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債務法律的構成有哪些呢
關于連帶債務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連帶債務法律的構成:
1、債務人是兩個以上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所負債務須具有同一目的;
3、債務標的須為同一標的;
4、債務人之間須具備連帶關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規定的連帶責任有哪些
法律主觀:
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并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系的一種民事責任。當責任人為多人時,每個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責任,各責任人之間有連帶關系。釋義編輯連帶責任作為一個復合詞組,其中心詞在“責任”二字。“連帶”作為限制詞置于其前,即強調了這種責任的本質屬性,意在使法官抓住“一事物區別于它事物的本質特征”來正確適用。連帶責任是因民商事活動中發生債權債務關系后確保債權實現的法律規定,散見于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中。它揭示的是兩方(債權人、債務人)、三角度的關系,既包括了債權方和債務方,還及于由內在法律關系而被牽連進來的一方或多方。[2]構成編輯民事法律關系中的連帶責任是連帶債務關系中數個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一種形式。因此,連帶責任需具備民事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即:連帶責任人主觀上須有過錯;行為須具有違法性;須造成損害事實;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須存在因果關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許連帶責任無因設置,即當事人自行約定,所以連帶責任的構成又有例外。比如擔保合同中的保證人,其主觀上雖無過錯,也未實施違法行為,但其仍應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客觀:
根據《民法典》第八十三條第二款,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的,應當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連帶債務的涉他效力規則
法律主觀:
一、連帶債務的基本概念
連帶債務(contingent debt),就是指債務人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因全體債務人之間存在有連帶關系,各債務人都負有全部償付的義務,債務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的完全償付,對全體債務人生效,因而導致全部債的關系消滅的債務。或者可以簡單的說,數人負同一債務,對于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義務者,為連帶債務。 連帶債務的核心是連帶債務人之間的連帶關系。連帶關系是連帶債務產生的法律依據。所謂連帶關系,就是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一種法律關系;在該關系中,多數債務人中一人或數人所發生的事項,效力及于全體債務人。因此,連帶債務關系中的債權人,可以對債務中的一人、數人或全部,同時或先后請求全部或部分履行債務。每一個債務人都有向債權人全部清償的義務,而且只要債務沒有清償完畢,則任一個債務人無論是否應債權人的請求清償過債務,也無論他自己應分擔的債務是否履行完畢,對于還沒有清償的債務都有清償義務。
二、 在連帶債務中,有涉他效力的事項包括哪些?
連帶債務的法律構成還應包括其的效力。連帶債務的存在必然使其效力發生。連帶債務的效力,因其既有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 債權債務 關系,又有債務人之間的內部連帶關系。因此,連帶債務的效力,
一為:其對外效力,即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發生的效力;
二為:內部效力,即在連帶債務人之間發生的效力。
連帶債務的對外效力在債務人 民事權利 能力存續時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體資格的存在。但是,如果當作為連帶債務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產時,連帶債務的對外效力是否對其適用。連帶債務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個債務人均負有履行全部債務的義務;債權人有權向債務人中的一人、數人或全體請求履行,也有權向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或數人請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債務;當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履行全部債務后,其他債務人的債務歸于消滅。
三、連帶債務的成立要件
1、債務人是兩個以上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兩個以上債務人所負債務須具有同一目的。
3、債務標的須為同一。
4、債務人之間須具備連帶關系。
簡單來說, 連帶之債 就是存在連帶關系的債權或債務,一旦債權人受領債務人的全部給付后,他債權人的債權就會同時歸于消滅,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部分連帶債務人履行、抵銷債務或者提存標的物的,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在相應范圍內消滅。以上是 在連帶債務中,有涉他效力的事項包括哪些 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到您。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條,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 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法律中的連帶責任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觀:
那個連帶責任是什么意思的事,連帶責任是因民商事活動中發生 債權債務 關系后確保債權實現的法律規定,散見于法律、 法規 和司法解釋中。它揭示的是兩方( 債權人 、 債務人 )、三角度的關系,既包括了債權方和 債務 方,還及于由內在法律關系而被牽連進來的一方或多方。 [2] 民事法律關系中的連帶責任是連帶債務關系中數個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 民事責任 的一種形式。因此,連帶責任需具備民事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即:連帶責任人主觀上須有過錯;行為須具有違法性;須造成損害事實;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須存在因果關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許連帶責任無因設置,即當事人自行約定,所以連帶責任的構成又有例外。比如 擔保合同 中的保 證人 ,其主觀上雖無過錯,也未實施違法行為,但其仍應 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連帶責任的構成還有其自身的條件和特點。
法律客觀:
根據《 民法典 》第八十三條第二款,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的,應當對法人 債務承擔 連帶責任。
連帶債權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
連帶債權債務的法律規定是這樣的: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條,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可以單獨就連帶責任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1.產生的原因不同。連帶債務通?;诠餐虍a生,如基于共同債權行為;而不真正連帶之債必須具有不同原因,即各個債務人對債權人產生給付的根據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實。,2.目的不同。連帶債務具有共同目的,且各債務人在主觀上相互關連;不真正連帶債務只有各自單一的目的,各債務人之間對債務的發生在主觀上也無聯系,給付相同純屬法律關系偶然巧合。,3.法律要求不同。連帶債務乃法律規定而產生。不真正連帶債務中各債務人的債務分別基于不同原因而各自獨立,其運用由法院根據不同法律關系的競合同而酌定是不是法律規定,而不存在債務人之間約定。連帶債務人之間有內部分攤關系,據此關系存在著內部求償權;不真正連帶債務人之間不存在內部分攤關系,即使其內部互償也非分攤關系,而是基于終局的責任承擔,其性質與連帶債務人內部求償不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條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 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條 連帶債務人之間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 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就超出部分在其他連帶債務人未履行的份額范圍內向其追償,并相應地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其他連帶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該債務人主張。 被追償的連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應分擔份額的,其他連帶債務人應當在相應范圍內按比例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