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撫養費不給強制執行怎么執行,欠了12年撫養費還能要回來嗎
離婚撫養費是離婚后一方給予孩子食品、衣服、住房、醫療費、教育等方面的費用補償。但是由于離婚后夫妻雙方可能存在矛盾,撫養費有可能會產生問題,其中一方不執行,導致執行難的情況。本文將詳細介紹離婚撫養費執行難的原因以及解決方式,并引用相關法律依據和案例分析,以及給出預防方法和總結。
原因:
離婚撫養費執行難主要有以下兩個原因:
1.執行程序繁瑣
執行離婚撫養費需要到法院起訴,法院對負責撫養費的父母進行調查,查證訴訟請求的真實性、確定撫養費的數額大小、進行拍賣或查封等執行手續。判決生效后,如果沒有得到應執行人的認真執行,才能申請判決執行。
這個執行過程非常繁瑣,執行難的原因在于需要到很多的步驟才能申請到判決執行,這使得撫養費的執行難以實現,使得撫養費給付方有機會推遲執行離婚撫養費。
2.執行成本高
執行離婚撫養費不同于其他的追債債務,因為這種債務是為了孩子而設立的,而非為了兩個成年人之間的利益爭奪。在執行過程中,有可能孩子一方還需要雇傭律師、申請擔保人等,導致成本極高,可付性很弱。
問題解決方式:
1.建立統一的履行機構
為了提高離婚撫養費的執行效率,政府可以建立統一的履行機構。履行機構可以負責調查執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并堅守監管和督促,防止離婚撫養費未按時按規定付款。
2.加強司法助力
唯有加強司法助力,保障申請人的權益的最高效的手段,需要在執行離婚撫養費的刑事程序和判決結果中,明確差別化的司法調度助力手段。這對于那些不認真付款的當事人、及時調查撫養費等情況的必要性是非常重要的。
案例分析:
張先生與王女士離婚后,要求支付11萬元的離婚撫養費。經過一年多的爭吵,法院終于判決王女士支付撫養費并增加罰款。但是到了執行的時候,王女士一直拖延支付,并且公司賬戶里沒有多少備用資金,導致執行過程的難度更高。
為了解決執行難題,張先生向法院提出了多種方式,如拍賣物品、查封財產等等。最后,法院查封了王女士的房產,并在法院拍賣會上將房產以拍賣的方式賣出,從而強制執行了離婚撫養費的支付。
預防方法:
1.盡早遞交執行申請書
離婚撫養費的執行時間須在判決生效后一個月內申請執行,如果過期未申請,法院將不予執行。因此,當對方沒有按照判決執行時,必須盡早遞交執行申請書,以確保撫養費的及時支付。
2.建議盡量去律師事務所咨詢
當遇到離婚撫養費的執行難時,可以盡量在律師事務所中尋求專業幫助,律師事務所能為申請人提供正確的法律建議并制定相應的行動計劃,有效規避由于自身操作不當帶來的損失。
總結:
離婚撫養費的執行難是由于一些執行難礙導致的,包括執行程序繁瑣、執行成本高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需要采用一些有效的手段,如建立統一的履行機構、加強司法助力等。最重要的是,申請人必須盡快遞交執行申請書,并在律師事務所中尋求幫助,以確保離婚撫養費的及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