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重大誤解與受欺詐的區別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合同重大誤解與受欺詐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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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重大誤解與受欺詐的區別
合同重大誤解與受欺詐的區別:
1、重大誤解指的是一方當事人因自己的過錯導致對合同內容發生誤解而訂立了合同,其后果是由當事人自己造成的。
2、受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因為另一方當事人或第三人的欺詐行為而訂立了對自己不利的合同,其后果是由他人造成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