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賠償完需要去交警大隊結案嗎(全責方一直拖著不處理怎么辦)
理賠完后需要去交警隊結案嗎
交通事故理賠后需要去交警結案。去交警那里結案是要雙方都去的,把當事人雙方的協議內容報告交警,交警要把內容記錄在事故處理報告書中的,然后雙方簽字就完成了。
一、交通事故賠償完后要結案嗎?
需要去辦理結案手續的,否則到時還會存在案底。
交通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候一般就結案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小1歲減少1年;對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人撫養到16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5年。
隨著我國車輛數量的不斷增加,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大大的提高了,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需要及時的通知交警部門到現場進行責任判定的,然后事故中的責任方也是需要按照實際情況以及責任判定向受害人支付相應的賠償費用的,具體會根據受害人實際情況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后,恢復訴訟。
理賠完后需要去交警隊結案嗎
理賠完后需要去交警隊結案。根據查詢相關公開顯示,等待交警處理完相關手續后,會給開具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這份認定書是事故責任的證明,它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作用,理賠完后,一般情況下需要把相關材料提交給保險公司,以便保險公司進行賠付。但有些情況下,比如事故責任認定有爭議、對方不愿意履行賠償義務等,就可以憑借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向當地交警隊申請調解或者提出訴訟,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先理賠還是先去交警大隊結案
我們都知道,很多時候傷害到他人的身體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些責任有可能是屬于刑事責任,也有可能是進行賠償的民事責任,而對于交通事故而言,則有可能都需要承擔。
先結案,后理賠,因為理賠是需要交警部門的結案文書。一般先由交通管理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這期間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后可以起訴。事故不結案,將影響事故車輛的年檢,這就是對方拿到結案單后改變態度的原因。不過問題不大,拿著交警大隊的責任認定書,直接到法院起訴對方?,F在大多數交警大隊都設有快速法庭,證據充分的話,可以當場宣判的。 雖然你們沒有簽書面協議,但結案應該是雙方都在場,并且你們雙方的協議內容要告之交警,交警要記錄在事故處理報告書中的。所以你可以去找處理交警,憑事故處理報告去起訴。交通事故是先去交警隊。先去交警大隊,事故認定書開具后就可以理賠,結案以后再去保險公司,被保險人本人攜帶出險司機駕駛證,出險車輛行駛證,被保險人身份證,被保險人本人的銀行卡。雙方事故需提供事故責任認定書,若需提供三者車修車發票,查勘員會告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處理完了要怎么結案
交通事故結案主要有幾種:
1、在交警部門主持下,調解成功后,制作《調解書》,并分別送交當事人。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2、雙方自行達成賠償協議,雙方到交警部門辦理結案手續。
3、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時候一般就走民事訴訟的程序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賠付完還去交通隊嗎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發生比例還是挺高的,但是關于交通事故的處理很多人還是不知道怎么辦,那么,交通事故賠付的流程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賠付完還去交通隊嗎?關于這個疑問,接下來將給大家詳細講解。
一、交通事故賠付完還去交通隊嗎
交通事故賠付完,需要去交警隊結案。
1、如果雙方達成了民事賠償協議,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結案了。
2、去交警那里結案是要雙方都去的,把你們雙方的協議內容報告交警,交警要把內容記錄在事故處理報告書中的,然后雙方簽字就完成了。
3、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理賠,是要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和事故處理報告書的,其中關于民事賠償的調解的內容也在里邊。加上費用單據和收條,車輛行駛證和司機的駕駛證復印件,即可到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了。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有哪些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于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于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于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于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自由裁量。
三、交通事故賠付流程是怎樣的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交通事故賠付完還去交通隊嗎?答案是要的。交通事故賠付完之后,雙方當事人需要去交警隊結案并簽名,再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理賠。生活中危險無處不在,大家要掌握基本法律知識才能更好的在法律上保護自己。
交通事故處理好了需要結案嗎?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調解后,需要去交警大隊結案。去交警那里結案是要雙方都去的,把們雙方的協議內容報告交警,交警要把內容記錄在事故處理報告書中的,然后雙方簽字就完成了。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交通事故去哪里結案
一、交通事故去哪里結案
1、交通事故去交警隊結案。交通事故如果雙方達成了民事賠償協議,去交警隊結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并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九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后,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
(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
(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
(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調解申請時已超過前款規定的時間,調解自受理調解申請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調解開始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二、交通事故自動結案期限多久
1、比較輕微的事故,5日內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2、一般事故交警在現場調查以后,15日內出具事故責任書;
3、特大事故經過交管部門對現場進行詳細調查以后,20日之內出具責任事故認定書;
4、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經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5、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之內應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6、當事人對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上一級公安機關應接到會議申請書后,3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