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租賃合同要求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居住證租賃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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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租賃合同要求
居住證租賃合同要求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違約責任;解決爭議辦法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