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量刑(撞死人無諒解書判一定坐牢嗎)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負全責,對方家屬不出具諒解書,法院會怎么判?
根據樓上所反映的情況來看,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因不能取得諒解書,說明雙方就民事賠償上無法達成協議,法院在判決量刑時,一般會判實體刑,需要進入監管場所服刑。如果沒有其他從重從嚴情節,一般會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解釋》規定: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以及造成公共財產或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以交通肇事罪論處。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數)
刑事諒解書,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與嫌疑人或其家屬之間,就刑事案件的結果達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諒解書一般在提起公訴至法庭質證環節完成,其在刑法上有著酌定減輕,從輕的效力。
取得諒解書,法院一般會判緩刑,沒有只能是實體刑。
以上是我的回答,不知道是否滿意?
很榮幸能回答你的問題。
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并且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那么這起交通事故就屬于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屬于刑事案件范圍,事故中肇事一方的駕駛員涉嫌交通肇事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責任?,F在對方家屬不出具諒解書,那么見解證明雙方沒有達成一致的賠償意見。這樣的話肇事一方的駕駛員需要按照司法程序進行處理。
首先公安機關需要對他采取強制措施,一般是刑事拘留、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刑事拘留的要向檢察院呈請批準逮捕,檢察院如果批準逮捕,那么駕駛員就需要一直在看守所里等待走完司法程序,如果檢察院不批準逮捕,公安機關就需要變更強制措施,也就是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這樣駕駛員就是在外邊等待走完司法程序。
接著公安機關在偵查結束后會將案件起訴到檢察院,這期間檢察院一般會再次組織調解,如果能夠調解完成,一般對方就會給你出具諒解書,如果調解不成,檢察院會審查后將案件公訴到法院。這個時候法院也是會進行調解的,如果調解完成,一般就會判緩刑,如果到了法院還是調解不成的話,因為要安撫死者家屬情緒,一般情況下法院是會判實刑的。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交通肇事一般的判決是三年以下,也就是說法官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決。雖然說按照程序如果對方不諒解可能會判處緩刑,但是在實際操作的案例中,這種判例應該說是微乎其微的。
所以,還是建議肇事方積極的與死者家屬進行協商賠償,當然了,如果對方獅子大張口的話,那么只能由法院判決了,如果本著照顧死者的前提下,建議適當的在你能力承受范圍之內多拿出一點錢賠償對方家屬,畢竟對方人沒有了。
以上是個人的一些見解,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謝謝!
你既然全責就盡量往一起商量為妙。
剛開始先別商量,誰家死人了心里一時半會也過不去。先花點錢通通關系把這案子拖久點,等過半年多你再讓你家長輩去溝通溝通,應該沒問題了。自己別去溝通,省的讓人家見人思人的想法加劇。
溝通好了,開庭,法院判你點刑,掛名你社區或者村委會,一個禮拜去報到一回。
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交通肇事至一人死亡,且負全責,對方家屬不出諒解書的情況下,法院會怎么判?
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個人認為即使對方家屬不出具諒解書,也可能適用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規定: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司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形的,處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結合你的問題,交通肇事之一人死亡,且負主要責任,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緩刑一般適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如果一般犯罪情節較輕,且有悔罪表現,在積極賠償對方家屬的經濟損失后,即使沒有得到對方家屬的諒解,也是可能爭取到緩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2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18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75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交通肇事至一人死亡,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在沒有其他事實的情形下,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可以適用緩刑。緩刑并不一定要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負全責,對方家屬不出具諒解書,法院會怎么判?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且負全責,這個行為應當涉嫌交通肇事罪。對方家屬不肯出具諒解書,有的可能是因為賠償金額無法協商一致問題,有的可能是被害人家屬具有強烈追究肇事者責任的想法。當然,賠償金額還是多數情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致一死一傷時如何量刑
一、交通肇事致一死一傷時如何量刑
1、交通肇事致一死一傷時,涉嫌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所保護的重大交通運輸安全。因為只有交通肇事并產生重大后果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僅僅是交通肇事而沒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樣也不是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踐中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對于未滿16周歲,已滿14周歲的人駕駛機動車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也成立過于自信的過失。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于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至于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則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于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后果,持一種故意的心理態度,那么該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以及其他相關犯罪論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的,如果肇事者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就會構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擔刑事責任。法律規定交通肇事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多人死亡判刑的標準:
(一)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三)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屬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肇事致人當場死亡怎么判刑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標準和量刑標準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擴展資料
為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法院網:《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