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的期間是怎樣的(被申請執行了會怎樣)
關于執行申請期間的說法,正確的是( )。
【答案】:B
本題考查的是民事訴訟的執行程序。申請執行的期間為兩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這里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1日起計算;法律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1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B項正確。
申請執行的期限為兩年
法律主觀:
申請執行期限為兩年的意思是: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生效的法律文書中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期限是兩年,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如果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則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沒有規定履行期間的,則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是什么
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是兩年。
申請強制執行的方法如下:
1、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3、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4、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5、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6、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7、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執行申請書,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由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
2、生效法律文書原件;
3、執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4、申請人不能親自到法院申請執行,需委托代理人代為其申請執行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
5、法律文書的生效證明,屬本院判決、調解、裁定的,應由經辦法官或書記員簽字證明已經生效;
6、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
綜上所述,當事人申請進行強制執行的需要向有關部門提交相應的材料和身份證明,法院對具體情況進行調查決定是否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院判決以后,執行期是多久
法院判決以后,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拓展資料:
執行時效是訴訟時效的一種,指債權人依據人民法院的勝訴判決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期間。當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抗辯權。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申請執行人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申請人對申請執行時效期間提出異議,人民法院經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不予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期間是多久?逾期了能否再次申請執行
法律主觀:
在訴訟當中,如果敗訴方沒有按照法院判決履行法律責任的,那么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注意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一、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多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因此當事人應當在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后的兩年內申請執行,如果執行過程中未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執行,待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后,再恢復執行。二、強制執行的條件如果其他單位和個人持有被申請執行的財產、而由人民法院書面通知協助執行的,都有義務按通知的規定執行。凡是無故推托、拒絕或者妨礙執行,因而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負法律責任。法律文書又稱執行文書。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應以法律文書為根據。法律規定下列法律文書具有執行效力:民事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具有財產執行內容的刑事判決書和裁定書;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仲裁文書;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公證文書;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這些法律文書必須發生法律效力,沒有生效的不能作為執行的根據;法律文書還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如果只是確認或者變更法律關系的,則無需執行。清償順序強制執行被申請人財產所得的現金,應及時清償債務。如果有多個申請人時,則由人民法院執行員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辦法。其順序是:首先償還所欠申請人的工資和生活費;其次償還所欠國家的稅款;然后償還其他債務。先滿足上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再滿足下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如果在同一清償順序內尚不能滿足所有申請人要求的,則依各人債權數額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償的債權,債務人以后償還。執行收費強制執行,是要收取費用(執行費)的,按照訴訟費的標準收取。申請強制執行之前,法院不會問申請人收費,等執行完畢后,被執行人要付費到法院。執行費上繳國庫。利息要是有生效的民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上面的財產。都要計算利息的,一般是2.1%*2倍。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9條,應當加倍支付利息。注意安全強制執行,一般都會引起一些仇恨。申請人盡量不要和被執行人見面,最好委托律師。三、執行錯誤的賠償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錯誤執行造成當事人或案外人損害的,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人民法院內設國家賠償辦公室,是國家賠償的內部業務承辦機構,并對外以人民法院名義作出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節選:依照賠償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適用刑事賠償程序予以賠償:(一)錯誤實施司法拘留、罰款的;(二)實施賠償法第十五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行為的;(三)實施賠償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行為的。人民法院審理的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發生錯判并已執行,依法應當執行回轉的,或者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先予執行,申請有錯誤造成財產損失依法應由申請人賠償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人民法院依照賠償法規定予以賠償的案件,應當經過依法確認。未經依法確認的,賠償請求人應當要求有關人民法院予以確認。被要求的人民法院由有關審判庭負責辦理依法確認事宜,并應以人民法院的名義答復賠償請求人。被要求的人民法院不予確認的,賠償請求人有權申訴?!备鶕梢幎梢缘弥暾垐绦械钠陂g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法律客觀:
一、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多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因此當事人應當在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后的兩年內申請執行,如果執行過程中未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執行,待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后,再恢復執行。二、強制執行的條件如果其他單位和個人持有被申請執行的財產、而由人民法院書面通知協助執行的,都有義務按通知的規定執行。凡是無故推托、拒絕或者妨礙執行,因而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負法律責任。法律文書又稱執行文書。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應以法律文書為根據。法律規定下列法律文書具有執行效力:民事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具有財產執行內容的刑事判決書和裁定書;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仲裁文書;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公證文書;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這些法律文書必須發生法律效力,沒有生效的不能作為執行的根據;法律文書還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如果只是確認或者變更法律關系的,則無需執行。清償順序強制執行被申請人財產所得的現金,應及時清償債務。如果有多個申請人時,則由人民法院執行員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辦法。其順序是:首先償還所欠申請人的工資和生活費;其次償還所欠國家的稅款;然后償還其他債務。先滿足上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再滿足下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如果在同一清償順序內尚不能滿足所有申請人要求的,則依各人債權數額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償的債權,債務人以后償還。執行收費強制執行,是要收取費用(執行費)的,按照訴訟費的標準收取。申請強制執行之前,法院不會問申請人收費,等執行完畢后,被執行人要付費到法院。執行費上繳國庫。利息要是有生效的民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上面的財產。都要計算利息的,一般是2.1%*2倍。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9條,應當加倍支付利息。注意安全強制執行,一般都會引起一些仇恨。申請人盡量不要和被執行人見面,最好委托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