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欠款怎么起訴(個人欠款怎么起訴,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
怎樣起訴欠款人需要什么材料?
起訴欠款人,需要當事人去對方所在地的法院立案辦手續,帶上民事訴訟狀及對方欠款的證據,包括借條、欠條或者借款合同等。法院受理后預交一筆訴訟費用,等開庭后,雙方到場辯護,如法院判決后對方依然不還錢,這樣當事人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一、怎樣起訴欠款人需要什么材料?
欠款起訴的需要的材料包括:借據、收據、欠條、付款憑證等證據,以及向法院起訴時提交的起訴狀、身份證明材料。法院受理的,等待法院開庭審理判決,之后等到債務人履行,如果債務人不履行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欠款起訴程序:
1、準備欠款起訴狀、證據材料(欠條等)。
2、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同時將欠條的復印件以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給法院
3、法院收到欠款起訴書后經過審查,符合條件的就給予立案,然后就是開庭審
4、法院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如果對方不上訴,判決在15日后生效。
5、如果對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追討欠款如何申請強制執行?
1、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3、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4、采取強制措施
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綜上所述,對方欠錢不還數額較大,多次催要都無效的話,當事人可以考慮走訴訟程序,將對方告上法院。辦手續的時候帶上起訴欠款訴訟狀、對方欠錢的證據、身份證等材料,立案后法院根據情況確定開庭時間,出庭后原告應當舉證對方欠錢不還的事實。
對于欠錢不還的人,怎么起訴他?
答:對待借錢不還的人,出借人可以通過協商,和解,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處理,當事人要起訴的,則原告要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
1、首先應該固定證據,打借條、微信聊天、電話錄音、第三人證都可以成為借錢證據。
2、前面說了賴賬就是吃定你拿他沒辦法,不怕你起訴,也確定你不敢對他做違法的事,想要回錢,就要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讓他怕你。每個人都有弱點,借錢時我們的善良成了弱點,要賬時的軟弱也成了弱點,這時候就要改掉自身的。弱點并抓住他的弱點,找他的弱點可以從他的家庭環境、社會關系著手,比如他的父母、兒女、朋友、親戚、同事、領導,即便他自己不要臉,也會注意對他身邊人施壓帶來的影響的。
3、當時礙于情面借出的錢,一旦要賬往往會更影響所謂的情誼,這時候就不要怕翻臉,對付老賴就要比他更賴不要想著認栽算了,一定要有不服氣的勁兒,這些錢要回來哪怕扔了也比便宜給這個無賴強,找準方法以后跟老賴死磕硬熬,一竿子插到底,找他和他身邊熟悉人的聯系方式電話短信通告、上門走訪,黏也要黏死他
4、找中間人轉達,可以是共同的朋友,也可以是他的有正式工作的親戚,他不要臉,家人還要臉呢,也不排除找專業要賬人員(可以朋友假裝),總之,這些錢哪怕自己不要也不能便宜給老賴,要讓這些人永遠記住借錢要還,不還是要付出代價的。
5、對于欠錢不還的人最終的辦法就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不按時還款,出借人有權利要求其還款且支付逾期利息,若借款人仍不還款,可以對其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怎么起訴別人欠錢不還
一、怎么起訴別人欠錢不還
1、起訴別人欠錢不還的方式如下:
(1)向債務人經常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所需要的資料有起訴書、證據清單,身份證;
(2)法院審查當事人的資料后,如果符合立案的條件,就會出具《立案通知書》并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
(3)法院立案后,會根據案件情況轉入具體經辦法官;
(4)法官向被告發《答辯通知》;
(5)開庭審理。審理后做出判決;
(6)如果被告不履行義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二、被告欠錢不還,法院怎樣判決
被告欠錢不還,法院的判決如下:
1、如果原告提供的證據支持其主張,人民法院會判決被告人還款;
2、如果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被告人欠款的事實,人民法院會判決被告勝訴,駁回原告起訴請求。
別人欠錢不還,法院起訴程序怎么走?
a、民事訴訟一審的程序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宣判
人民法院依據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根據事實作出判決。
b、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c、判決書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以采取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等強制措施。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擴展資料:
起訴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訴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起訴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交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提供組織機構代碼的,應當提供組織機構被注銷的情況說明;
(二)委托起訴或者代為告訴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為告訴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三)具體明確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與他人相區別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信息;
(四)起訴狀原本和與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當事人人數相符的副本;
(五)與訴請相關的證據或者證明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 民事訴訟法
怎么起訴別人欠錢不還
去法院起訴別人欠錢不還的流程是:
1、確定管轄法院
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此類欠款合同糾紛案件,除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轄權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也具有管轄權管轄,合同履行地實際上就是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即是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
2、寫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原告、被告基本情況,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訴狀中注明該情況,并盡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戶籍地;
(2)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應當為何行為或應當不為何行為;
(3)事實和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
(4)署名和時間,由原告簽名或蓋章,并簽署時間。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3、整理證據
這一步需要當事人準備證據資料,制作證據清單。
對于欠錢不還這類案件,一般要提供借條、轉賬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
證據主要證明兩點: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憑證。
所謂借款合意就是借錢的材料,微信、短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借條,欠條都可以。所謂支付憑證就是把錢給他人的材料,比如轉賬記錄,銀行流水,收條,證人證言等。
4、立案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
法院立案庭會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交費
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 法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等候審理判決
辦理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
7、坐等還錢
沒有其他,就等對方在法院判決的規定時間內還款就行。
8、申請強制執行
在判決生效后,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然沒把錢全給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債務糾紛可能扣押財產的情形:
一般情況下,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
1、按合同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還,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余款可退還。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