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怎樣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書)
怎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您需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 先確認被執行人是否已經逾期未履行判決或裁定書,具體的執行期限可以查詢法院的執行進度或者咨詢當地法院。
2. 準備好必要的材料,包括判決或裁定書、執行申請書、財產清單等。
3. 將以上材料提交到當地法院,填寫相關表格和進行繳費。
4. 法院會安排執行人前往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等措施。如果被執行人實在無力履行,法院可通過拍賣、變賣等方式對其財產進行處置,以滿足債權人的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體實行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各種問題,請您及時咨詢當地法院相關人員,了解執行流程并配合執行人的工作。
怎么審請強制執行
一、如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一方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決或者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以下問題需要注意:
1、雙方或一方為公民的,應當在1年內申請;雙方均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6個月內申請;
2、遞交執行申請書,由一審法院受理并實施強制執行;
3、交納執行申請費,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的,按比例二、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p >4、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有利于判決順利執行。
二、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一)申請執行的法院。仲裁法規定:對已生效的仲裁裁決,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因此,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出申請。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是: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有兩種:
1、被執行人住所地和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2、經我國涉外仲裁機構裁決后,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在此,所說的申請執行的法院一般是被執行人住所地和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二)申請的形式。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時,應當提交申請執行書,書寫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執行人員記入筆錄。提出書面申請執行或者口頭申請執行的,應當說明申請執行的事實和理由,并附作為執行根據的仲裁裁決書。
(三)申請執行的期限。申請執行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無正當理由逾期提出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執行。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期限,依提出申請執行的主體不同而不同。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三、強制執行條件雙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組織的,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六個月。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三、強制執行條件
如果其他單位和個人持有被申請執行的財產、而由人民法院書面通知協助執行的,都有義務按通知的規定執行。凡是無故推托、拒絕或者妨礙執行,因而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負法律責任。
法律文書又稱執行文書。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應以法律文書為根據。法律規定下列法律文書具有執行效力:民事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具有財產執行內容的刑事判決書和裁定書;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仲裁文書;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公證文書;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這些法律文書必須發生法律效力,沒有生效的不能作為執行的根據;法律文書還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如果只是確認或者變更法律關系的,則無需執行。
法定期限第二百一十五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清償順序強制執行被申請人財產所得的現金,應及時清償債務。如果有多個申請人時,則由人民法院執行員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辦法。其順序是:首先償還所欠申請人的工資和生活費;其次償還所欠國家的稅款;然后償還其他債務。先滿足上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再滿足下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如果在同一清償順序內尚不能滿足所有申請人要求的,則依各人債權數額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償的債權,債務人以后償還。
執行收費強制執行,是要收取費用(執行費)的,按照訴訟費的標準收取。申請強制執行之前,法院不會問申請人收費,等執行完畢后,被執行人要付費到法院。執行費上繳國庫。
利息要是有生效的民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上面的財產。都要計算利息的,一般是2.1%*2倍。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9條,應當加倍支付利息。
注意安全強制執行,一般都會引起一些仇恨。申請人盡量不要和被執行人見面,最好委托律師。
綜上所述,行政強制執行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中止的,比如,公民死亡,沒有承受人的情況等等。強制執行一般是對建筑物進行拆除,而不會影響到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什么材料
(1)執行申請書;
(2)生效法律文書原件;
(3)執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人不能親自到法院申請執行,需委托代理人代為其申請執行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
(5)法律文書的生效證明。屬本院判決、調解、裁定的,應由經辦法官或書記員簽字證明已經生效;
(6)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帶什么材料
1、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帶六種材料,分別是:
(1)執行申請書;
(2)生效法律文書原件;
(3)執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人不能親自到法院申請執行,需委托代理人代為其申請執行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
(5)法律文書的生效證明。屬本院判決、調解、裁定的,應由經辦法官或書記員簽字證明已經生效;
(6)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
哪些案件可以向本院申請執行
1、本院第一審的裁判文書執行案;
2、被執行方住所或財產在本院轄區內的未經人民法院審判的下列執行案:
(1)涉外或國外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執行案;
(2)申請執行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或等值外幣的無涉外因素的國內仲裁、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執行案。
3、依法應由本院執行的其他執行案。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通過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怎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流程
第一步:申請、第二步:法院受理、第三步:申請復議、第四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第五步:采取強制措施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具體如下:
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3、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天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5、采取強制措施,如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等。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執行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執行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復印件;
2、證明申請執行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資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和復印件兩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加蓋承辦法官的法律文書生效章,如果經過兩級法院審理,一、二審法院的法律文書均需提供;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及被執行人住址、聯系方式等材料。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復印件一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一章執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
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行員必須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后,交被執行人一份。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條被查封的財產,執行員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因被執行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四十七條財產被查封、扣押后,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于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第二百四十八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長簽發搜查令。
第二百四十九條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由執行員傳喚雙方當事人當面交付,或者由執行員轉交,并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單位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轉交,并由被交付人簽收。
有關公民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強制執行。
第二百五十條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
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五十一條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五十二條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條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五十五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判決書下來怎么申請強制執行
判決書下來可以通過以下方法申請強制執行:
1、聯系執行法官: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系執行法官,咨詢申請強制執行的具體流程和要求。
2、準備申請材料:申請人需要準備相關的申請材料,包括判決書、申請書、執行裁定書等。
3、遞交申請材料:將申請材料遞交給執行法院,可以通過郵寄、傳真等方式提交。
4、等待執行:法院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如果符合要求,法院會對被告進行執行通知,要求其履行判決。
5、監督執行:在強制執行過程中,申請人可以通過法院或者執行法官進行監督,確保執行結果符合判決內容。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獲得法院的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的前提是需要先獲得法院的判決書,只有判決書被告方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才能申請強制執行。
2、判決書具有法律效力:判決書必須已經生效,即經過上訴期后,沒有被上訴或者上訴被駁回,判決已經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3、被執行人無有效履行:被執行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履行判決,或者拒絕履行判決,申請人才能申請強制執行。
4、申請人提供了有效的執行擔保:申請強制執行前,申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有效的執行擔保,以保證被執行人的權益不受損害。
綜上所述,申請強制執行的具體要求和條件可能會因地區和案件類型而有所不同,建議在申請前咨詢當地法院或者律師,了解具體的申請要求和流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強制執行怎么申請
申請強制執行的五步驟:
申請→法院受理→申請復議→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采取強制措施。
法院強制執行的申請流程如下:
1、申請;
一方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3、申請復議;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5、采取強制措施。
強制執行后還不還錢怎么辦
1、強制執行后還不還錢,需要根據個人情況進行處理:
(1)如果被執行人有能力還錢但不還,可以采取其他執行措施,包括錄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
(2)如果被執行人確實無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有能力后再進行執行。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如何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主觀:
判決生效后,如出現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法院判定的義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提醒下大家,法院強制執行是需要收費的,但這個費用一般是被執行者進行承擔。一、強制執行怎么申請?(一)申請執行的法院。仲裁法規定:對已生效的仲裁裁決,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因此,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出申請。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是: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有兩種:1、被執行人住所地和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2、經我國涉外仲裁機構裁決后,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在此,所說的申請執行的法院一般是被執行人住所地和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二)申請的形式。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時,應當提交申請執行書,書寫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執行人員記入筆錄。提出書面申請執行或者口頭申請執行的,應當說明申請執行的事實和理由,并附作為執行根據的仲裁裁決書。(三)申請執行的期限。申請執行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無正當理由逾期提出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執行。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期限,依提出申請執行的主體不同而不同。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的期限是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組織的,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六個月。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交費嗎申請強制執行需要交費,由被執行一方交費。第一、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第二、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百萬元至1千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千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三、委托律師申請強制執行費用多少委托律師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般的費用需要多少是沒有統一標準的。律師收費標準,要由當地的物價部門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生活水平等因素進行核準。在這個所核準的范圍內,根據各個律師的業務水平、公眾認知度等因素影響,又可能會有不同的收費標準和方式。所以,具體的律師費的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可以和律師通過協商的方式,在當地物價部門所核準的收費標準內來確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紹多多少少也應該知道,想要申請強制執行是需要申請人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的,然后待法院受理之后才會予以裁定,這點不需要大家太擔心。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第五十三條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四條 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對象是不動產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怎么做
準備好強制執行申請書、原告的身份證明、判決書原件、判決文書生效證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進行執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強制執行申請就算是完成了。在判決書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動履行義務的期限屆滿之后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
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材料準備:
1.強制執行申請書,請參看網上的相應模板。
2.原告身份證明:同起訴的時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體個人的話,就是身份證復印件或者戶口本復印件,是公司的話則是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等。
3.判決書原件,判決作出后法院都會送達或者通知前去領取。
4。生效證明:找審理該案的法官或者書記員去開具,證明該案判決已經正式生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六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如何申請法院執行
法律主觀:
申請 法院強制執行 的流程: 第一、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刑事判決裁定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 強制執行 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強制執行案件后,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第三、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內未執行的,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法院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可以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第四、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或者移送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限內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五,采取強制執行措施。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強制執行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的交付的財產或單據的措施。 《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三)根據法律規定,采取其他行政強制執行方式; (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 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對象是不動產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