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雙方是否都需要交(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包括)
加工承攬合同補充協議交印花稅嗎
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所以加工承攬合同補充協議是要交印花稅的,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雙方都是需要交
印花稅有兩個,都需要繳納嗎
關于印花稅,大家多多少少是聽說過一些的,印花稅的收取通常出現在我們的合同或者其它書面協議中,那對于印花稅到底怎么交,是由誰來交,大家還是不太清楚的。接下來我為大家帶來合同印花稅雙方都要交嗎以及一些其他相關的內容。
關于印花稅,大家多多少少是聽說過一些的,印花稅的收取通常出現在我們的合同或者其它書面協議中,那對于印花稅到底怎么交,是由誰來交,大家還是不太清楚的。接下來我為大家帶來合同印花稅雙方都要交嗎以及一些其他相關的內容。
一、合同印花稅雙方都要交嗎
合同印花稅雙方都交。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二、什么是合同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三、合同印花稅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1、立合同人,2、立據人,3、立賬簿人,4、領受人,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合同印花稅稅目稅率:
印花稅的稅目,指印花稅法明確規定的應當納稅的項目,它具體劃定了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一般地說,列入稅目的就要征稅,未列入稅目的就不征稅。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
印花稅的稅率設計,遵循稅負從輕、共同負擔的原則。所以,稅率比較低;憑證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就其所持憑證依法納稅。
印花稅的稅率有2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以上便是我為大家帶來的有關合同印花稅雙方都要交嗎的內容,以上內容大家知道了合同印花稅雙方都交。但也不定是適用于所有的情況的,很多時候,如果合同的雙方并不是都承擔相同的法律責任,那其中的一方是不需要交的。
印花稅是一方交還是雙方交
法律分析:購銷合同簽訂合同的雙方都要繳納印花稅。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采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第六條 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并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是雙方都要交稅的嗎?
法律分析:是的。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是加工或承攬收入的萬分之五。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是加工或承攬收入的金額。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印花稅是買賣雙方都要交嗎
法律主觀:
印花稅一般是所有合同都要交的。對于購銷、加工承攬、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以及產權轉移書據、權利、許可證照等,都是應納稅憑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合同印花稅是雙方都要交嗎
合同印花稅是雙方都要交。
因為印花稅是行為稅,是對簽合同或領受應稅憑證行為征收的一種稅。一份合同由雙方簽訂,也就是雙方都發生了簽訂合同的行為,所以雙方都是納稅人。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票據的繳納辦法。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采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印花稅包括以下幾類合同:
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
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
5、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
6、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
8、借款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
9、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
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
11、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12、營業帳簿。生產經營用帳冊記載資金的帳簿;
13、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 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并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
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印花稅是買賣雙方都要交嗎
印花稅是買賣雙方都要交。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設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印花稅征稅范圍如下:
1、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
2、上述所列合同,受讓方都要按照合同金額的0.3‰進行交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憑證。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采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