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蓋公章可以么(合同上蓋公章而法人不簽字有效嗎)
簽合同蓋公章有效嗎
有效。影響合同效力的因素是比較多的,包括主體的資格、合同的內容、簽訂主體是否真實意思等,而企業簽訂合同加蓋公章是生效的條件之一。
合同蓋公章符合法定有效條件的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條件有:合同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當事人簽訂合同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合同符合法定的形式等;法律規定的其他有效條件等。
公章一般是單位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鑒,公司對外的正式信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專門用于合同簽訂的印鑒,在簽訂合同方面兩者效力一樣,只要是真實的。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時,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才算成立。一般而言,合同專用章、公章都能作為合同章對外簽訂合同。
一、簽訂合同蓋公章可以嗎
一般來說,只要該合同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那該合同就是有效。而沒有簽字只是程序問題,只是沒有簽字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
但有特別說明的除外,例如沒有簽字就是無效的合同。
在交易活動中,“簽字蓋章”是許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但合同書蓋什么章、如何蓋章、是否必須是公章等都沒有規定。所以,如果雙方意思協商一致,認可簽訂合同蓋公章有效,那么,該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生效的條件
1、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行為能力
這實質上是法律對合同主體資格作出的一種規定。主體不合格,所訂立的合同不能發生法律效力。合同主體,無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兩類。非自然人作為合同主體,主要的行為能力。自然人作為合同主體,其合同行為能力的有無,應根據其民事行為能力的狀況來確定。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個要件。所謂意思表示真實,是指當事人在締約過程所作的要約和承諾都是自己獨立且真實意志的表現。在正常情況下,行為人的意志,就是與其外在的表現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觀上或客觀上,也可能發生兩者不相符的情形。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這是合同生產要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合同欠缺合法性,沒有補救的余地,只能歸于完全地效。合同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內容兩個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內容都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這里所說的“法律”,既包括現行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中的強制性也包括國家政策的禁止性規定和命令性規定。
影響合同效力的因素是比較多的,包括主體的資格、合同的內容、簽訂主體是否真實意思等,而企業簽訂合同加蓋公章是生效的條件之一?!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與公司簽合同甲方那塊要不要蓋公司公章
法律主觀:
公司公章或合同專用章都可以,公司公章可以用來簽合同,公司公章對外代表公司,正常情況下,只要在法律文書上蓋有公司公章的,都是有效力的,公司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簽合同時,可以使用公司的合同專用章,也可以使用公司公章。,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登記要求,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印章包括行政章(即法人章)、財務章、合同章、業務章等。從法律上講,上述印章對外均可代表企業。,簽合同可以用合同專用章,也可以用法人章(公章),只要是合同依法成就,體現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用法人章確認,同樣是有效的合同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一)要認真審查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和資信能力,以便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采取相應的對策,防范欺詐、減少交易風險。,(二)爭取合同的起草權、并以書面形式對談判中所取得的承諾進行約定。,(三)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應一致。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如果使用購銷合同文本,則將為合同的履行和法律條款的適用增添了爭議。,(四)合同條款在起草與審查時應注意:,1、規格條款上要注意對各型號產品的具體規格做出說明,避免供需之間出現差異。,2、明確約定質量標準以及質量異議提出的期限。,3、明確交付方式,如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如送往外地,則盡量不要寫明。此外,還應列明收貨方經辦人姓名,如果對方更換新的經辦人,應當要求對方提供授權委托書。,4、明確付款時間及其支付方式。不僅要追求銷售額,更要講求經營效益。如果貨款收不回,那么銷售得越多,虧損越得越嚴重。,5、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以及違約責任,否則會削弱合同的約束力。,6、各條款均應用詞準確、表達清楚、約定明確,并避免條款重復、或者前后矛盾,產生歧義。重要條款要仔細斟酌,尤其是要防止模棱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比方在實踐中不少人將定金寫成了“訂金”,而“訂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為預付款,不能起到定金的擔保功能。,7、爭議解決方式和訴訟管轄地要明確、具體。如果采用仲裁,則一定要明確約定某一客觀存在的仲裁機構,否則將導致條款該無效。,8、簽訂時應加蓋單位公章,如果是對方經辦人則應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簽約授權委托書。,9、簽訂以后應根據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及時進行歸檔保管,以免丟失。同時可將合同復印件交由履行部門存查,保證依約履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