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腕骨折屬于傷殘鑒定幾級(腳腕骨折屬于傷殘鑒定幾級標準)
腳踝骨折十級傷殘大概賠幾萬
腳踝骨折一般屬于10級傷殘,如果是工傷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10級傷殘進行賠償,賠償數額按照本人工資計算。如果是被人打成輕傷的,對方涉嫌故意傷害罪,賠償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到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5.10.2十級條款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腳腕骨折算是幾級傷殘
這種疾病是八級傷殘。
骨折愈合以后,對自己的生活或者是負重行走產生嚴重影響,導致不能負重行走,那么這種情況可以評到8級傷殘。如果對踝關節的活動或者日常負重行走有沒有影響,或者對日常生活有沒有影響,如果沒有任何影響,評不到級別。
我想問一下我在上班期間,弄傷腳,造成腳一處骨折,腳踝脫臼,能評定幾級傷殘,能有賠償金額嘛
”上班期間,弄傷腳,造成腳一處骨折,腳踝脫臼“這種情況符合工傷認定中可以認定為工傷的幾種情形之一。
首先申請認定為工傷,這個是以后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評定及賠償計算的前置)。
認定為工傷以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根據治療恢復情況,一般能鑒定到九級。如果還有其他骨折,鑒定到八級也有可能。 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評殘)主要是根據工傷受傷時的診斷結合康復情況,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相關條文來進行傷殘等級評定的。工傷鑒定的國家標準,標準共分十級。其中,符合一至四級標準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規定,原則上是要治療終結,才能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
“上班期間,弄傷腳,造成腳一處骨折,腳踝脫臼”,如果你申請認定為工傷,有認定工傷決定書的話,只要治療終結,馬上就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通俗說的傷殘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就可以鑒定,鑒定等級是工傷賠償最有力的法律依據。這個自申請材料遞交受理之日起兩個月內有結果。原則上只須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醫院或其他機構,檢查一次即可確定等級,在10級至8級之間。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如經勞動能力鑒定為九級傷殘的,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工傷賠償:
(1)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辭職的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級工傷為11個月本人工資(受到事故傷害前十二個月平均繳納工傷保險的繳費工資,如果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原則上就按 當地社平工資或是實發工資算)。
(2)如果選擇辭職不干了的話,在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的金額由工傷職工所在地制定,地區不同,賠償額度也不同,可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偟恼f來,平均下來七級工傷賠付一般在8到10萬之間。
附:《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