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同怎么起訴(不履行合同怎么起訴書)
簽了合同不履行合同怎么辦
簽了合同不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其履行。對方不履行的行為構成違約,可以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起訴情況如下: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拓展資料
合同訂立的方式具體如下敘述:
第一、口頭形式。
當事人口頭協商達成協議??陬^合同簡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廣泛運用,口頭合同的好處是方便。但是,口頭合同在發生糾紛時難以取證,不易分清責任。對于不及時結清的和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頭形式。
第二、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以及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當事人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和圖表,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采用書面合同的好處是,當發生糾紛時舉證方便,容易分清責任,也便于主管機關和合同管理機關監督、檢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我們建議,大家盡量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
第三、公證形式。
合同公證指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由國家公證機關對合同內容加以審查公證。公證機關對書面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確認后,在合同書上加蓋公證印鑒,以資證明。經公證的合同具有很強的證據力,除有相反的證據外,不能推翻。合同要不要公證,一般由當事人自行約定。當事人要求必須公證的合同,不經公證不生效。
第四,批準形式。有些合同須經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審查批準。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不履行合同怎么起訴
法律分析:未履行合同的起訴流程如下:1、確定管轄法院一般使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2、寫出起訴書,之后向法院提交起訴書;3、按照對方當事人的數量,向法院提交相應份數的起訴書副本;4、向法院提交對方不履行合同的證據。等人民法院審查后,確定進行審理的,等待在規定時間出庭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雙方達成了還款協議但對方不履行怎么辦
雙方達成了還款協議但對方不履行解決方法如下:
1、可以依法要求履行,或者起訴要求履行;
2、不履行義務要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違約的起訴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綜上所述,協議不履行的,會構成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有法定承擔方式,也有約定承擔方式。有約定按約定承擔,沒有約定,按法定方式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合同糾紛訴訟怎么處理?
【分析解答】
1、合同從生效到終止期間可能發生:解釋、履行、變更等糾紛情況。合同糾紛可解決步驟:
(1)雙方自行協商;
(2)行政部門調解;
(3)仲裁機構調解;
(4)法院訴訟解決。
2、如果需要法院訴訟解決,需要確定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遵循的順序:專屬管轄→約定管轄→法定管轄。
(1)四類特殊合同糾紛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院專屬管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2)不屬于專屬管轄的合同糾紛,需看合同中有無管轄法院的約定,約定優先;
(3)既不屬于專屬管轄也沒有約定管轄的,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一十九條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準。
拘傳應當發拘傳票。
罰款、拘留應當用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民事合同糾紛怎么起訴
法律主觀:
合同糾紛 的起訴具體如下: 一、整理現有 證據 。 現有證據包括合同及 合同履行 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 如果一些材料不是原件,應讓 律師 審查是否會影響 訴訟 結果。 二、確定 管轄 法院對于合同糾紛以及相關財產權益糾紛來講,法院管轄可分為 約定管轄 和法定管轄,約定管轄。 三、根據案件難易等情況,判斷是否要請律師對于復雜案件以及在異地訴訟的律師,建議聘請律師,避免因小失大。 四、準備開庭。 《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 起訴狀 ,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違反合同法律起訴
法律主觀:
一、違反合同法怎么起訴
起訴流程主要分為四個步驟,分別是梳理案情搜集證據、確定管轄法院、聘請律師以及做好開庭準備。
1、梳理案情收集證據。現有證據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這些材料不是原件,應讓律師審查是否會影響訴訟結果。
2、確定管轄法院。對于合同糾紛來講,管轄可分為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如果合同中有有效的管轄法院約定條款,就以合同中約定的法院為管轄法院。如沒有約定管轄,則實行法定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訴。
3、聘請律師。對于復雜案件以及在異地訴訟的律師,建議聘請律師,避免因小失大。同時,我們建議盡量聘請專門從事合同糾紛代理的律師,以便能夠更好的維護你的權利。
4、準備開庭。若是聘請了律師,律師會為你到法院立案。確定了開庭時間,法院會以傳票的方式通知開庭。開庭前,應與代理律師溝通,確定你是否需要在法庭上發言以及發言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二 、合同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
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
違約責任只有在存在違約事實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產生,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是違約責任的客觀要件。違約行為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拒絕履行。合同當事人拒絕履行合同又稱毀約,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的情況;
(2)不完全履行,又稱部分履行,指當事人只履行合同規定義務一部分,對其余部分不予履行;
(3)遲延履行,又稱逾期履行,指當事人超過合同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在合同未定期限的情況下,債權人要求履行后,債務人未在合理期限內履行,也構成遲延履行;
(4)質量瑕疵,是指履行的合同標的達不到合同的質量要求。對質量瑕疵,權利人應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否則,后果自行承擔;
(5)不正確履行,是指合同義務人未按合同規定的履行方式履行義務。
2.當事人的違約行為造成了損害事實
損害事實是指當事人違約給對方造成了財產上的損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從權利角度考慮,只要有違約行為,合同債權人的權利就無法實現或不能全部實現,其損失即已發生。在違約人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不必考慮對方當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損害及損害的大??;而在需要支付賠償金的情況下,則必須考慮當事人所受到的實際損害。
3.違約行為和損害結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
違約當事人承擔的賠償責任,只限于因其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的其他損失,違約人自然沒有賠償的義務。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害包括直接損害和間接損害,對這兩種損害違約人都應賠償。
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需要違約方有過錯才承擔違約責任。例如,《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條規定,在運輸過程中旅客隨身攜帶物品毀損、滅失,承運人有過錯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旅客托運的行李毀損、滅失的,適用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第八百二十三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三、證明對方違約的證據有哪些
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據問題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全部訴訟活動實際上都是圍繞證據的搜集和運用進行。
在 買賣合同 中,如對方的產品出現了質量問題,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進行證據的保存:
(1)要求對方當事人到場對此問題進行確認,并采取產品共同檢驗記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字。
(2)發出質量異議通知書,要求在通知書上記載質量問題屬實。
(3)對產品質量問題進行拍照。
(4)對產品質量交由雙方約定的質檢機構進行檢驗。并對取樣過程進行公證。
(5) 雙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約定的質檢機構進行質檢。
對于合同有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