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對債權人的義務是什么,債務人有什么行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
債務人有義務為債權人還債嗎
債務人有主動償還債務的義務。如果他不償還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法院請求向債務人償還債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30條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負有履行義務的人如不履行義務,債權人有權請求司法機構強制其履行。如果債權人由于對方不履行義務而遭受到經濟上的損失,有權要求賠償。 債權人 債的關系中有權利要求另一方(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
法律分析: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因此,債權轉讓要對債務人發生效力,應當由作為債權人的讓與人及時通知債務人。
債務人:法定義務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
法律主觀:債權人死亡,債務人還需要還債,債權人死后,債權人的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該債權?!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俣l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法律規定債務人的義務是什么
法律主觀:債務人的義務是:債務人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向另一方承擔為或不為一定的行為;債權人轉移債權且通知債務人的,債務人需要向債權第三人為或不為一定的行為;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其他義務等。
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債務人的法定義務是,依法或者依約定向債權人履行義務,以及承擔不履行義務的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務人有哪些義務和權利
法律分析:債務人的義務: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債務人的權利: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
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的,為 連帶責任保證 。
債權人的權利:債權人代位權。免除債務權。債權轉讓權。撤銷權。債權人的義務: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債權人及時收取貨款,質量擔保,通告、協助、保密等隨附義務。
借款人的權利與義務包括如下:借款人的權利:有權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申請貸款并依條件取得貸款。有權按合同約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貸款。有權拒絕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條件。
債務人的權利與義務
1、法律分析:債務人的義務: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債務人的權利: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
2、債權人有義務接受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罐q權享有不同:債務人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債權人不享有抗辯權。撤銷權享有不同:債權人享有撤銷權,債務人不享有撤銷權。
3、債權人的權利:債權人代位權。免除債務權。債權轉讓權。撤銷權。債權人的義務: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債權人及時收取貨款,質量擔保,通告、協助、保密等隨附義務。
4、法律分析:債務人享有的權利有:后履行抗辯權。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約定履行; 到履行期限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權利,這種權利就是后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
5、債權人的權利 (1)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權制度的一種。保全債權是債權人代位權制度的基本價值取向。
6、借款人的權利與義務包括如下:借款人的權利:有權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申請貸款并依條件取得貸款。有權按合同約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貸款。有權拒絕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條件。
公司與債權人之間的關系
1、公司與債權人的關系是債權債務的關系,通常情況下,公司的破產要進行公司的財產清算的情況下,對于公司的債權人來說,是可以申請破產債權的,而且根據債權的性質會選擇是否是可以優先受償。
2、法律主觀:企業與債權人之間的財務關系實質是債權、債務關系。企業所有者主要有以下四類:(1)國家。(2)法人單位。(3)個人。(4)外商。
3、股東和債權人的關系:股東和債權人之間的關系相對獨立,他們在公司的經營中各自享有權益和承擔風險,不存在直接的權利或義務關系。
債務人的義務都有哪些
法律主觀:債務人 的義務是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 債權人 )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
債務人的義務可以來自于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等民事法律行為。債務人的法定義務是,依法或者依約定向債權人履行義務,以及承擔不履行義務的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債務人應履行的附隨義務包括注意義務,告知和通知義務,照顧義務,協助義務,保密義務。債務人是指有義務向對方當事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人。債的主體包括雙方當事人,即債權人和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