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的協議屬于無效協議
什么樣的勞務協議是無效的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屬于無效勞務協議: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務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有效的勞務協議應具備以下條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合同是當事人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的、有意識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為,它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當事人必須能夠認識和辨認自己的行為,判斷自己行為的法律后果,即必須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生效的一個重要構成要件,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產物,是一種當事人之間的合意。這種合意是否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取決于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也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當然要件。合同能產生法律效力就在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規定,不合法的合同顯然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產生當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時,合同不僅應當符合法律,而且在內容上也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
4、形式合法。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但如果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一方又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合同的書面形式更多的是作為證明合同存在的證據而出現。
綜上所述,簽訂勞動協議時,一定要注意協議是否包含以下內容,在雙方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合法的勞動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無效后勞動報酬的支付】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協議無效的五種情形
協議無效有以下五點:
1、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因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詐人因欺詐行為發生錯誤認識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礎上產生的。脅迫,是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相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惡意串通,是指當事人為實現某種目的,串通一氣,共同實施訂方合同的民事行為,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損害的違法行為;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也稱為隱匿行為,是指當事人通過實施合法的行為來掩蓋其真實的非法目的,或者實施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內容上是非法的行為;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在法律、行政法規無明確規定,但合同又明顯地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時,可以適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條款確認合同無效;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約目的、訂約內容都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協議無效的有幾種情形?這幾種情形具體是什么?
協議無效共有五種情形。具體為: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相關鏈接:根據《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睹穹ǖ洹返谝话偎氖鶙l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睹穹ǖ洹返谝话偎氖藯l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睹穹ǖ洹返谝话傥迨龡l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雙方簽訂的協議什么情況下無效
法律分析:合同無效的情況有:(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果雙方對合同是否無效有爭議,可以起訴至法院,并調查、搜集證據后向法院提交,由法院根據證據等具體情況裁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