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和借款人區別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出借人和借款人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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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和借款人區別
出借人是指把錢借給別人的人,也就是債權人。而借款人是指需要借錢、用錢的人,也就是債務人。在寫借條的時候,特別要注意不能把債權債務關系寫反,要注意中文的歧義。雙方出借人與借款人在在借款時需要簽訂借款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