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是怎么規定的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合同的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是怎么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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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是怎么規定的
合同的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的規定:
1、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合同的簽訂日期是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或按手印時。
2、合同的生效日期一般為合同成立的日期,但如果當事人對合同附期限的,合同的生效日期為當事人約定的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