、承租人轉租房屋的問題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賃合同關系,而是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和收入;
2、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問題房屋租賃優先購買權是指承租人在房屋租賃關系中依法享有的,在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給第三人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3、承租人裝修房屋后,為了滿足生活或經營的需要,往往會對房屋進行裝修和改造,如何處理裝修后的財產所有權問題;
4、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滿,雙方未續簽合同的,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房屋,視為不定期租賃,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合同,但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