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舊費賠償有法律效力嗎(撞車后折舊費一般可以賠多少)
折舊費法律支持嗎
車輛折舊費是否得到法院支持,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只有滿足一定條件,被侵權人提出的車輛折舊費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車輛的折舊費用需要和車輛的使用年限、事故造成的損壞程度、車輛本身的折舊率等因素相關。車輛被撞能否賠償,需要賠償多少,取決于使用年限、事故造成的損壞程度和車輛本身的折舊率。
因此,如果車輛因重大事故受損,可以向法院認可的權威部門申請技術鑒定,計算出車輛因本次事故的折舊損失,然后向事故發生地或責任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責任方賠償折舊費用。這種情況,法院是會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賠償持謹慎態度,原則上傾向于不予支持。但在少數特殊極端情況下,法院也可以考慮給予適當補償,但會慎重考慮,嚴格把握。由于我國法律法規中沒有提及車輛折舊費的標準,最高人民法院認為以下客觀條件不足以使其腳本完全支持車輛折舊損失。
雖然理論上有很多觀點認為車輛折舊可以彌補損失,但是還是有很多爭議,比如更換新部件是否會有溢價。
車輛的折舊補償會增加交通參與者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的發展;
要賠償車輛的折舊費用,需要經過鑒定機構的鑒定,確定本次事故造成的車輛折舊損失。但是,目前我國的鑒定市場還不是很規范,鑒定機構在利益的驅動下可能會操縱鑒定結果,導致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
基本上每輛車都會有折舊損失。如果法院規定折舊損失,可能會導致大量本來不會被起訴的交通事故案件涌入法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折舊費法律支持嗎
法律分析:這些費用一般法院是不會支持的,我國法律沒有折舊費這一說。有損失的,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支持車輛折舊費嗎
折舊費就是貶值費,法律支持的。關于折舊費的相關規定:
1、目前法律中暫沒有關于車輛折舊費賠償問題做出的相應的規定。所以在實務中全國各地法院在判決上也是五花八門。有充分證據證明車輛折舊費的,大都予以支持,否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且在實踐中,對車輛折舊費的評估和鑒定也不易做出。一般都建議律師在實務中告訴當事人,讓當事人自己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訴訟,因為這個標準不好衡量;
2、關于車輛折舊費向誰索賠的問題。通過調查研究目前在國內很多保險公司一般對車輛折舊費都規定了免責事由,即折舊費不屬于保險理賠的范圍,他們從《保險法》的角度給出了理由,我國保險法的賠付的原則是只賠償直接損失,不賠償簡介損失,保險公司一般都把折舊費列為間接損失,所以都不予理賠。那么對受害者來說該怎么辦呢?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就像人遭受侵權之后是一樣的,無論怎么修復都不可能和以前沒有發生事故時一樣,所以這塊損失是客觀存在的,大家也是都能感覺到的,舉個例子說:假如一輛剛的奔馳被追尾,少則噴漆、鈑金上千元,多則達上萬元,修復了之后再到市場上交易,肯定和沒有發生事故的同等規格的車輛價格便宜,所以主張車輛的折舊費在實踐中是能夠理解的;
3、對車輛折舊費的問題,目前沒有法律規定,以后會有相關的法律出臺。
百萬購車補貼
折舊費法律支持嗎
法律分析:
可以。汽車的折舊率通常按照使用年限計算加速折舊,也就是說起初使用的年限,折舊率很高,而具體計算應當根據該車輛的使用年限標準和車輛折舊計算方法進行確定,一般可以委托價格鑒定中心進行計算。保險公司認為折舊率與交通事故沒有關系,不發生交通事故,新車一樣也要折舊。而此類因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貶值等間接損失,在法律上很難找到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都沒有對此有明確規定。因此一般來說,保險公司都是“就損失論損失”,對事故的直接責任進行賠付,而此類由事故產生的間接費用,保險公司一律不賠。傳統意義上的貶值費是指在商品流通領域中由于商品的使用而引起的自然損耗,但是貶值費也可能在侵權領域造成。根據民法原理,一方過錯引起另一方損失,存在因果關系,屬于民事賠償范疇。車輛貶值損失與侵權行為具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因此“車輛貶值費”屬于民事賠償范疇。民事侵權賠償以賠償全部損失為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衍生問題:
保險公司賠償折舊費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汽車保險只對車輛損失和人身損害進行賠償,而車輛折舊保險公司是不會賠償的,只能由雙方自行協商。
不屬于保險合同的承保范圍。
常見的有以下幾種情形: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發生,不是由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事故所致;受損財產不屬于保險財產;出險時間不在保險公司規定的有效期內;出險地點不在保險合同上注明的地點內,等等。
折舊費法律支持嗎
這些折舊費用一般法院是不會支持的,我國的相關法律中也沒有折舊費這一說。如果是有損失的,有過錯的那一方就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如果是兩方都有錯的,就需要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還支持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等。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特定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會支持。
一、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會支持:
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二、怎么向全責方要折舊費:
1、在三包有效期內;
2、符合換貨條件的;
3、有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愿調換而要求退貨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事故車輛折舊費有沒有法律依據
事故車輛折舊費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一般不支持。
具體如下:
1、法院一般會按照交警隊出具的賠償金額進行賠償判決。車輛賠償中有一項是“車輛傷損貶值賠償”,但這項賠償不在保險范圍內,雙方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解決;
2、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如下: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8、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9、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九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十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交通事故的折舊費打官司賠嗎
交通事故的折舊費打官司不一定會賠。
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肇事者要賠償對方機動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貶值損失,所以折損費的索賠沒有法律依據,肇事者可以不予賠償,但是對于車輛被撞給車主帶來的財產損失,車主可以要求肇事者予以賠償,按照損失發生的市價進行賠償。
交通事故請求折舊費一般需滿足下列條件:
1、請求賠償一方,在交通事故中無過錯或過錯較低;
2、受損車輛應屬于車齡較低的新車,一般不超1-2年;
3、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程度要非常嚴重,必須是關鍵部位受損;
4、損失必須經過相關物價或評估機構的鑒定,折舊率和數額確定的;
5、最好有出售意向或已經善意出售的。
法律支持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有:
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被撞了,我要對方賠償折舊費??
目前我國對車輛被撞后的折舊費并沒有一個相關的標準和法規可以參考。而車輛的折舊費根據車輛的使用年限、事故受損程度以及車輛本身貶值率等都息息相關,所以當我們的車輛在發生了事故后想要對方賠償折舊費的話,只能通過相關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一般法院也只會認可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結果,并由此才會出具折舊費判決書。
對于保險公司來說,由于國家法規并沒有對車輛事故的折舊費做出明確的規定,所以其一般只會“就損論損”,除了對其責任范圍內的損失進行賠償之外,其余一律不賠。所以車輛事故的折舊費只能事故責任方自行承擔
判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后十五天內沒有一方上訴則送達完成即生效,再加判決主文規定的履行期限,即可申請執行。一般順利送達的在一個月內即可生效,如果送達不到需要公告的則還需60天的公告期間?!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