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我2000元是否可以起訴(別人欠我2000塊錢能起訴嗎)
欠款2000可以起訴嗎
欠款2000可以起訴,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案件的訴訟費用是50元??梢韵蛉嗣穹ㄔ禾崞鹈袷略V訟,要求對方償還欠款。提起民事訴訟時需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復印件(企業則為營業執照),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即對方欠款的證據)。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后,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對于不予受理的,會作出裁定書;若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受理立案后,會安排時間開庭審理。適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準可以延長,并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的,會依法判決并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二十三條 合同糾紛管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欠2000塊錢起訴有用嗎
一、欠2000塊錢值得起訴嗎
1、是可以起訴的,要是為欠了2000塊錢而起訴的話,需要出起訴費或是律師費,再加上具體的時間、成本等等,具體成本由自己衡量。
2、因別人欠2000塊錢向法院起訴的,需向法院提交以下資料:
(1)訴狀、原被告雙方的身份信息、欠款的證據。其中訴狀和證據都應該向法院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根據法院的要求向法院預交案件受理費50元。
(3)之后就是等待法院開庭審理并判決;如果判決生效后,對方不自覺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請執行。
二、法律規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要是為欠了2000塊錢而起訴的話,需要出起訴費或是律師費,再加上具體的時間、成本等等,具體成本是否值得人們可以好好衡量下。欠2000塊錢后想要進行起訴又擔心起訴了自己比較吃虧的時候,這時可以來找律師幫忙。
欠兩千塊錢不還可以起訴嗎
欠2000塊錢不還可以起訴。債務人借錢后不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協商無果的情況,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起訴債務人。在實際生活中,碰到借錢不還的情況,債權人如果想通過法律起訴追回,要注意借款是否到期,另外還要注意是否過了2年的訴訟期,如果欠款到期且沒有超過訴訟期,那債權人就可以到法院提出訴訟。另外起訴之前要注意收集好證據,然后要收集對方的財產信息,這樣可以確保在法院勝訴以后,能執行到對方的財產;最后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償還欠款。提起民事訴訟時需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復印件(企業則為營業執照),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即對方欠款的證據)。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后,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對于不予受理的,會作出裁定書;若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受理立案后,會安排時間開庭審理。適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準可以延長,并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
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的,會依法判決并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他人欠錢不還2000元的是可以起訴的,在法院進行起訴的,這個時候需要交納50元的訴訟費,在生活中如果他人欠錢不還,我們一定要在訴訟期限之內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000元可以起訴嗎?
1、2000元可以起訴。因欠2000塊錢向法院起訴的,需向法院提交訴狀、原被告雙方的身份信息、欠款的證據。其中訴狀和證據都應該向法院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根據法院的要求向法院預交案件受理費50元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起訴的具體流程是什么
起訴的具體流程如下:
1、寫好訴狀,拿條子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一張1寸照片去當地法院立案,立案后;
2、立案后看案子歸哪個審判庭管,給被告送達開庭傳票;
3、開庭,在法庭上各自陳述事實和理由;
4、法院經過審理后下達判決書讓雙方簽字領取;
5、領取后15日內都沒有上訴的話判決就生效;
6、判決書中會規定生效后幾日內讓被告支付欠款,如果到時候被告不支付的話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直到得到該得的款項
欠2000元可以起訴嗎
欠2000元可以起訴。
如果有人欠錢到期不還,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向欠款人發出支付令,要求還錢。支付令具有督促債務人在法定期限內向債權人清償債務的效力,支付令具有同生效判決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既不清償債務又不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那么支付令就具有同生效判決相同的法律效力,即具有拘束力、確定力和執行力。
另外,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一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第二百二十二條 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第二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后,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朋友欠我兩千塊錢不還可以起訴嗎?
欠兩千塊錢是可以起訴的。欠債不還屬于民事糾紛中的債務糾紛,人民法院是受理自然人之間因財產產生的糾紛。欠錢不還法院一般會判決債務人還錢,甚至可能會強制執行。
一、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借錢不還起訴流程:
1、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即受理,并辦理相關立案手續。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收到訴狀之日起七日內向原告送達不予受理裁定書。
2、庭前準備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被告應訴后,向原告送達開庭傳票。法院在依法傳喚雙方當事人的同時,應做好開庭的各種準備,如通知必須共同訴訟的當事人參加訴訟,調查必要的證據,向當事人告知合議庭的成員,主持庭前交換證據等。對當事人而言,首先,當您或您單位被起訴后,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您或您單位應當依法應訴,并應在收到起訴狀后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間內提交相關證據。其次,應做好出庭參加訴訟的各種準備,依照人民法院的傳喚,按時參加庭審。
3、開庭審理
開庭審理時,首先由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由法官查明當事人到庭情況并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開庭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或判決。法庭調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導下,查明案件的事實,當事人在此階段應當充分的舉證、質證。法庭調查結束后法官根據案件情況歸納本案的焦點,審理即轉入辯論階段。當事人在辯論階段可以圍繞本案焦點闡述自己的觀點,充分行使辯護權。法庭辯論結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調解,雙方當事人可以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一般由法官當庭作出判決。如果案件復雜不適宜當庭宣判的,則定期宣告判決。
4、上訴
當事人不服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當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決的上訴期間為十五日,裁定為十日;不服刑事判決的上訴期間為十日,裁定為五日。
5、申請再審和申訴
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關系的案外人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和調解確有錯誤時,可以申請再審。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提出。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親屬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可以申訴。申訴期限為從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罰結束之日后兩年。申請再審或申訴應當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再審或者申訴,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或者申訴書,并附原裁判文書,有新證據的,應當一并提交。依照法律規定,申請再審或者申訴不影響已生效判決或裁定的執行。
6、申請執行
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發生法律效力后,債務人未按照上述文書所確定的期間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一方當事人為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一方當事人未履行仲裁機構的裁決、公正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行政機關的處理或處罰決定的,對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