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產假能不能分開休(陪產假能不能分開休兩次)
廣東陪產假可以分開休嗎
法律主觀:
如果單位與職工協商達成一致的,陪產假可以分開休;如果未協商一致的,則陪產假應當一次性休完。具體要看當地的政策和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
法律客觀: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陪產假能不能分開休
女職工生育,給男方一定天數陪產假,陪產假是否可以分開休,法律并沒有對此進行明文規定。但勞動者可以與單位協商解決,若是單位同意是,男方可以分開休陪產假。
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并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于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陪產假國家沒有統一規定,這個是各個省的規定。舉例上海10天、河北15天、重慶15天。全國29省份已明確陪產假期限,最短為7天最長有1個月。
國家法定陪產假是享受15天的產假,陪產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晚婚、晚育的夫妻雙方,享受下面的優待,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并給男方護理假15天,育齡夫妻系城鎮居民,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優待與獎勵,在產假期滿前領證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并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目前,國家規定男的陪產假多少天,在勞動法中是沒有相關條文的,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于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陪產假可以分開休嗎?
陪產假通常是不可以分開休的。
相關法律暫時還沒有關于陪產假的明確規定,不過通常陪產假是以日歷天數計算,不會因為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延后。陪產假是否可以分開休,需要看各個地方以及企業的實際操作。有的企業或地方是可以分開休的,但是有的地方不行。如果當事人的情況比較特殊,比如生活困難,妻子生產無人照料,那么可以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或護理。
女職工生育,給男方一定天數陪產假,陪產假是否可以分開休,法律并沒有對此進行明文規定。但勞動者可以與單位協商解決,若是單位同意是,男方可以分開休陪產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男職工陪產假能否分開休
法律分析:陪產假一般是沒有分段休的。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目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并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于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如果你的狀況特殊,比如生活困難,妻子實在無人照顧,或醫院方面有相關的要求,可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或照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陪產假可以分開休嗎?
法律分析:陪產假通常是不可以分開休的。我國相關法律暫時還沒有關于陪產假的明確規定,不過通常陪產假是以日歷天數計算,不會因為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延后。陪產假是否可以分開休,需要看各個地方以及企業的實際操作。有的企業或地方是可以分開休的,但是有的地方不行。陪產假是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并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于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陪產假可以分開休嗎?
關人士表示,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分開來休的,相關的職場準爸爸媽媽一定要了解清楚,做好相關的準備,避免到時手忙腳亂,弄出各種問題來。
女職工生育,給男方一定天數陪產假,是對晚育女工的獎勵措施,由各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不由勞動法規調整。陪產假是否可以分開休,遇法定假日是否可以順延,對此,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涉及勞動法規規定的假期,除年休假外,其余都是按日歷天數計算,不因遇法定假日和休息日順延。不過,你可以與單位協商解決,單位同意即可。
獎勵產假(陪產假規定:晚育的女職工(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男方享受時通常也稱為陪產假)。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2周;難產的,增加產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2周。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在現行的《勞動法》中,只有女職工生育可以休產假的規定,并沒有男職工休陪產假的明確規定。男士帶薪休陪產假目前在法律上還是空白。一般情況下,正常的是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獎勵7天,共10天。
陪產假可以分開休嗎?
法律分析:陪產假通常是不可以分開休的。我國相關法律暫時還沒有關于陪產假的明確規定,不過通常陪產假是以日歷天數計算,不會因為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延后。陪產假是否可以分開休,需要看各個地方以及企業的實際操作。有的企業或地方是可以分開休的,但是有的地方不行。陪產假是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并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于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15天陪產假能分開請嗎
法律分析:目前,相關勞動法規并無關于陪產假的明確規定,一般情況下,都是按日歷天數計算,不因遭遇休息日和法定假日而順延。此外,能否分開休,具體仍要看各地方、各企業的實際操作。有的地方或企業就可以,有的就不行。如果你的狀況特殊,比如生活困難,妻子實在無人照顧,或醫院方面有相關的要求,可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或照顧。建議咨詢所在省、當地的勞動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陪產假可以分開休嗎
陪產假是否可以分開休,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要看當地的政策和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具體如下:
1、如果單位與職工協商達成一致的,陪產假可以分開休;
2、如果未協商一致的,除年假外,不因遇法定假日和休息日順延,則陪產假應當一次性休完。
一、陪產假的工資計算方式如下:
1、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為職工繳納了社會保險費,則職工休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應由用人單位向社保中心申請后,由社保中心支付。陪產假工資通常是按照當地社平工資標準來支付的,職工工資高于社平工資標準時,由用人單位補齊差額;
2、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則職工休陪產假期間的工資,由單位按照配偶生育時間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計算。
二、請產假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
1、判定性質的屬性的資料。結婚證、生育證或者準生證。
2、判定假期時間的資料。所有圍繞生育前后的醫學證明,包括產檢、生育、出生證、終止妊娠和醫生休息建議書等。
3、其他可能要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體檢證明等。
總的來說,陪產假是否可以分開休,遇法定假日是否可以順延,對此,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涉及勞動法規規定的假期,除年休假外,其余都是按日歷天數計算,不因遇法定假日和休息日順延。不過,勞動者可以與單位協商解決,單位同意即可。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