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合同違約金是怎么規定的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就業合同違約金是怎么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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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合同違約金是怎么規定的
就業合同違約金的規定: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其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