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上限)
公司既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又拖欠工資賠償怎么算,n+1和2n會同時執行嗎?
公司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和拖欠工資賠償是兩個獨立的問題,需要分別計算。
對于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雇主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為: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完整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者工作不足一年的,按照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因此,如果公司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上述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對于拖欠工資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的工資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辦法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支付工資,勞動者有權要求加倍支付。因此,如果公司拖欠工資賠償,應當按照上述規定向勞動者加倍支付相應的工資。
至于n+1和2n的執行問題,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公司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和加倍工資賠償,那么n+1和2n可以同時執行。但如果公司資金不足,可能需要先執行n+1,待資金充足后再執行2n。具體執行順序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和處理。
工資拖欠賠償金怎么算 主要按照這個標準計算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拖欠工資的員工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賠償。但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但勞動者自愿辭職,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那么,拖欠工資的賠償金是如何計算的呢?
如何計算拖欠工資的賠償金?
【1】用人單位扣除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外,還應當增加經濟補償。
2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一般來說,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終止或終止勞動合同,未按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需要按照補償標準支付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
公司拖欠工資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法律主觀: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 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薄?勞動合同法 》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拖欠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么計算
法律主觀:
經濟補償是指企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經濟補償,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準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 經濟補償金 =工作年限×月工資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準支付。月工資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為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 解除勞動合同 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 工資計算標準 最低不得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和 不能勝任工作 解除勞動合同的,年限需要封頂,即經濟補償不超過12個月;而對于因醫療期滿、裁員、發生重大客觀情況導致 合同無法履行 也未能就 變更勞動合同 達成一致意見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不受上述12個月的限制;工資基數,按照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而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按如下標準計算: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工資基數,按照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但員工收入高于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均工資3倍的,工資基數封頂,即按社會月均工資的3倍計算,補償年限封頂,即不超過12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賠償金怎么計算
法律主觀:
因用人單位拖欠工資而申請勞動仲裁賠償金的,應這樣進行計算:當事人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其加付賠償金。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經濟法拖欠工資怎么算
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農民工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一、拖欠工資賠償金計算
1、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二、拖欠工資索賠方式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農民工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
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時,千萬不能采取爬樓、堵路等過激行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否則,一時沖動不但于事無補,還有可能因觸犯刑律被追究責任。
三、拖欠工資可找尋部門
(一)當面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勞動者可以到勞動部門舉報并要求用人單位給予50%--100%的補償(參見《勞動合同法》85條);
(二)勞動者也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請求干預并查處;
(三)或者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拖欠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主觀:
拖欠工資 您有權拿回自己應得的 工資 ,但是 經濟補償金 的話需要看實際情況,您可以看看自己是否滿足經濟補償金的條件! 可支付補償金的情形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 賠償金 :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不支付補償金的情形 《規定》第十八條所稱“無故拖欠”系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 拖欠工資,補償金是多少 《違反和 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客觀:
一、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規定》第十八條所稱“無故拖欠”系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二、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是多少?《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以上便是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因為用人單位違反約定,所以除了支付常規的經濟補償金,還得額外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單位拖欠工資能獲得多少經濟補償金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經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仍然不支付的,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勞動者因此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拖欠工資經濟補償怎么計算?
法律主觀:
對于一個勞動者來說最重要的就是每個月領取的工資,這個大部分勞動者每個月生活的來源保障,如果遇到拖欠工資的情況,用人單位是要進行補償的,下面將為您介紹一下拖欠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怎么算的。 一、拖欠工資怎么補償 1、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么辦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農民工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時,千萬不能采取爬樓、堵路等過激行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否則,一時沖動不但于事無補,還有可能因觸犯刑律被追究責任。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賠償金是要分情況計算的。如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不支付工資,則要加發工資報酬25%的賠償金;如果單位在勞動行政部門限期內仍不支付工資,則要按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客觀:
一、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兑幎ā返谑藯l所稱“無故拖欠”系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二、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是多少?《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以上便是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因為用人單位違反約定,所以除了支付常規的經濟補償金,還得額外支付相應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