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沒工作離婚財產怎么分
夫妻一方沒有工作離婚怎么分財產
法律主觀:
婚后一方不工作的,離婚財產也是正常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 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由法院根據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分割。屬于個人財產的不用分割。
法律客觀: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女方無工作離婚財產怎么判
法律主觀:
女方無工作,在離婚時雙方要對 夫妻共同財產 進行分割,如果對方沒有過錯一般會平均分割,女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 夫妻的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后一方一直不工作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一直不工作,離婚時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應按照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進行分割,一般應平均分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所以,你知道離婚應該怎么分割財產了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男方婚后不工作離婚財產怎么分配
法律主觀:
根據《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照如下辦法進行:,(一)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并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二)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三)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于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五)婚前以一方名義購買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歸還貸款的,在離婚時已經取得房屋完全產權的:,(一)婚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當事人,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方承擔;,(二)婚前由一方名義支付的首期屬于支付方個人財產;,(三)該房屋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增值部分屬于夫妻雙方共同共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第三,實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房屋如登記在雙方名下,可要求均分。,(二)婚后銀行存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原則均分。,(三)協商不成,可起訴離婚。,男方提出離婚在財產的分配上依舊主張男女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則。對于夫妻雙方共同房產以及財產的分配以子女的撫養方作為判決依據。對于夫妻雙方財產的分配可以進行私下協議,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法院會以照顧子女的利益為分配原則。,(一)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5、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二)第106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該約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認為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并提出22條具體意見,其中第6條與現行婚姻法沖突,不再適用,其余各項還作為法院審理離婚時的依據。,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結婚后女方沒工作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結婚后女方沒工作離婚財產應該是均分共同財產,對個人財產不予分割,這是基本辦法。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均分,與是否有工作沒有關系。女方雖然沒有工作,但婚后的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離婚時是可以分到財產的。離婚后,主張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起訴時效是兩年。
一、結婚后女方沒工作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1、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均分,與是否有工作沒有關系。女方雖然沒有工作,但婚后的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離婚時是可以分到財產的。在雙方離婚的過程中,應該本著共同財產判決分配的原則進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二、離婚財產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離婚登記是指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解除現存婚姻關系所采取的一種行政程序。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后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實踐中,離婚后出現財產糾紛的情形多為一方在離婚時隱瞞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或其他收益,離婚后,另一方發現了這些財產,從而主張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而產生的糾紛。此類案件的訴訟時效為三年。還應注意,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向人民法院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當在協議離婚后1年內提出。
綜上所述,現在一些女的在結婚后當家庭主婦,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來源,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離婚,女方依然可以要求對共同財產進行平分。如果女方親自撫養孩子,還應該索要撫養費。男方的工資收入、生產經營所得收益等,都是共同財產范圍。
老婆不上班老公掙得錢離婚怎么分
夫妻雙方對財產的分割問題都是有爭議的,那么妻子不上班丈夫掙得錢離婚怎么分?其實夫妻雙方都有上班的權利,丈夫在外面賺錢,妻子在家帶孩子,生活很幸福。夫妻雙方不上班,丈夫賺來的錢就歸自己所有,妻子也不能隨意揮霍。如果丈夫確實有掙到錢的意愿且夫妻雙方同意把這些錢分給妻子或者作為家庭財產。
1、妻子不上班丈夫掙得錢離婚如何分
首先,如果妻子外出打工的收入歸自己所有,如果是夫妻雙方都在家,妻子會享受家里的經濟利益,因此對于妻子的收入應該要給予妻子一定的補償。其次,妻子如果在家也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其收入對家庭來說不是一筆很大的開支,應該要給予妻子一定的補償,但如果妻子不在家上班,其收入應該要給予妻子一定的補償。最后,對于夫妻雙方一起外出工作賺到的工資,如果其中一方不工作,另一方是可以要求補償的。
2、妻子必須有工作能力
無論哪一方獲得財產分配權利,都必須有工作能力,否則在離婚時就沒有任何法律意義上的財產分配權利了。在此情況下,如果丈夫沒有工作能力,那么妻子就無權分到財產。如果妻子沒有工作能力,那么丈夫可以要求少分財產。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丈夫會因為沒有工作能力而選擇離婚,這種情況是不能支持的,因為離婚時也不會因為妻子沒有工作能力就多分財產。
3、妻子對孩子和自己要負責
對于孩子來說,夫妻雙方的感情也會受到影響。夫妻之間最基本的感情就是相互尊重而非相互傷害,所以,夫妻離婚時女方應該積極參與到夫妻生活中來,讓自己的家庭生活過得更加幸福。因此,如果女性能夠主動承擔起家務工作或者能夠讓自己的丈夫主動承擔家務工作,那么女方就可以在離婚時獲得相應的財產分割權,也可以通過訴訟來主張自己對夫妻雙方家庭利益的補償。如果女性不上班反而靠丈夫掙錢養家,那么這種情況是很難得到法律支持的。畢竟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財產以及其他共同財產,無論丈夫掙多少錢,都不能成為分割財產的理由,離婚時丈夫還是分財產為好!
4、妻子不上班丈夫是不是可以離婚
婚姻關系是一種特殊的社會關系,夫妻之間不能任意解除婚姻關系。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應當在協議離婚后一個月內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應當自協議離婚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雙方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除離婚外,還應當將有關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書面通知對方,并告知對方收集有關證據后再行離婚。雙方離婚時應向對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財產。婚后產生的債務由雙方平均分擔。
5、妻子上班丈夫掙得錢怎么分
夫妻中雙方都有工作的權利,但是妻子上班卻是自由選擇,這是夫妻共同財產。對于妻子上班丈夫掙得錢的離婚分配問題,由于離婚協議中沒有約定妻子工作的性質和相應的權利,所以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財產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丈夫的財產也是有繼承關系的,所以分配也應該以繼承關系為基礎來確定個人財產的分配方式。
婚后女方一直沒工作離婚財產怎么分
法律分析:女方一直沒有工作,另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應按照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進行分割,一般應平均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六)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