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履行應該怎么處理(合同不履行如何起訴)
不履行合同怎么處理
摘要: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認為只要雙方在合同書上簽字畫押,便萬事大吉沒有后顧之憂了。可我們身邊也存在很多簽完合同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怎么維權?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怎么辦?下面為您詳細解答。對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怎么辦
1、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對方履行合同內容;
2、如果不想與對方合作,可以發出解除合同通知;
3、必要時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4、如果希望對方履行合同,可以通過媒體曝光、發律師函等。
不履行義務要承擔什么違約責任
不履行義務要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的違約責任。《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110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第113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不履行合同怎么處理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歸責于債務的事由,債務人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免除債務人的實際履行責任;債權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此外,若違約人的行為構成犯罪,違約人依法還應承擔刑事責任。
2、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債務人應免除實際履行責任,但應承擔違約責任;債權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3、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一時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債務人應履行原債務,并承擔違約責任,但此時履行不得違反《民法典》第580條規定。
4、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債務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實際履行責任,對能履行的部分仍應繼續履行,但不得違反《民法典》第580條的規定,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債權人訂約目的不能實現,債權人可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5、若因不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債務人的法律后果分別表現為:
(1)解除原債務的實行履行責任。因一時履行不能,債務人在不能障礙消除前不負履行遲延責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時,債務人有及時通知對方的義務,并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的義務;
(3)除承擔違約責任,如《民法典》第590條的規定。
由于合同中規定了權利與義務,因此雙方應當秉持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及時地履行義務。避免不合理的履行和遲延履行而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所以針對違約企業應慎重,權衡利弊。
簽了合同對方不履行怎么辦
簽了合同對方不履行的話,解決辦法如下:
1、對于合同約定的事項,有繼續履行的可能的,當事人可以通過與對方協商溝通,爭取讓對方按照協議書履行相關義務;
2、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賠償相應的損失。其中,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如果不想繼續與對方合作,可以發出解除合同通知。
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一方不肯履行合同怎么辦
對方不履行合同的處理方法具體如下:
1、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2、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3、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4、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5、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總之,如果對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賠償相應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不履行協議怎么處理
如果不履行合同的處理方式是:司法救濟、等待履行以及解除合同等。在我國的民事法律的規定中,如果是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歸責于債務的事由,債務人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免除債務人的實際履行責任;債權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
一、如果不履行合同怎么辦?
1、自救手段
依《民法典》第563條的規定,對于預期違約,守約方享有合同解除權,可單方解除合同,并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失。
2、司法救濟
依《民法典》第57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對方可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此種措施,對于明示毀約易于操作;但對于默示毀約,守約方須掌握對方預期違約的確切的證據后方可訴諸法律,否則,將因證據不足反而于己不利。
3、等待履行
當一方預期違約,可堅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對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靜觀對方的態度是否有所變化,然后決定是否采取相應措施。對于明示毀約,守約方應明確要求對方撤回毀約的意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對方履行,以免擴大損失。對于默示毀約,守約方一時無確切證據證實對方毀約,可等待對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對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實際違約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違約責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
二、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如下:
第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歸責于債務的事由,債務人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免除債務人的實際履行責任;債權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此外,若違約人的行為構成犯罪,違約人依法還應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債務人應免除實際履行責任,但應承擔違約責任;債權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第三、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一時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債務人應履行原債務,并承擔違約責任,但此時履行不得違反《民法典》第580條規定。
第四、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債務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實際履行責任,對能履行的部分仍應繼續履行,但不得違反《民法典》第580條的規定,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債權人訂約目的不能實現,債權人可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第五、若因不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債務人的法律后果分別表現為:
(1)解除原債務的實行履行責任。因一時履行不能,債務人在不能障礙消除前不負履行遲延責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時,債務人有及時通知對方的義務,并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的義務;
(3)除承擔違約責任,如《民法典》第590條的規定。
由于合同中規定了權利與義務,因此雙方應當秉持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及時地履行義務。避免不合理的履行和遲延履行而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所以針對違約雙方應慎重,權衡利弊。
雙方達成協議但不履行怎么辦
雙方達成協議但不履行怎么辦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以下是對其進行的分析:簽了協議書對方不履行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者是解除合同,并且對于所造成的損失進行一定的賠償。因為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地規定的簽署合同就必須按照合同當中約定的內容來履行義務。
1、如果是在法院主持下簽訂的調解協議,可直接申請法院按協議要求對對方強制執行;
2、在行政部門、組織協調下達成的調解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3、雙方自行達成的協議,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由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執行和解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自愿性,即執行和解是雙方當事人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是本著互諒互讓、自愿處分的原則進行協商的,任何人(包括法院在內)都不能強迫當事人進行和解,在非自愿基礎上或非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下達成的執行和解都是無效的。
2、合法性,即和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其他人的合法利益,否則協議同樣是無效的。
3、靈活性,即和解協議的形式靈活,和解協議一般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無書面協議的,執行人員應將和解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4、非強制性,即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已經達成的和解協議,法院只能依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而不能對該執行和解協議予以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簽了合同不履行合同怎么辦
簽了合同不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其履行。對方不履行的行為構成違約,可以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