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婚姻有多少種



無效婚姻有多少種
無效婚姻有多少種
一、無效婚姻有多少種
無效婚姻包括以下情形: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三)未到法定婚齡。
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男二十二周歲,女二十周歲。
無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條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有權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請求確認婚姻無效。
利害關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的,為未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訴訟時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無效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民法典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二、無效婚姻的種類包括
無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條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無效婚姻的種類如下:
(一)重婚;
重婚,即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與之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民法典》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主要包括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直系血親,主要包括父母子女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主要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和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
(三)未到法定婚齡。
男未滿22周歲,女未滿20周歲的,不得結婚,即使結婚,其婚姻關系無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三、無效婚姻如何申請
申請婚姻無效,只能通過訴訟方式向法院申請。
申請婚姻無效法定情形如下: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當事人以上述情形之外的情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申請。
婚姻無效的申請人,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利害關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