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責任應該怎么去約定呢(合同違約金的約定)
房屋租賃合同房東違約責任應該怎么寫明
在房屋租賃雙方當中房東一般都是站在有利的地位,相對應的租客一般都因為自身缺乏一定的維權意識處在一定的劣勢,而且人在外漂泊自然而然的就氣勢相對的弱勢,所以在租賃房屋的時候一般都會簽訂一定的合同,但是如果房屋租賃合同房東違約責任應該怎么明確規定呢?
第一、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兩倍作為違約金;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滯納金。
第二、由于甲方未及時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各項費用要明確。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房屋維修及費用也好寫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煩。還要查看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第四、.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簽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么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第五、押金: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合同違約責任條款應怎么約定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違約責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詳細約定,對于延遲交付貨物或者交付貨款的可以約定延遲履行違約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違約賠償協議怎么寫
合同違約賠償協議書屬于民事法律問題寫協議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確保內容的合法性,其內容不能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2、協議內容應該簡明、直接,根據協議的種類對各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解除合同的條件,有效期等要素作出明確約定;
3、協議各方當事人的信息真實、準確;
4、簽字蓋章行為真實。
一份賠償協議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名稱即賠償協議書
2、主體明確,法人或其它組紛要弄清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如是自然人則要求按自然人身份證上的姓名填寫,并寫上身份證號碼。
3、違約事實的描述
4、賠償金額的確定,以及賠償金如何履行的問題。
5、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如何解決,采取何種方式來解決。
6、其它約定,如生效條款,訴訟的管轄條款等。
7、最后是雙方的簽字或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合同違約責任應該怎么約定
法律分析: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的違約責任怎么寫
合同的違約責任的寫法如下:
1、違約責任承擔方式;
2、違約責任條款約定;
3、損害賠償的范圍;
4、違約金。
如果要求對方承擔實際履行的違約責任,還要求合同具有繼續履行的可能;如果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還需要滿足以下構成要件,受有損失,約行為與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責任。
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是:
1、存在違約行為;
2、不存在法定或者約定的免責事由。
違約行為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的客觀事實。違約行為的發生以合同關系存在為前提。違約行為是構成違約責任的首要條件。無違約行為即無違約責任。
違約行為的特點在于:違約行為的行為人是合同當事人,這是由合同相對性規則決定的,違約行為違反了合同義務。合同義務主要通過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具有任意性。對約定義務的違反構成違約行為,對于合同沒有明確約定,但是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附隨義務的違反,也可能構成違約行為,與合同義務相對應的是合同,對合同義務的違反必然導致對合同債權的侵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