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精神病殺人不犯法(哪些精神疾病免于刑事責任)
為什么精神病殺人不犯法
法律分析:精神病殺人不犯法是指犯病期間,因為精神病本身就是腦部疾病,他們在犯病期間大腦是不受自我控制.但監護人如果失職是一定要受到相應的制裁的. 你對這個回答的評價是? 我國《刑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已行為的時侯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必要時由政府強制醫療。精神病殺人不犯法是指犯病期間,因為精神病本身就是腦部疾病,他們在犯病期間大腦是不受自我控制.但監護人如果失職是一定要受到相應的制裁的. 你對這個回答的評價是? 我國《刑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已行為的時侯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必要時由政府強制醫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有益于職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環境,關注職工的心理健康;對處于職業發展特定時期或者在特殊崗位工作的職工,應當有針對性地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精神病患者殺人是否不受刑法處罰
法律分析:這需要分情況討論。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2.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精神病殺人不犯法嗎
法律主觀:
精神病患者并不是真的一定殺人不犯法的。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精神病患者如果在不能辨認或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殺人并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但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時殺人,或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應負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
《刑法》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精神病殺人為什么不犯法?
精神病人殺人,得看嫌疑人殺人時候是否處在病發期間,從而判斷嫌疑人是否有主觀殺人意向,要是處在發病期間殺人,按到法律規定殺人期間屬于非完全行使能力,故按法律應該免預死刑。
1、精神病人分為兩種,一種是間歇性精神病,間歇期是與常人無二的,如果是這種精神病人且在間歇期有違法犯罪行為,則應追究其刑事責任;還有一種是完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則這種情況下,該精神病人的違法行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3、精神病人殺人不犯法是因為他們在法律上不是完整的人,即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我們在法律上這樣規定之后,就可以在精神病人出現傷人和殺人的情況之前,將有危險的精神病人強制關進精神病院,精神病院其實構造跟監獄差不多,限制他們自由。
精神病砍死人要判刑嗎
精神病砍死人是否要判刑,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如果精神病人是無刑事責任能力人的,其砍人不涉及刑事犯罪問題;
2、如果精神病人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的,其砍人造成他人輕傷以上的,應當按照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3、如果精神病人是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砍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屬于尚未完全喪失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殺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能證實是精神病人是在發病期間殺人,那就有可能被裁定無罪,不負刑事責任,不會被判刑。因此,精神病砍死人是否要判刑,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如下:
1、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測;已有證據證明,并非毫無根據;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如果其行為僅構成犯罪,而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也不應立案;
3、屬于自己管轄。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
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百零二條
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
精神病患者殺人搶劫 不用坐牢判刑嗎
首先要進行精神病的鑒定.
區分是完全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一直處在發病狀態,完全不能認識自己行為后果的精神病人);還是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間歇性精神病人).
如果是前者,可以完全免于刑罰,但是民事責任由其監護人承擔.監護人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失的,除外.
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犯罪行為時,具有清醒的認知,處在未發病期,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對于完全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可以從輕,減輕,免于刑罰的.
順便說一句.并不是所有的精神病人都不用免于刑罰,關鍵在于精神病的"程度"是否達到"難以認知,難以控制其行為".醫學上的精神病的解釋和法學上的解釋是不同的,醫學更廣義一些,刑法的解釋是限制解釋.
精神病人打死人犯法嗎
法律分析:1、精神病人屬于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那么殺人之后不需要負刑事責任。2、精神病人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在殺人之后要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3、要是精神病人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殺人之后就會根據其罪行來負刑事責任。精神病人殺人不負刑責,必須滿足三個條件,第一必須是精神病人犯罪,第二必須是在不能辯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實施犯罪,第三是必須經法定程序鑒定。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按照我國《刑法》中的規定,只有那種完全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在犯罪之后才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對于并有一定刑事責任能力或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認定其構成犯罪的,一樣要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只有在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犯罪,才能免于刑事責任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憑什么精神病殺人不判刑???
如果在專門的醫學鑒定機構證明他真的是精神病患者,并且在實施犯罪行為時,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那么他在法律上就不具有罪過,不會被判刑。但是會強制收容到精神病院,其監護人也要負相關的民事責任,比如民事賠償等。
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第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心理有問題除外)第二,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第三,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擔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四,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病理性醉酒除外)第五,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另外,不滿18周歲或者懷孕的不判死刑。
殺了人只要有精神病鑒定證書就可以,精神病殺人真的不用負責任?
怎么可能完全不負責任,針對精神病患者犯罪的行為,我國的《刑法》中是有相關規定的,主要分為三種,一種是完全沒有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一種是完全有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還有一種是限制刑事責任的謹慎病人,算是具體問題具體解決。
第一種情況,完全沒有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這種人在精神病發的時候,不受自己主觀意識控制,做出一些傷害他人的事情時,不需要負刑事責任。不過這個情況需要經過專門的機構認證,要經過法定的程序鑒定,還要對當事人進行強制醫療。如果是這樣的精神病人殺人,他自己其實也會失去人身自由。
第二種情況,完全有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這種人多是間歇性精神病患者,他們得意識有時候清醒有時候不清醒。在他們清醒的時候做出的犯罪行為,肯定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這些人在自己頭腦清醒的情況下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意識不去殺人,如果一旦殺人,就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三種情況,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有得人理解為這一種情況時介于前兩者之間的精神病人,也就是說他有自我判斷和自我控制的能力,但這種能力在某種特定的情況下不足以支撐他做出正確的判斷。這種精神病人如果殺人,面對的可能是減刑的處罰,會根據他們的病情予以減輕刑罰。
所以即便是有精神鑒定證書,也不能完全擺脫責任,還是要根據殺人時所持有的精神狀態來決定他的處罰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