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贈與程序是雙方簽訂房產贈與書面合同,即贈與書;雙方攜帶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繳納契稅;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登記之后物權才發生變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